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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44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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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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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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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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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土地储备中心在其主管部门县国土资源局的领导下,是担负着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不断深化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显化土地收入,促进财政增收的部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土地储备中心未设立单独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根据年度用地计划编制土地收购储备和销售年度计划,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实行招拍挂的土地依法按程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负责土地收储资金的筹措和销售资金的管理及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收取和上缴下返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着力增强财政实力;坚持为民理财,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2946.99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742946.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2946.9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减少。
支出为742946.99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916.48元,占总支出的17.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11.44元,占总支出的5.8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5853.79元,占总支出的70.78%;住房保障支出44765.28元,占总支出的6.03%,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946.99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67884.72元,其中基本支出742946.99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92083.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362.4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 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33.2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6833.28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3.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43411.4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448.9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
4.220(类)01(款)50(项)2018年预算数为525853.79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5853.79元,主要是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5.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4765.2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765.28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2946.99元。
政府预算支出742946.9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42946.99元。
部门预算支出742946.9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056.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0.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基本支出742946.99元,财政拨款742946.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2946.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32056.1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4544元、津贴补贴141564元、奖金16212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1594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083.2元、职业年金缴费36833.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437.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96.91元、住房公积金44765.28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0.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0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3890.88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退职(役)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救济费0元、医疗费补助0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42946.99元。预算收入共742946.99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2946.99元、 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上年结转0元;预算支出共742946.99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金融支出0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916.4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11.44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25853.79元和住房保障支出44765.28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42946.99元,其中:208(类)05(款)05(项)收入92083.2元,占12.39%;:208(类)05(款)06(项)收入36833.28元,占4.96%;210(类)11(款)02(项)收入43411.44元,占5.84%;220(类)01(款)50(项)收入525853.79元,占70.78%;221(类)02(款)01(项)收入44765.28元,占6.03%。与上年对比减少320050.95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人员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2946.9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742946.99元,其中,基本支出742946.99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5(项)支出92083.2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36833.28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43411.44元;220(类)01(款)50(项)支出525853.79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44765.28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人员调动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6000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国有资产总额4957120.88元,其中:流动资产4957120.88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890.88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321.92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无县级预算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基本支出:是指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差旅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附件【238002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_2018012602314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