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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石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石屏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5.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县委政法委机关机构设有:政法委办公室、县综治办、政工办、执法监督室、县维稳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等6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树年“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123”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5,084.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5,084.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5,084.68元,其中:本年收入2,185,084.6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5,084.68元(本级财力2,185,084.6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5,084.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5,084.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084.6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101款预算数为1,734,714.96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79,748.0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2.2080501款预算数为64,0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0,400.00元,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2080505款预算数为186,278.4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82.80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费计算基数变动。
4.2101101款预算数为88,284.2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46.26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计算基数变动。
5.2210201款预算数为111,767.0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264.8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851,09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097.6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134.5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47.04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47.0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5.20元,主要是机关调出人员一名。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8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84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400.00元,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85,084.68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185,084.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85,084.6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85,084.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084.6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综治维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147.0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补贴、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5.20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一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2,357,085.20元,其中:流动资产1,761,385.20元,固定资产595,7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