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镇1万余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编制床位12张,实际开设病床12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防保组、检验科、中医科、财务科等科室。科室设置并无增减变动。拥有救护车一辆,库房一个,设在门诊综合楼二楼,安全、防潮。我院内设置有X光室、心电图、外科室、妇产科室、诊断室、治疗室,B超室、检验室、等医疗设施,并配备有相应医疗设备。新城乡共四个村委会,分别设置四个村卫生室,共9名乡村医生。卫生院设有事业编制15名,现实有在编在岗职工15名,实有退休职工6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2)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3)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4)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2、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6人。
3、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9,097.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9,097.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66.2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人数、社保及工资待遇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19,097.41元,其中:本年收入2,119,097.4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9,097.41元(本级财力2,119,097.4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66.2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人数、社保及工资待遇较2018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19,097.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19,097.41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097.41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66.26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0505支出 183,8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67%,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与2018年相比减少1,514.40元。主要原因为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02支出1,723,73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4%,主要用于机构职工人员工资支出。与2018年相比增加551,271.78元。主要原为2018年我院新招聘一人,在职人员提高性绩效纳入预算。
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0399支出24,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16%,主要指乡村医生工资本级财力安排金额。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1102支出89,91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与2018年相比增加881.52元,主要原因为我院新招聘一人且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0201支出97,04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2018年相比增加7,254.72元,主要原因为我院新招聘一人且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947,049.09元,(其中:基本支出1,947,049.0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0,016.00元;津贴补贴418,644.00元;奖金34,168.00元;绩效工680,1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804.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2,711.8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933.69元(工伤保险2,297.55元、生育保险6,433.1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203.00元);住房公积金97,041.6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6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377,165.94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我院新招聘1人,调整保险、公积金缴存基数,在职人员提高性绩效纳入2019年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8,800.32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3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00.00元;工会经费8,200.3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24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2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3,248.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63,248.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800元,主要原因为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9,097.41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119,097.4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66.2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人数、社保及工资待遇较2018年有所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19,097.41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119,097.41元,其中,基本支出2,119,097.41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3,766.26元。主要原因为在职职工人数、社保及工资待遇较2018年有所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19,097.41元,较2018年1,635,331.15元增加4,483,766.2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在职在编人数比2018年新增一人,在职职工2019年工资薪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总收入2,119,097.41元,较2018年1,635,331.15元增加483,766.26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院在职在编人数比2018年新增一人,在职职工2019年工资薪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院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对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人力物力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继续加强对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人力物力支持。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我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国有资产总额3,681,933.42元,其中:流动资产1,288,961.51元,固定资产2,392,971.91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0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