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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259-11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39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三无”对象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义务赡养者提供“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供养服务;为其他社会老人提供自费代养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设有:院长室、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后勤保障室、护理部、门卫室。

(三)主要工作

(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规范管理,和谐建院”为宗旨,秉承“俸若父母、情同亲生”的服务理念,全院上下,团结一心,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各类功能设施;强化管理和服务,使入住老人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扎实地做好了2017年的基本工作。

2017年是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一年,全国开展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工作。我中心敬老院高度重视,进行了细致的、实事求是的自查工作,参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的要求进行整改;依法办理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定了火灾、地震、食品中毒、老人坠床、自伤及伤人、走失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让院民参与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食堂根据膳食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每周菜谱制作饭菜,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房间、卫生间安装呼叫器;与石屏县同仁医院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合作协议》;在厨房屋顶安装室外晾衣棚;采购了10套床铺衣柜等家具及被服行李。

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自愿报名参加的养老院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培训班7次,培训人员15人次。院内组织多次业务学习,制定了更高要求的护理标准。

(二)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生活

组织老人观看国家重大会议,提倡老人每天观看新闻联播;周末在大会议室播放适合老人观看的影片;春节、中秋节、九九敬老节等节日适当给老人加餐,组织留院老人参加游园活动;经上级部门批准,于3月份组织老人前往异龙湖湿地公园踏青。

年初组织全体院民评选出2016年度“五好老人”4名,优秀员工1名,并颁发奖状、奖金。

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生产活动,大力发展院内农、副业,以园补院;对后院菜地、道路进行合理规划、改造,提高使用率。

(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创建消防安全台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巡逻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责任落实到个人;全年组织消防安全演练4次,参与人数203人次;地震应急演练两次,参与人数98人次。组织学习消防,抗震知识19课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厉行节约,确保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在维持现行预算编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部门为履行职责而申报预算,有利于财政部门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角度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人大及其它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控制为主”,强化“绩效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至2018年0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 辆(为了更好地服务好在院老年人,主管局暂时把救助管理站的救助车安排中心敬老院使用)。

第二部分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791.54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1,791.54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83,736.70元,占总收入的9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6,087元,占总收入的3%;“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1,967.84元,占总收入的5.9%。与上年对比减少264303.96元,减少原因我单位今年没预算在院供养的生活补助费。

支出为201,791.54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83,736.70元,占总收入的9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6,087元,占总收入的3%;“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1,967.84元,占总收入的5.9%。与上年对比减少264303.96元,减少原因我单位今年没预算在院供养的生活补助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791.54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672.65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91.54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4,756.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187.6元,主要是工作人员2017年4月调出1人,11月退伍安置1人。

2、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9,902.4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902.40元,主要是2017年没有单列208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并入2081004科目。

3、208(类)10(款)05(项)2018中心敬老院年预算数为149,078.3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567.4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工作人员2017年4月调出1人,11月退伍安置1人。

4、210(类)11(款)02(项)2018事业单位医疗年预算数为6,087.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52.67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5、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11,967.8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967.8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2081004款项中。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1,791.54元。政府预算支出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01,791.54元。

部门预算支出201,791.5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8,803.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7.84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基本支出201,791.54元,财政拨款201,791.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791.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98,803.7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392.00元、津贴补贴39,156.00元、奖金4,11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8.46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22,5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56.00元、职业年金缴费9,902.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805.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住房公积金11,967.84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87.8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987.84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收支总预算201,791.54元。预算收入201,791.5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91.54元 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上年结转0元等;预算支出共201,791.54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736.7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87.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967.84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收入预算201,791.54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83,736.70元,占总收入的91%;“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6087元,占总收入的3%;“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11967.84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对比减少264303.96元,减少原因我单位今年没预算在院供养老人的生活补助费。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791.54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1,791.54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91.54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24,756.00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9,902.40元;208(类)10(款)05(项)支出149078.3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6087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1967.84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职工人数增加(2017年4-10月实有人数1人,11-12月实有人数2人;2018年实有人数为2人)

2、2018年自治州津贴无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中心敬老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中心敬老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000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中心敬老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0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国家号召减少公务接待。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中心敬老院国有资产总额14673145.19元,其中:流动资718879.19元,固定资产13954266.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中心敬老院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