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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451-18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31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0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镇2.8万余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科、化验室、B超室、X光室、收费室、药库药房、公共卫生科、办公室、财务科、保卫科等科室。

(三)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和实施卫生编制规划和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2、疾病预防与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协助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协助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等疾病;慢性非传热性疾病的防治;实施免疫规划,为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咨询服务等。

3、妇幼保健:农村妇女病普查、孕产妇建卡管理、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与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及转诊、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与指导等。

4、基本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正常分娩的接产和妊娠合并症的诊治,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5、健康教育: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开展青春期、更年期保健知识的咨询及指导。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6、抓好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及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重大疾病及死亡监测等任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及对乡村医生的培训。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39,278.36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139,278.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9,278.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29,494.58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较去年减少。

支出为5,139,278.36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3,398.04元,占总支出的19.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7,344.00元,占总支出的75.06%;与上年对比减少329,494.58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较去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78,536.32元,占总支出的5.42%,与上年对比减少70,633.44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按要求调减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39,278.36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9,494.58,其中基本支5,139,278.36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99,429.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83,351.5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自治州津贴2018年没有纳入预算。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574,263.6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8,894.00元。

3. 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29,705.44元,因上年执行数没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数字,故无法比较

4.210(类)03(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1,749.3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172,352.00元,主要是在职人员的自治州津贴2018年没有纳入预算。

5.210(类)03(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78,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984,900.00元。

6.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77,594.6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029.70元,主要是我院较上年新增退休1人。

7.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536.3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8,195.88元,主要是按要求调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39,278.36元。

政府预算支出5,139,278.36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864,349.3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929.00元。

部门预算支出5,139,278.36,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38,153.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96.1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929.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基本支出5,139,278.36元,财政拨款5,139,278.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39,278.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838,15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84,808.00元、津贴补贴1,188,852.00元、奖金98,73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275.22元、绩效工资985,5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4,263.60元、职业年金缴费229,705.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8,418.62元、住房公积金278,536.3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196.16主要包括:办公费2,500.00元、工会经费23,696.16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929.0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72,905.00元、生活补助102,024.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收支总预算5,139,278.36预算收入5,139,278.3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9,278.36;预算支出共5,139,278.36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3,398.0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7,344.00元、住房保障支出278,536.3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收入预算5,139,278.36元,其中:208(类)05(款)02(项)收入199,42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3.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208(类)05(款)05(项)收入574,26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1.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收入229,70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类)03(款)02(项)收入3,501,74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68.1%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210(类)03(款)99(项)收入7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1.50%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210(类)11(款)02(项)收入277,59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5.40%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类)02(款)01(项)收入278,53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的5.40%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上年对比减少329,494.58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我单位在编人员较去年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39,278.36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139,278.36元,其中,基本支出5,139,278.36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支出199,429.00元,占3.9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支出574,263.60元,11.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208(类)05(款)06(项)支出229,705.44元,占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10(类)03(款)02(项)支出3,501,749.38元,占68.1%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

5.210(类)03(款)99(项)支出78,000.00元,占1.50%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

6.210(类)11(款)02(项)支出277,594.62元,占5.40%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21(类)02(款)01(项)支出278,536.32元,占5.40%主要用于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我单位新增退休人员1人;

2.2018年我单位在职职工较去年减少4

3.养老保险缴存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4.自治州津贴未纳入2018年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项目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主要用于保障预防接种、孕产妇随访、新生儿随访、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知识宣传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5,000.00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国有资产总额18,275,915.64元,其中:流动资产7,683,320.61元,固定资产9,492,455.03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00,140.00元,无形资产1,0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较上年无变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2018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43011 石屏县龙朋卫生院_201801260334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