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425-228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9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门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

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以及与林木种苗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报表和种苗生产调剂、指导种苗生产经营管理、林木种苗资源和林木引种管理;负责林木种苗质量检验监督管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林业局下属的股所级事业单位,没有内设机构。

(三)主要工作:1、开展苗木检测检验工作,2、开展苗木市场检查,3、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4、开展冬季造林苗木准备和检验工作,5、做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预算编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民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政府和决策部署。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石屏县林木种苗站 

 1. 截止201712月统计,种苗站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

  2.退休人员4人。 

3.实有车辆 1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林木种苗站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19676.58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61967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676.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预算总收入为705927.88元,2018年减少86251.30元,减少12.22%,主要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一人、自治州津贴减少。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61967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676.58元,占总支出的100%,上年预算总支出为705927.88元,2018年减少86251.30元,减少12.22%,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一人、自治州津贴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676.58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251.30,减少12.22%,其中基本支619676.58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2018年预算总支出619676.58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1.2080502款支出 312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5款支出 728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 %,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506款支出 2912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 %,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1102款支出 3530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52130204款支出 4155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7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62210201款支出 3559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75%,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9676.58元。

部门预算支出619676.58,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0204.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37.1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34.6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基本支出619676.58元,财政拨款619676.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9676.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80204.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856元、津贴补贴107364元、奖金13488元、绩效工资122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819.6元、职业年金缴费29127.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68.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6.68元、住房公积金35593.9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637.12,主要包括:办公费5400元、工会经费3237.12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34.6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7582.6元、生活补助3252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0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收支总预算619676.58预算收入619676.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9676.58元;预算支出共619676.58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3182.0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06.82元、农林水支出415593.8元、住房保障支出35593.9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总收入619676.58元。

1.  2080502款收入31234.6

2.  2080505款收入 72819.6元。

32080506款收入 29127.84元。

42101102款收入 35306.82元。

52130204款收入 415593.8元。

62210201款收入 35593.92元。

上年预算总收入为705927.88元,2018年减少86251.30元,减少12.22%,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一人、自治州津贴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预算总支出 619676.5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19676.58元,其中,基本支出619676.58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2款支出 312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2080505款支出 728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 %,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0506款支出 2912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 %,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1102款支出 3530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52130204款支出 4155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7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62210201款支出 3559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75%,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上年预算总支出为705927.88元,2018年减少86251.30元,减少12.22%,主要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一人、自治州津贴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没有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0.2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5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对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15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主要用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时接待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林木种苗站国有资产总额2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6万元,固定资产12.48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没有项目预算支出,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35004 石屏县林木种苗站_2018012602555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