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镇2.8万余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科、化验室、B超室、X光室、收费室、药库药房、公共卫生科、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等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2、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3、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等。
4、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5、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重大疾病及死亡监测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96,007.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6,007.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729.28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96,007.64元,其中:本年收入6,496,007.64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6,007.64元(本级财力6,496,007.6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729.28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96,007.6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96,007.64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007.6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729.28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683,625.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484,196.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
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547,345.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6,918.40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208(类)05(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29,705.44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类)03(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4,622,291.38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20,542.00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210(类)03(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84,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6,000元,主要原因为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预算工资减少。
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629.34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7,965.28元,主要原因为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
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289,116.7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580.40元,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5,787,350.16元(其中:基本支出5,787,350.16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196.96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27,432.48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2.48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6.32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会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225.00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25.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6,296.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96,007.64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6,496,007.6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729.28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96,007.64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496,007.64元,其中,基本支出6,496,007.6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729.28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55,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5,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上年预算0元,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国有资产总额20,845,412.55元,其中:流动资产6,570,286.62元,固定资产10,494,735.93元(包括房屋构建物5,712,664.29元,汽车225,885.64元,其他固定资产4,556,186.00元),无形资产3,600,000.00元,在建工程180,390.0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0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