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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1038-53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9-0085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600000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石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县委政法委)是中共石屏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县委政法委机关是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4.组织开展全县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5.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6.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全县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7.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8.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县委政法委机关机构设有:政法委办公室、县综治办、政工办、执法监督室、县维稳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等6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及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树年“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123”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个过硬”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5,084.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5,084.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85,084.68元,其中:本年收入2,185,084.6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5,084.68元(本级财力2,185,084.6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5,084.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85,084.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084.6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3101款预算数为1,734,714.96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79,748.0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2.2080501款预算数为64,04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生活补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0,400.00元,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2080505款预算数为186,278.40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82.80元,主要是职工养老保险费计算基数变动。

4.2101101款预算数为88,284.2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46.26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计算基数变动。

5.2210201款预算数为111,767.0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增加7,264.8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851,097.64元,其中:基本支出1,851,097.6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2,134.5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47.04元,其中:基本支出270,147.0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5.20元,主要是机关调出人员一名。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8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3,84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400.00元,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85,084.68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185,084.6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185,084.6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85,084.68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084.6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部门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56,599.34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提高。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化。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8年预算数一致;运行维护费5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保障综治维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147.0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交通补贴、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5.20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一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2,357,085.20元,其中:流动资产1,761,385.20元,固定资产595,7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中共石屏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600111



附件【108001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_201904011009002019040803205279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