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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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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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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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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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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2、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县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县级各部门和乡镇科委的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县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负责全县专利管理,科技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县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省州级科学技术奖励事项,组织或参与科技成果的评定。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组织综合问题的调研,起草部分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涉外的农业事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落实政策、学习教育和干部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州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优秀科技人才、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推荐、审查和干部教育培训、出国人员政审等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畜牧、农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审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或参与农业和农村政策、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履行依法行政监督职能,负责农业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抓好农业法制体系建设;负责审核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清理和汇编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办行政许可、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国家赔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农产品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种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基地建设;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中低产田地改造、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有关工作;负责收集、发布农情信息和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开展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进出境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事宜。
承办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培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农业产业化与市场信息科(乡镇企业科)
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和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提出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监测分析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市场开拓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县农业信息网站管理工作。
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负责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并指导发展;负责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信息统计等工作。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水产科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资源、珍稀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健康养殖和渔船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水产品质量和水产苗种、渔用饲料、药物及渔机渔具等渔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协调处理渔事纠纷;承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发展要求,引导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农机产品的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的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工作;指导农机使用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指导农机抗灾救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畜牧科
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种畜禽管理工作,审核登记县管畜禽新品种;负责畜牧统计预警监测及畜牧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县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科技示范,研究提出畜牧行业有关项目及投资建议,参与行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兽医科(石屏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石屏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
拟订全县兽医、兽药行业、动物疫病防治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提出兽医及兽药行业有关项目的投资建议,参与本行业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等工作;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兽医公共卫生管理、动物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管理,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负责全县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核发证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科
拟定全县畜禽屠宰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的相关管理工作;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畜禽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承担动物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对其相应的违规行为依规进行查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草山饲料科
拟订全县草原(草山、草场)生态建设、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以及饲料工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饲料资源、草原(草山、草场)资源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草原征用或使用的审核审批前置工作;指导草原(草山、草场)病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拟定全县饲料质量和生鲜乳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政策、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饲料行业和生鲜乳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畜产品加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整理、分析畜产品加工情况;提出畜产品加工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草原(草山、草场)保护建设和饲料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2)科技管理科(知识产权局)
拟订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域科技服务体系、科技型龙头企业及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负责专利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工作;做好科研站(所)的科技统计及技术市场、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合同的签订和项目管理,并组织项目实施;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分析;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协同组织重大专利技术项目的产业化开发与推广运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商标权、版权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或参与县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评审、奖励及获奖成果纠纷的处理;负责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生物产业发展科
制定全县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筛选推荐省级、州级生物资源开发项目,监督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做好全县生物产业发展组织论证、推荐备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主要工作
1、2017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73亿元,同比增长4.8%,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56.78亿元,同比增长1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99元,同比增长10.5%。粮食种植面积43.3万亩,预计粮食总产13.77万吨。
——蔬菜生产。完成种植蔬菜30.2万亩,预计蔬菜产量88万吨。
——畜牧业生产。2017年,预计肉牛出栏7.51万头、肉羊出栏10.32万只、肉类总产12.7万吨。
——水果生产。在园水果面积23.1万亩,预计完成水果产量17万吨。
——水产养殖。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扩大稻田、冬水田养殖技术覆盖面。完成全县水产养殖面积9.4万亩,预计水产品产量1.15万吨。
——生物药材。生物医药累计种植面积约2.8万亩,其中三七面积达1.4万余亩,露水草5000亩,万寿菊5000亩。预计总产值1.2亿元。
2、目前我县在农业产业化监管范围内的企业有3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家,州级龙头企业7家,一般农业产业化企业18家。2017年预计总产值82570.4万元;营业收入88408万元,比上年增长10%;利润总额4286.7万元;上缴税金458.7万元;累计带动农户61216户;农产品加工总产值预计达到196598.2万元,比上年增9.1%。
3、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及土地流转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涉及耕地面积67.86万亩,目前已进入到土地权属调查阶段,预计年底可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积极引导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3.81万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4、认真执行惠农政策,提高劳动者积极性。一年来,全县补助强农惠农富农资金2720.97万元。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万园之园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石屏县生猪屠宰加工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引进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展生猪养殖业。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开工建设11个,其中已竣工投产5个,完成投资1150万元。
6、加大科技推广力度。2017年共推广农业科技增产措施13项,实施面积179.2万亩次;预计完成牛品种改良9142头;完成猪杂交改良95008胎次;完成仔猪培育580682头、母猪整群11054头,种植牧草83100亩,青贮饲料98090吨,氨化饲料17432吨。开展技术培训1819场,培训农民105664人次。
7、加快新型农民培养。投资60万元,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培训200人,共4期,。
8、认真开展科技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4家企业申报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在云南石屏丽然花卉果蔬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了蔡祖聪教授(专家)工作站,成立了全县第一家新型创业服务平台,钰和众创空间,组织申报国家专利8件。
9、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017年底,全县拥有农机总动力达到32.41万千瓦特,比2016年增长0.42万千瓦特。
10、加大品牌打造及宣传推介。2017年,组织推荐15家农业龙头企业参加了中国第二届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十三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等各类农产品展销、交易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县高原特色农产品知名度,促进农业龙头企业融合发展。
11、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申报了《红河高原特色农产品体验店建设》项目,该项目由石屏聚多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体验中心一个,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目前已经建设完成,正在准备验收工作。
12、加强储运加工布局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物流配送、冷链设施设备等发展,鼓励农村经纪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搞活农产品流通,在宝秀镇建设石屏县精品蔬菜冷链物流中心,目前已完成投资1亿元,目前已投入使用。实施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
13、不断推进异-宝-坝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石屏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完成以杨梅为主的优质水果种植12万亩、无公害蔬菜种植6万亩的建设目标;2017年年度项目投资计划52924.7万元,已完成投资 52401.54万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99.01%。完成2016年生猪外调大县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91.8万元。实施石屏县2016年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项目,已完成投资150万元。实施石屏县2016年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项目14个,涉及资金306.5万元。
14、强势推进《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异龙湖流域规模化养殖废水治理工程。完成2016年度7个规模养殖场的改造,投入资金260.2万元。积极推进2017年异龙湖界桩内坝心村委会三通管处生猪规模养殖场取缔搬迁工作,已与14户养猪户签订取缔搬迁协议,现已拆除11户。
15、推进实施循环农业发展。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大力提倡养殖业+沼气+种植业循环模式。加大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大力推广沼气池建设,畜禽粪便通过发酵得到净化,又可收集沼气成为清洁能源。
16、全面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问题整改方案。稳步推进石屏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已完成《石屏县异龙湖流域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域划定方案》制订。目前正在制定《石屏县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域划定方案》,于2017年10月20日在县农科局召开了《石屏县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域划定方案》听证会。
17、实施“菜单式”产业扶贫项目49个。目前,我县23个贫困村共完成蔬菜种植2.6万亩、水果种植6300亩、甘蔗种植6200亩。二是育强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制定并下发《石屏县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贫困户全覆盖工作。三是强基固本,壮大集体经济。计划投入150万元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使每个贫困村都有集体经济,年经济收入达3-5万元以上。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
2.总体思路: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坚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21,925.05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6,021,925.05元,其中:基本收入5,494,425.05元,占总收入的91.24%;项目收入527,500.00元,占总收入的8.74%;基本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30,152.42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职工人数及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50.00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县级预算项目只保留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补助、县级科技奖励基金,其余县级项目在2018年预算时被踢出。
支出为6,021,925.05元,其中:基本支出5,494,425.05元,占总支出的91.24%;项目支出527,500.00元,占总支出的8.74%;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30,152.42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职工人数及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324,750.00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县级预算项目只保留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补助、县级科技奖励基金,其余县级项目在2018年预算时被踢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21,925.05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5,155,728.59元,其中基本支5,494,425.05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96,638.96元;项目支出527,5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7,504,893.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60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600,173.0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3777.66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2. 2080501款2018年预算数为222,970.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83,159.47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除改革性补贴提高部分560元由财政统发,其他部分转由社保发放。
3. 2080502款2018年预算数为70,919.2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9,000.00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除改革性补贴提高部分560元由财政统发,其他部分转由社保发放。
4. 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594,618.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58.6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变动。
5. 2080506款2018年预算数为237,847.2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7,847.20元,主要是职业年金收支部分在财政反映,不由单位自行反映。
6.2101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286,754.1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207.68元,主要是人员及工资变动,医保基数变动。
7. 2101102款2018年预算数为1,974.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974.00元,主要是由畜牧局合并入的参公管人员大病医疗按事业医疗预算。
8. 2130101款2018年预算数为3,152,405.37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2,417.33元,主要是公用经费、人员及工资变动。
9. 2130199款2018年预算数为22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189,419.00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包括中央、省、州项目,2018年预算数只包括县级预算项目。
10. 2130803款2018年预算数为307,5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033,504.5元,主要是上年执行数包括中央、省、州项目,2018年预算数只包括县级预算项目。
11. 2210201款2018年预算数为326,763.3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26,763.36元,主要是在2017年决算时该款项支出调入2019999款中。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21,925.05元。
政府预算支出6,021,925.05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805,319.29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18,915.76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6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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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支出6,021,925.05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5,319.2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915.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690.0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基本支出5,494,425.05元,财政拨款5,494,425.0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94,425.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805,319.2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60,788.00元、津贴补贴1,862,364.00元、奖金113,39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961.6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4,618.00元、职业年金缴费237,847.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7,578.10元、住房公积金326,763.36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15.7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700.00元、工会经费27,215.76元、其他交通费用330,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190.0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53,71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480.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6,021,925.05元。预算收入共6,021,925.05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21,925.05元;预算支出共6,021,925.05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600,173.02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6,355.2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728.10元、农林水支出3,679,905.37元、住房保障支出326,763.36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收入预算6,021,925.05元,其中:2060101款收入600,173.02元,占9.97%; 2080501款收入222,970.80元,占3.7%;2080502款收入70,919.20元,占1.18%;2080501款收入222,970.80元,占3.7%;2080502款收入70,919.20元,占1.18%;2080505款收入594,618.00元,占9.87%;2080506款收入237,847.20
元,占3.95%;2101101款收入286,754.10元,占4.76%;2101102款收入1,974.00元,占0.03%;2130101款收入3,152,405.37元,占52.35%;2130199款收入220,000.00元,占3.65%;2130803款收入307,500.00元,占5.11%;2210201款收入326,763.36元,占5.43%;与上年对比增加657,651.97,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及工资变动。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021,925.05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021,925.05元,其中,基本支出5,494,425.05元,项目支出527,500.0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60101款支出600,173.02元,占9.97%; 2080501款支出222,970.80元,占3.7%;2080502款支出70,919.20元,占1.18%;2080501款支出222,970.80元,占3.7%;2080502款支出70,919.20元,占1.18%;2080505款支出594,618.00元,占9.87%;2080506款支出237,847.20元,占3.95%;2101101款支出286,754.10元,占4.76%;2101102款支出1,974.00元,占0.03%;2130101款支出3,152,405.37元,占52.35%;2130199款支出220,000.00元,占3.65%;2130803款支出307,500.00元,占5.11%;2210201款支出326,763.36元,占5.43%。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人员变动,1人退休,2人调出。
2.2017年预算中自治州津贴未纳入预算,2018年预算中自治州津贴纳入预算。
3.人员工资变动,社会保险缴费机公积金基数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县级预算项目只包括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补助、县级科技奖励基金;种植业是根据种植面积配套,养殖业是根据养殖头数配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0,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0,0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节省开支;部分“三公”支出从保险公司联办经费从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对比无差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000.00元。其中:购置费0,与2017年预算数无差异;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0,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公车改革运行费用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应急需要、脱贫攻坚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40,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0,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在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请款下缩减开支。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国有资产总额26,095,584.65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3,718.95元,固定资产5,061,865.70元,房屋构筑物2,019,175.40元,汽车1,019,611.00元,其他资产2,023,079.3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8,915.76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24,066.75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扶贫工作量增加及扶贫项目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6项,其中:
1、县级科技奖励基金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5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经济效益指标:发挥政府科技奖励资金地激励作用,完善科研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度,激发全县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补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220,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补助农工7.42万元,其余4.58万元用于道路维修及饮水工改造和公益性建设,年人均补助农工8,244.00元,累计受益49人,税费改革政策由于措施得力,我场按资金支付要求,合理利用资金,确保税费改革各项政策基本落实到到位、落实到农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玉米保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82,5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共涉及9个乡镇17258户60000亩;质量指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9个乡镇60000亩的保险任务;成本指标:保险费财政补贴14.85元/亩。县级财政补贴合计24.75万元。
4、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水稻保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39,0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县完成2万亩。
5、 石屏县2018年能繁母猪保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157,5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每头能繁母猪投保金额为60元,财政补贴48元,农户自担12元。财政补贴中央补贴占50%,省级补贴占15%,州、县分别补贴占7.5%,农户自担占20%。如若发生保险规定的死亡情况,每头能繁母猪给予1000元赔偿。
6、政策性种植业保险甘蔗保险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28,500.00元,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县完成1万亩。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30日
附件【石屏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