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80440-657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325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8-02-01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石屏县人民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石屏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负责石屏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协助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石屏县人民政府、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请示石屏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对石屏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围绕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石屏县人民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组织协调石屏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课题的咨询研究,对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决策提供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有: 7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信息技术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车辆编制管理办公室、行政人事财务科、政策研究科)和石屏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石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石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石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议案科)、石屏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或参与起草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它文稿。
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石屏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对石屏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
根据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石屏县人民政府和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石屏县人民政府应急值守工作,协助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做好需由石屏县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
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务用车编制、配备、购置、处置进行管理和审核(执法执勤车除外),对全县公务用车的调配、划拨、出售、报废进行管理。
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
参与做好石屏县公务接待工作。
承办石屏县人民政府和石屏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尽快建立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75,372.70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7,675,372.70元,其中:基本收入7,675,372.70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52,427.30元,主要增减变动:是20103款增加6,038.72 元,其中2010301项减少53,961.28元,2010302项增加50,000元,2010307项增加10,000元;20805款增加70,291.28 元,其中2080501项增加193,360.80元,2080505项减少87,906.80元,208050项减少35,162.72 元;2101101项减少33,891.06元,2210201项减少94,866.24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03款增加主要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元和法制建设10,000元,20805款增加退休人员经费,21011款和22102款减少是为职工提取的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减少。
支出为7,675,372.70元,其中:基本支出7,675,372.70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2,427.30 元,主要增减变动:是20103款增加6,038.72 元,其中2010301项减少53,961.28元,2010302项增加50,000元,2010307项增加10,000元;20805款增加70,291.28 元,其中2080501项增加193,360.80元,2080505项减少87,906.80元,208050项减少35,162.72 元;2101101项减少33,891.06元,2210201项减少94,866.24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03款增加主要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元和法制建设10,000元,20805款增加退休人员经费,21011款和22102款减少是为职工提取的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75,372.7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068,036.50元,其中基本支出7,675,372.70 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03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317,938.7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82,928.36元,主要是工资政策性调资、以前年度结转和财政预算追加。
2. 20103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0,000元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3. 2010307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5,000.00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
4. 20805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16,460.8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29,635.05元,主要是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自治州津贴支出减少。
5. 2080505项2018年预算数为824,593.2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138.60元,主要是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6. 2080506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837.2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9,837.28元,主要是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增加。
7.21011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908.9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0,917.27元,主要是为本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8. 22102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52,633.7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52,633.76 元,主要是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75,372.70元。
政府预算支出7,675,372.7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656,796.94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04,814.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费)213,760.80元。
部门预算支出7,675,372.7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56,796.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4,814.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费)213,760.8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基本支出7,675,372.70元,财政拨款7,675,372.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675,372.7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6,656,796.9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5,748.00元、津贴补贴2,638,236.00元、奖金152,979.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4,593.20元、职业年金缴费329,837.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066.9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702.76元、住房公积金452,633.76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04,814.9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3,700.00元、邮电费120,000.00元、工会经费36,714.96
元、其他交通费用494,4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760.8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89,736.80元,生活补助24,024.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无增减变动原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7,675,372.70元。预算收入共7,675,372.70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75,372.70元、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上年结转0元等;预算支出共7,675,372.70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57,938.72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0,891.2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908.94元、住房保障支出452,633.76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7,675,372.70元,其中:
(1)2010301项收入为5,317,938.72元,占69.29%,与上年对比减少53,961.28 元;
(2)2010302项收入为130,000元,占1.69%,与上年对比增50,000元;
(3)2010307项收入为10,000元,占0.13%,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元;
(4)2080501项收入为216,460.80元,占2.82%,与上年对比增加193,360.80元;
(5)2080505项收入为824,593.20元,占10.74%,与上年对比减少87,906.80 元;
(6)2080506项收入为329,837.28元,占4.30%,与上年对比减少35,162.72 元;
(7)2101101项收入为393,908.94元,占5.13%,与上年对比减少33,891.06元;
(8)2210201项收入为452,633.76元,占5.9%,与上年对比减少94,866.24 元。
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主要增加是20103款增加是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元和法制建设10,000元,20805款增加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减少是21011款和22102款减少是为职工提取的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基数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675,372.70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675,372.70元,其中,基本支出6,702,513.25元,项目支出0元。
(1)2010301项支出5,317,93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961.28 元,主要是反映本部门在职人员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各项经费的支出增加;
(2)2010302项支出13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50,000元,主要是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3)2010307项支出1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0元,主要是反映法制建设经费支出;
(4)2080501项支出216,460.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3,360.80元,主要是反映本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5)2080505项支出824,593.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906.80 元,主要是反映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2080506项支出329,837.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62.72 元,主要是反映部门为在职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2101101项支出393,908.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891.06元,主要是反映部门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8)2210201项支出452,633.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66.24 元,主要是反映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变动,政策性调资。
2. 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各种保险的缴费基数,故形成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运行维护费7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主要用于对全县各项工作的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等部门对我县社会、经济等各项工作的检查、以及省州在我县召开的各类会议发生的接待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国有资产总60,964,614.31 元,其中:流动资产6,853,331.77元,固定资54,111,282.54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4,814.96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53,700.00元、邮电费120,000.00元、工会经费36,714.96元、其他交通费用494,400.00元。
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580,616.91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上年预算执行数主要是以前年度结转和财政预算追加的资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201001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_201801260337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