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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39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殡仪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殡仪馆主要从事遗体的停放、接运、整容、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丧葬用品销售等综合性殡仪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设有:馆长室、办公室、财务室。

(三)主要工作

一、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政策

2017年年初,为全面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积极推进稳妥推行火葬和生态安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倡导节约治丧,文明低碳祭扫,有效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石屏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会。许浩副县长在会上安排布置殡葬改革工作,并分别与石屏县9个乡镇签订了《石屏县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对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认真抓好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权利配合民政局,齐心协力抓好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石财发〔201619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补助发放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重新调整和规划火化区范围,上报州政府《石屏县调整和规划火化区范围方案》并定期召开殡葬改革推进会,分析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困难及推进工作的措施、方法。进一步优化了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了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牢固树立了便民利民的意识,认真执行《关于落实对优抚对象、特殊群体实行减免优惠的规定》和《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进行火化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进行1000/人的火化费补助,截至201712月共计补助23000元。在惠民政策的基础上,殡仪馆始终坚持维护群众的丧葬权益,努力降低群众治丧负担,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政策,实行菜单式服务,丧属自愿选择,杜绝捆绑消费和强制消费。截至127殡仪馆共计火化尸体154具,公墓下葬77冢。

(二)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行为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所有的殡葬服务项目以及丧葬用品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并上墙张榜公布。在服务过程中,由丧户根据殡仪服务项目单,自行选择服务项目。对一些需要面议的服务项目,做好与丧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不误导消费,不欺骗丧属。加强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档次。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201611月开工建设的遗体工作室已于20177月建成并将于近期投入使用。201612月投资新建的生态树葬区工程已于2017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为保障火化炉能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20175月对火化炉进行了彻底的维修维护,保障了殡仪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满足丧属祭祀时的停车需求和职工车辆停放需求并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于20175月起共计投资20万余元对公墓停车场进行了扩建,新建公墓卫生间,对殡仪馆生活区大门进行修缮并搭建殡仪馆停车棚,工程现已完工。投资6万余元在殡仪馆、公墓边坡栽植竹子,预防山体滑坡同时也提高了绿化率。投资19.6万元对公墓对公墓周边绿化进行优化美化,新栽树苗余200株,为满足需要对墓区台地进行开发,拟组装不同价位、不同型号、不同规格的墓穴供丧属选择以体现公墓“以人为本”、“丧属至上”的服务理念。因石屏县殡仪馆成立时间较早,现使用的焚烧炉已达不到现行殡仪服务要求,我单位预计在年内新购置一台环保型焚烧炉,现正处于前期市场考察间段。11月中旬投资6万余元对殡仪馆车间漏水、蜕皮墙体进行修复,工程预计于12月底完工。

(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要求,落实责任制,分工到人,不定时对馆区各电路、水路、气管线进行了巡查,严格各项操作程序,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开展安全教育,使每一名职工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绷紧安全弦,有效地保证了工作安全无事故。清明节祭扫期间我馆认真制定了《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实施方案》、《清明节祭扫期间应急方案》,有效地保障了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安全进行。

(五)抓住时机,深入殡葬宣传

抓住“清明祭扫”群众集中的有利时机,我馆于清明节前夕充分利宣传栏、布标、宣传资料、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就党和国家的殡葬改革方针、政策进行了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全面推行火化的重要意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制度。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厉行节约,压缩一般,确保重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深化改革,科学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坚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二)总体思路

根据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在维持现行预算编审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部门为履行职责而申报预算,有利于财政部门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角度审核预算,有利于部门加强内部控制和自我约束,有利于人大及其它监督机构实施外部监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控制为主,强化绩效引导功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完整性、有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四)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80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0130.91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050130.91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936382.55元,占总收入的89.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56681.16元,占总收入的5.4%;“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57067.20元,占总收入的5.4%。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45.59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职工人数增加。

支出为1050130.91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936382.55元,占总收入的89.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56681.16元,占总收入的5.4%;“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57067.20元,占总收入的5.4%。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45.59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职工人数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130.91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5845.59,其中基本支1050130.91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4348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7577元,主要是2018年自治州津贴不再发放,无预算。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1718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3.6元,主要是2018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中的改革新补贴所有人员按575元计算。故预算相应比上年减少。

3. 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46873.9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6873.92元,主要是2017年没有单列208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并入2081004科目。

4. 208(类)10(款)04(项)2018殡葬年预算数为728839.83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4137.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执行数中包含在职人员自治州津贴,而2018年不再发放,无此预算;2017年执行数中包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而在2018年预算此两项支出单列。

5.210(类)11(款)02(项)2018事业单位医疗年预算数为56681.1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946.3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6.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57067.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7067.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列入2081004款项中。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0130.91元。

政府预算支出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部门预算支出1050130.91,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2,825.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1.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84.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1050130.91元,财政拨款1050130.9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0130.9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92825.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068元、津贴补贴188820元、奖金20089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49.47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2009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184.8元、职业年金缴费46873.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33.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住房公积金57067.2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1.36主要包括:办公费950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4821.36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84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34560元、退职(役)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8424元、救济费0元、医疗费补助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收支总预算1050130.91预算收入1050130.91,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0130.91 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上年结转0元等;预算支出共1050130.91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6382.55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681.16元、住房保障支出57067.2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收入预算1050130.91元,其中:“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936382.55元,占总收入的89.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56681.16元,占总收入的5.4%;“22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57067.20元,占总收入的5.4%。与上年对比增加115845.59元,增加原因为我单位职工人数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0130.91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050130.91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130.91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支出43484208(类)05(款)05(项)支出117184.8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46873.92元;208(类)10(款)04(项)支出728839.83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56681.16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57067.2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职工人数增加(20171-5月实有人数8人,6-12月实有人数9人;2018年实有人数为9人)

22018年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自治州津贴无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75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5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25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能减排、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殡仪馆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殡仪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53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无购置公务用车预),运行维护费53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7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节能减排,我单位一辆运尸车将报废,减少开支。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县殡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5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50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国家号召减少公务接待。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殡仪馆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885474.11元,其中:流动资产11825614.05元,固定资产3702913.06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我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