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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946-42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0889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10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石屏县文物管理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

3、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

4、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是石屏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股所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为文物保护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推进文物申报工作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力争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秀山寺、洄澜桥阁等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继续抓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文物消防安全是文物工作的底线,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县人民政府将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请各乡镇抓好落实,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火、防盗等日常巡查工作;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文物安全。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调查、规划编制、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力度。抓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规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完成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企鹤楼修缮、来鹤亭修缮及环境整治工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秀山寺、宝秀刘氏宗祠、坝心王氏宅院、芦子沟传统民居建筑群除小高田村5户外的其他民居修缮;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按照“统一规划、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权不变、谁修谁用、谁建谁有”和“修旧如旧、不改变文物原貌”的思路招商引资、使用者自筹、群众集资等方式对州、县级破损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抢救性修缮。继续做好馆藏文物修复工作,保护好国家珍贵文物。 

(五)继续推荐“拯救老屋行动”项目。2019年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文物基金会、省、州文物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开展“拯救老屋行动”,继续推进修缮老屋宣传动员工作,争取更多老屋产权所有人和社会力量的参与。

(六)加强文博队伍建设。开展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继续做好乡镇、村主题性博物馆分馆工作,有计划地选派县、乡业务骨干参加各级文博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水平。

(七)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7,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部门财务总收入1,132,250.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2,250.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馆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32,250.09元,其中:本年收入1,132,250.09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2,250.09元(本级财力1,132,250.0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馆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2,250.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32,250.09元,其中,基本支出1,132,250.09元,项目支出1,132,250.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702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48,670.95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13,374.04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2019年增加项目支出60,000.00元。

2. 2070299款2019年预算数为582,342.46元,较上年执行数培加123,931.63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3. 2080502 2019年预算数为83,018.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1,200.0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转社保发放。

4. 20805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01,548.8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639.2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5. 21011022019年预算数为50,604.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77.64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

6. 22102012019年预算数为54,168.4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66.8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072,250.09元。

部门预算支出1,072,250.0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7,038.81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0,262.83元,人员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2,492.8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17.6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18.4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1,200.00元,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2,250.09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32,250.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32,250.0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32,250.0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250.09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2,250.09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32,250.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32,250.09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32,250.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1,680.51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增加60,000.00元,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免开经费。2018年无项目。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1,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工作按时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5,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保障工作按时完成,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按时完成(大致范围)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举办活动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按时完成。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国有资产总额20,832,883.22元,其中:流动资产19,237,643.82元,固定资产1,595,239.4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01941



附件【242004石屏县文物管理所_2019040104565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