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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103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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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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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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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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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汇总)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000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
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职能调整和名称变更的批复》(石编〔2017〕22号)文件精神:经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3月16日会议研究,并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和十四届县委第23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石复〔2017〕11号),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将旅游工作职能职责从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划给县旅游局,将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职能职责从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划给县旅游局。
2.同意将“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名称变更为“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职能调整
1.保留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划出石屏县旅游局的工作职责。
2.根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版权)活动。
2.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3.承担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化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活动。
4 .推进文化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文化艺术品、动漫市场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8.指导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和著作权事业,负责新闻出版、著作权活动和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新闻出版经营单位的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出版发行业和印刷复制业;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拟订“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承担石屏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2.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3.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4.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宣传业务,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15.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基层广播电视事业建设。
16.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报批及业务监管工作,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监管。
17.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8.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9.领导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石屏县图书馆、石屏县文化馆(含“海菜花艺术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石屏县文物管理所、石屏县博物馆、石屏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石屏县广播电视转播台、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石屏县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石屏县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开展工作。
20.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结合工作职责,以石屏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规审计科、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新闻出版科(石屏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体育科、传媒机构管理科、总编室、市场管理科。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10个,其设置、编制情况为:
1.石屏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设大队长1名。
2.石屏县文化馆,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7名。
3.石屏县图书馆,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名。
4.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5.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
6.石屏县广播电视事业技术管理中心,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7.石屏县电视转播台,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8.石屏县农村电影发行管理站,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
9.石屏县博物馆,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
10.石屏县业余体校,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按照我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照到2020年,全县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夯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础。一是逐步推进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建设向自然村实施;二是完善和规范行政村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行政村文化活动设备全覆盖;三是加快完成县体育中心建设,尽快投入使用。继续举办希望之星篮球赛、异龙湖观光跑、自行车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好异龙湖湿地公园健身步道标识标牌设置工作,普及大众健身知识;四是广泛开展好文化“三下乡”演出、广场舞比赛、全民阅读活动,坚决贯彻执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结合业务内容开展好文艺辅导、全民阅读、文化遗产保护等活动及培训,积极争取资金做好《石屏丛书》第二辑、《石屏旧话》出版工作,进一步提升公益文化事业单位服务水平。
(二)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继续加大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做好优秀民间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大对各类物质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国保申报工作,力争芦子沟建筑群、洄澜桥阁、秀山推荐成功;二是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工作,如企鹤楼建筑群修缮、玉屏书院彩画保护、文庙建筑群和陈氏宗祠白蚁防治等项目。争取实施来鹤亭边坡抢险加固工程,保护文物本体;三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排查整改文物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严厉查处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加快推进“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力争在2019年底完成117间修缮任务。同步开展好口述史收集整理工作,形成乡村密码;五是实施好袁嘉谷纪念馆、博物馆分馆(云台门古建筑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积极鼓励私人收藏利用古城老屋逐步向大众开放,在石屏古城形成博物馆群;六是积极推进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PPP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传承人四级名录,指导全县22个非遗传承点开展好保护传承活动,让优秀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三)着力打造健康、有序、发展的文化市场
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和完善对文化娱乐场所、新闻出版市场、广播电视等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扫黄打非”行动,严厉封堵查缴违禁出版物。全过程对营业性演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四)加强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围绕当前中心工作,正确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进一步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集中报道全县民生、生态、重点工程、扶贫工作等积极向上的新闻,强化精品意识,加强引导与策划,全面提高广播电视自办节目水平,发挥好对内凝聚力量,对外塑造形象的作用,为石屏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完成石屏县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新闻中心节目信号接入移动和电信IPTV传输覆盖工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争取,新建新闻中心(电视台)业务用房。
(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好系列活动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一是开展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创作,力争推出5个以上优秀作品;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好系列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体活动;三是在电视台开设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专题栏目上,报道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播一批反映建国、改革、发展等题材的优秀影视作品,营造氛围、振奋精神、鼓舞斗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在职在编人员情况如下: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44727.1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44727.1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的部门财务总收入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244727.13元,其中:本年收入13244727.1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44727.13元(本级财力13244727.1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的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项目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244727.1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4472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9727.13元,项目支出145000.00元。与上年的财政拨款总支出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0101款2019年预算数为2713367.36元,较上年预算数2019689.78元增693677.58元,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
2.2070104款2019年预算数为1124499.72元,较上年预算数851295.62元增273204.10元,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
3.2070109款2019年预算数为1983184.3元,较上年预算数1700067.12元增加283117.18元,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
4.2070111款2019年预算数为1140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114000.00元无增减。
3.2070112款2019年预算数为740709.44元,较上年预算数545581.68元增195127.76元,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
4.2070199款2019年预算数为850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85000.00元无增减。
5.2070205款2019年预算数为262044.99元,较上年预算数148670.95元增加113374.04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及新增博物馆、纪念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
6. 2070299款2019年预算数为582342.46元,较上年预算数458410.83元增加123931.63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7. 2070308款2019年预算数为90061.18元,较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90061.18元,增加原因是: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18年9月新招考录入1人。
8.2070607款2019年预算数为396255.27元,较上年预算数329702.64元增加66552.63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9.2070899款2018年预算数为1758795.25元,较上年预算数1327878.29元增加430916.96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调资。
10.2080501款2019年预算数为469896.2元,较上年预算数115948.20元增加353948.00元,增加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
11.2080502款2019年预算数为708924.8元,较上年预算数182492.00元增加526432.80元,增加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
12.2080505款2019年预算数为1084639.2元,较上年预算数1144840.80元减少60201.60元,主要是2019年降低缴费基数。
13.2101101款2019年预算数为184589.80元,较上年预算数194566.20元增加9976.40元,增加原因调整缴费基数。
14. 2101102款2019年预算数为343628.84元,较上年预算数353324.16元减少9695.32元。
15. 2210201款2019年预算数为602788.32元,较上年预算数586258.56元增加16529.76元,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数13244727.13元。
部门预算支出13244727.13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9727.13元,项目支出145000.0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073160.1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2331.76元(其中:基本支出397331.76元,项目支出45000.0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407294.27元(其中:基本支出7307294.27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6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1941.00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支出10615663.95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增加。
部门预算支出13244727.13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94097.0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8689.04元(其中:基本支出983689.04元,项目支出145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61941.00元,资本性支出60000.00元。与上年部门预算支出10615663.95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和项目资金增加。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预算总收入13244727.13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244727.13元,与上年的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预算总支出13244727.13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3244727.13元,与上年的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主要是基本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总收入13244727.13元,比上年10615663.95元相比增加2629063.18元,增24.76%,增加原因:基本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3099727.13元,比上年10530663.95元增加2569063.18元,增加原因: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费基数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45000.00元,比上年的85000.00元增加60000.00元,增加原因:新增博物馆、袁嘉谷纪念馆县级配套免费开放资金。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6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4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9000.00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原因:无购车经费预算;运行维护费69000.00元,比2018年预算数180000.00减少1110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保留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文物消防、施工、安全产生检查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7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000.00元,增加原因,新增两个事业单位:即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和博物馆,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部门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7331.7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与上年434972.72元相比减少37640.96元,减少原因为办公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国有资产总额73170802.14元,其中:流动资产50511231.26元,固定资产20601628.96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07942.00元,无形资产7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全县的文体广电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按照“实施一项工程、构建四个体系”的工作思路,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州文体广电事业再创辉煌。抓好文艺精品创作和服务基层工作。立足石屏县文化资源优势,加强艺术创作规划,集聚资源打造文艺精品,着力推出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抓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抓好全民健身及竞技体育工作。抓好现代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党委决策指示,认真抓好广播电视内外宣工作。强化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5项,安排项目资金145000.00元,其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安排85000.00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项目安排60000.00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优秀,三级指标,指标值全年免费开放天数不低于360天,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覆盖人群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办发【2016】117号文件,《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根据《云南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教〔2014〕36号)、《云南省博物馆 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4〕37号)。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111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111
附件【石屏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