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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34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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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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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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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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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采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5.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设有:校长办公室、书记室、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学生处。
(三)主要工作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学,主要实施坝心镇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自建校以来学校坚持“品牌、质量、服务”的意识,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以一流的教育质量树立了自身的品牌形象,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为坝心镇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培养大批合格人才,完成坝心镇的九年义务教育重任。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根据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及文件精神来编制。
总体思路: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部署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经费的支出,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编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6人。在职实有17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经济分类科目支出表
五、“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采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75194.94元。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4875194.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75194.94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学校编制人数核减,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支出为24875194.94元,其中:教育支出16690828.68元,占总支出的67.1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81518.48元,占总支出的22.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0328.42元,占总支出的5.38%;住房保障支出1362519.36元,占总支出的5.48%。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学校编制人数核减,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75194.9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786739.55元,其中基本支11786739.55元,项目支出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5类02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90828.6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669308.79元,主要是做预算时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项目支出不包含在内,项目支出减少,小学教育支出减少。
2.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614287.8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25805.00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自治州津贴未纳入本年预算。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2307.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38.40元,主要我校人员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4. 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4923.0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04923.04元,主要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并在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中做账,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5.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340328.4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589.23元,主要是医保缴费基数提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6.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362519.3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30275.28元,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875194.94元。
部门预算支出24875194.9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18265.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01.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7027.84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基本支出24875194.94元,财政拨款24875194.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75194.9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3318265.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45096.00元、津贴补贴5020332.00元、奖金55375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970.76元(含工伤保险费41434.61元、生育保险费55246.1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3970.76元)、绩效工资42420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62307.6元、职业年金缴费1104923.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43038.42元、住房公积金1362519.3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026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01.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7027.84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收支总预算24875194.94元。预算收入共24875194.9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75194.94元,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共24875194.94元,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收入预算24875194.94元,其中:205类02款02项收入16690828.68元,占67.11%;208类05款02项收入1614287.84元,占6.50%;208类05款05项收入2762307.6元,占11.10%;208类05款06项收入1104923.04元,占4.40%;210类11款02项收入1340328.42元,占8.00%;221类02款01项收入472037.76元,占5.40%。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6739.55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员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875194.94元。本级财力安排
支出24875194.94元,其中,基本支出24875194.94元,项目支出0元。
205类02款02项支出16690828.68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1614287.84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2762307.6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1104923.04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1340328.42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1362519.36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
2. 住房公积金调到主款。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4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5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875.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15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元;运行维护费415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2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05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675.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遵循节约原则,尽量减少公务开支。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小学国有资产总额46013612.82元,其中:流动资产5350131.02元,固定资产32576024.18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8087457.62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2018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