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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418-91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30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计行政部门的卫计监督职责,承担卫计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完成县卫计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计监督工作。

2、执行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执业医师等卫计法律法规的卫计监督和重大公共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3、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职责内各类卫生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

4、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设有:办公室、许可科、监督科、稽查科四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开展医疗执业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做好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监管工作;做好卫计监督协管工作;做好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受理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和打击“两非”专项行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培养全能型卫生监督人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厉行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为基准,以“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保稳定、保民生” 为要求;认真做好2018年度的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对依法取得的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编制。

基本原则和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第二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24939.69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24939.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中本级财力收入1524939.69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预算收入与上年预算收入数1605121.60元对比少80181.9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减少了自治州津贴,二是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的调减,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为1524939.69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766.72元,占总支出的15.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135.85元,占总支出的77.85%;住房保障支出95037.12元,占总支出的6.23%;本年预算支出与上年预算支出数1605121.60元对比少80181.91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一是减少了自治州津贴,二是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的调减,人员经费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4939.69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上年执行数1831305.52增加306365.83,上年支出中基本支出1641294.24元,项目支出196032.9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73404.80元,较上年执行数175317.60元减少1912.80元,主要是基数调减支出减少。

2.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69361.92元,较上年执行数70127.04元减少765.12元,主要是基数调减支出减少。

3. 210(类)04(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5719.69元,较上年执行数1388394.24减少282674.55元,主要一是减少了自治州津贴,二是减少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三是减少年终调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1416.16元,较上年执行数77582.40增加3833.76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支出增加。

5.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95037.12元,较上年执行数0元增加95037.12元,主要是2017年按财政要求把住房公积金调到单位主款(2100402款)列支.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24939.69元。

政府预算支出1524939.6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98634.17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05.52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

部门预算支出1524939.69,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8634.1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05.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基本支出1524939.69元,财政拨款1524939.6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24939.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398634.1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5276.00元、津贴补贴566796.00元、奖金31273.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53.17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404.80、职业年金缴费69361.9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032.16元、住房公积金95037.1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305.52主要包括:办公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7505.52元、其他交通费用106800.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收支总预算1524939.69预算收入1524939.69,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939.69 元;预算支出共1524939.69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766.7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7135.85元、住房保障支出95037.12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1524939.69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173404.80,占11.37%208(类)05(款)06(项)收入69361.92元,占4.55%210(类)04(款)02(项)收入1105719.69元,占72.51%210(类)11(款)01(项)收入81416.16元,占5.34%221(类)02(款)01(项)收入95037.12元,占6.23%与上年对比减少80181.91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一是减少了自治州津贴,二是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的调减,人员经费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24939.6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2493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939.69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173404.80元; 208(类)05(款)06(项)支出69361.92元; 210(类)04(款)02(项)支出1105719.69 210(类)11(款)01(项)支出81416.16元; 221(类)02(款)01(项)支出95037.12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减少了自治州津贴

2.减少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

3.减少年终调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基数的调减,人员经费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没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7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75000.00元增加32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随着工作的不断量化和细化,要求督导考核的频次增加,故车辆运行比上年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0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82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7年预算0元比,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82000.00元,比2017年预算50000.00元增加32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是随着工作的不断量化和细化,要求督导考核的频次增加,故车辆运行比上年增多,主要用于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及卫生督导中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000.00元,与2017年预算数25000.00元无增减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1日,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国有资产总额8113213.99元,其中:流动资产450653.71元,固定资产7236680.28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5880.0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6305.5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 196032.96减少69727.44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等各项经费逐年递减。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无县级预算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43002 石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_201801260332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