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计行政部门的卫计监督职责,承担卫计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完成县卫计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计监督工作。
2、执行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执业医师等卫计法律法规的卫计监督和重大公共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3、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职责内各类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
4、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部门(单位)设有:许可审核科、医疗机构监督科、公共卫生监督科、稽查科、综合办公室、卫生协管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医疗执业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监管工作;做好卫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受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强化卫生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培养全能型卫生监督人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32865.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2865.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32865.52元,其中:本年收入 1832865.52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32865.52元(本级财力 1832865.5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32865.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32865.5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865.5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208(类)05(款)05(项)支出161913.6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491.20元,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基数调低;
210(类)04(款)02(项)支出1496826.64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91106.95元,主要原因为调升了人员的基本工资、艰边津贴等工资性支出,增加了绩效工资的预算;
210(类)11(款)01(项)支出76977.1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439.04元,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基数调低;
221(类)02(款)01(项)支出97148.16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11.04元,主要原因为调升了公积金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832865.52元,项目支出0元)。
工资福利支出1706252.56元:基本工资390648.00元, 津贴补贴698916.00元,奖金32554.00元,绩效工资24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913.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861.12元,工伤保险2428.7元,生育保险5666.9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16.00元,住房公积金97148.16。与上年相比增加307618.39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增加了绩效工资的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12.96元:办公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7812.96元,公务交通补贴1068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44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工会经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32865.52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832865.5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32865.52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832865.52元,其中,基本支出1832865.5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增加了绩效工资的预算。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32865.5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部门预算支出1832865.5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925.83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增加了绩效工资的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扶贫工作的进展,用车的频次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随着扶贫工作的进展,用车的频次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卫生抽检、双随机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126612.96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07.44元,主要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总额7950433.46元,其中:流动资产389411.18元,固定资产7144502.28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16520.0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0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