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属一般乡镇卫生院,其性质国家已划定为公共卫生职能,主要职责承担着全镇2.3万余人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爱卫办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设有:治疗组、防保组、检验科、辅助治疗科、财务及办公室等。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承担龙武镇2.3万余人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爱卫办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033,909.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3,909.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65.72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33,909.83元,其中:本年收入3,033,909.8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33,909.83元(本级财力3,033,909.8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65.72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33,909.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33,909.8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909.83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65.72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62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发放。与上年相比增加102,024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
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266,709.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6,619.20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208(类)05(款)06(项)2019年预算数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9,331.52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类)03(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7,612.55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98,377.12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210(类)03(款)99(项)2019年预算数为87,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5,000元,主要原因为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预算工资减少。
210(类)11(款)02(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280.3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049.64元,主要原因为主要是缴费基数变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少。
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679.3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364.96元,主要原因为缴费基数变动,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879,373.99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373.99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增加575881.80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7.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407.84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89元,主要原因为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工会经费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12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2,128.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24.00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33,909.83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3,033,909.8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65.72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33,909.83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033,909.8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909.83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65.72元。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调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预算;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缴存基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6,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2,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6,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26,000.0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上年预算0元,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国有资产总额6,242,316.12元,其中:流动资产1,861,162.16元,固定资产4,381,153.96元(包括房屋构建物3,297,133.96元,汽车63,000元,其他固定资产1,021,02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县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元,其中:0项目安排0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第二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三)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