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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400-11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7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时效性
    有效

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门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2.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有:办公室、经济科、文教科、政法科、宗教科。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2.少数民族、接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4.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5.少娄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抢救与保护;6.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7,804.54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37,804.54元,其中:基本收入2,037,804.54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04.54  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变动和2012404项增加100,000 元。 

支出为2,037,804.54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804.5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20,404.54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工资变动和2012404项增加100,000 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7,804.54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9,488 元,其中基本支2,037,804.54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23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25,093.6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06,756 元,主要是上年的预算追加增加。  

2. 20124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26,381.5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1,419 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包括了年终调入的住房公积金。  

3. 2012404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0,000元,主要是宗教事务支出增加。 

4. 20805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4,011.6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8,000 元,主要是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减少。 

5. 20805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15,030.4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574 元,主要是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6. 2080506项2018年预算数为86,012.1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6,012.16元,主要是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7.21011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2,967.6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941 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 22102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18,307.5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8,307.52元,主要是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37,804.54元。 

政府预算支出2,037,804.5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836,139.82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53.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费)63,111.60元。 

部门预算支出2,037,804.54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36,139.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53.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11.6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基本支出2,037,804.54元,财政拨款2,037,804.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7,804.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836,139.8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2,656.00元、津贴补贴661,752.00元、奖金41,8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5,030.40元、职业年金缴费86,012.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6,763.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30.06元、住房公积金118,307.5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0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553.1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900.00元、工会经费10,053.12元、其他交通费用114,6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111.6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3,111.6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037,804.54元。预算收入共2,037,804.5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7,804.54元、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上年结转0元等;预算支出共2,037,804.54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1,475.18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5,054.16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967.68元、住房保障支出118,307.5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2,037,804.54元,其中:  

(1)2012301项收入为725,093.60元,占35.58%,与上年对比减少53,406.40 元; 

(2)2012401项收入为626,381.58元,占30.74%,与上年对比增加60,481.58元; 

(3)2012404项收入为100,000元,占4.91%,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元; 

(4)2080501项收入为64,011.60元,占3.14%,与上年对比增加63,111.60元; 

(5)2080505项收入为215,030.40元,占10.55%,与上年对比减少16,669.60元; 

(6)2080506项收入为86,012.16元,占4.22%,与上年对比减少6,587.84元; 

(7)2101101项收入为102,967.68元,占5.05%,与上年对比减少5,832.32  元; 

(8)2210201项收入为118,307.52元,占5.81%,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2.48 元。  

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政策性正常工资晋升和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形成变动,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各种保险费形成变动。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37,804.54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037,804.54元,其中,基本支出2,037,804.54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项支出725,093.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06.40 元; 

(2)2012401项支出626,381.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481.58元; 

(3)2012404项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0元; 

(4)2080501项支出64,011.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111.60元; 

(5)2080505项支出215,030.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69.60元; 

(6)2080506项支出86,012.1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87.84元; 

(7)2101101项支出102,967.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32.32  元; 

(8)2210201项支出118,307.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2.48 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政策性正常工资晋升和职务变动工资调整形成变动。  

2. 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各种保险费形成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9,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9,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9,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7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运行维护费7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9,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月1日,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国有资产总额1,577,166.27元,其中:流动资产825,975.27元,固定资产751,191.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553.12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13,900.00元、工会经费10,053.12元、其他交通费用114,600.00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23,727.53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上年预算执行时预算追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民宗局2018年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