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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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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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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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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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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我所的主要职能为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生物监管;依法对动物诊疗及其兽医从业人员和兽药饲料行使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有:所长室、检疫组、监督执法组、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工作指标
(1)产地检疫和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产地检疫推广面100%,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产品B)电子出证率达100%。
(2)检疫不合格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3)完成上级下达兽药、兽药残留抽检率100%。
(4)全年完成行政执法案件11件,占上级下达任务数10件的110%。
(5)开展票证使用管理检查1次,完成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下达任务数的100%。
(6)宣传信息上传县农科局12条,完成任务数的100%。
(7)截止
(八)跨省引用乳用种用动物隔离观察执行率100%。
2、采取的主要措施
(1)增加监管频率,确保工作到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8人次,车辆73次,检查兽药饲料门市327户次、畜禽规模养殖场121个次、动物活畜交易市场84个次、生猪屠宰场31个次、屠商652户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宣传材料2726份,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
(2)依法行政,不断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全县10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合理配置了人员及设备,产地和屠宰检疫率不同程度得到提升,做到了有报必检、开展电子出证、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记录完整。全年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59025头、检疫数59025头、出证数59025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动物屠宰数44491头、检疫数44491头、出证数44491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87头,检出率0.19%。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努力加强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采取实地督查与现场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的养殖、屠宰和流通环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车辆13次,检查兽药饲料门市58户次、畜禽规模养殖场14个次、动物活畜交易市场4个次、城乡结合部8次、生猪屠宰场6个次、屠商72户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宣传材料81份,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根据红农牧[2017]14号文件《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开展H7N9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督查的通知》,组织有关监督执法人员按职能职责对我县进行了督查。共检查了2个乡镇的2个自然村、2个规模养殖场、1个生猪屠宰场、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及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票证管理情况,结果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石食安委办发电〔2017〕2号文件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的《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州猪肉市场整顿紧急通知(红食安办发电〔2017〕6号),于2017年4月14-19日期间抽调监督执法人员5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猪肉市场整顿。期间先后组织对全县9个乡镇的猪肉市场进行了巡查,检查率100 %,其中:县城区、宝秀镇、坝心镇猪肉市场是与州农业局检查组共同巡查。累计共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执法人员29人次,检查猪肉经营户185户,猪肉185头。其中:县城区检查数78户、猪肉78头,宝秀镇检查数6户、猪肉6头,坝心镇检查数5户、猪肉5头,大桥乡检查数19户、猪肉19头,龙朋镇检查数28户、猪肉28头,新城乡检查数10户、猪肉10头,龙武镇检查数17户、猪肉17头,哨冲镇检查数9户、猪肉9头,牛街镇13户、猪肉13头。经现场调查了解和检查,没有发现经营来历不明及疑似病死的猪肉。
根据《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红河州畜禽屠宰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农牧〔2017〕56号),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车辆9次,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1个次、动物活畜交易市场8个次、城乡结合部4次、生猪屠宰场9个次、屠商151户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印发宣传材料530份,发出整改通知书1份。
以开展“三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为契机,深入兽药经营户、屠宰场、规模养殖场、农贸市场,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信心和自我保护能力。累计共发放宣传材料2015份,并先后9次深入到25家规模养殖场、3个定点屠宰场开展宣传交流,组织召开座谈会5次,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起生猪进厂(场)屠宰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报送等制度。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事件4起。
开展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专项整治。累计组织召开有9个乡镇分管领导及兽医站长参加的工作会议1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车辆10次,整顿乡镇9个,印发宣传材料10份,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城区现代化生猪屠宰场已动工兴建。按照“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冰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县实际,已争取县人民政府着手研制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目前已与万园之园食品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动工在我县的食品加工园区新建屠宰加工厂,计划2017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为改变我县屠宰企业“小、散、差”等突出问题,稳步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兽药、瘦肉精和兽药残留监控,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根据《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红农牧〔2017号)37号要求,与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对县城区及坝心镇的兽药经营户进行了质量抽检。此次共选择兽药经营户3户,其中:县城区2户,坝心镇1户,累计抽取兽药样品3个,完成红河州农业局下达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任务数的100%。经红河州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结果符合规定样品2个,合格率66.7%。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云南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等要求,与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对我县9个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瘦肉精及兽药残留质量抽检,其中规模养猪场6个、规模养鸡场3个,共开展例行抽检2批次。第一批采集检测样品2个,经云南省兽药饲料检测所对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结果符合规定样品2个,合格率100%。第二批共采集瘦肉精检测样品6个、兽药残留检测样品3个,送农业部检测,结果尚未出来。另外,对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瘦肉精检测,累计共检测生猪尿液20头份,完成全年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0%,没有发现显阳性的生猪。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第一至八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经严格按照通知对照检查,未发现列入附件的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
(5)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行为。根据红农牧〔2017〕31号文件《红河州农业局关于做好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我县从具有云南省兽药GSP检查员资格证的人员中抽调3人组成检查验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云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兽药GSP第二轮检查验收工作。截止
(6)加大处罚力度,为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按照红动监[2017]15号文件《2017年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努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截止
(7)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和技术业务能力,持续提升监督执法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2017年选派执法人员12人次分别参加了上级举办的动物卫生信息管理、饲料质量监管、生猪屠宰质量监管、官方兽医等培训。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并完善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时效性;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
2.总体思路: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坚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单位名称: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56251.92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56251.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6251.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2695.87,减少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支出为2056251.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251.92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2695.87,减少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6251.92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3600.58元,其中基本支出92480.58元,项目支出1611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0502款2018年预算数为29414.8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542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2.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250786.8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450元,主要是有一位职工2017年9月退休。
3. 2080506款 2018年预算数为100314.7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978.40元,主要是有一位职工2017年9月退休。
4.2101102款2018年预算数为118212.0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90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5.2130104款 2018年预算数为1432812.3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3145.32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6.2210201款 2018年预算数为124711.2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0071.52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56251.92元。
政府预算支出2056251.92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99340.32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896.8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
部门预算支出2056251.92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9340.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896.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14.8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基本支出2056251.92元,财政拨款2056251.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56251.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999340.3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24840元、津贴补贴343608元、奖金5207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135.54元、绩效工资3760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0786.80元、职业年金缴费100314.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854.06元、住房公积金124711.2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896.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400元、工会经费12496.8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14.80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9014.8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2056251.92元。预算收入共2056251.9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6251.92元;预算支出共2056251.92元,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0516.32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12.06元;农林水支出1,432,812.34元;住房保障支出124,711.20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收入预算2056251.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695.87,减少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其中:2080502款收入29414.80元,占1.43%,与上年对比减少374411.12,主要减少是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2080505款收入250786.80元,占12.20%,与上年对比减少37446元,主要原因有一位职工由在职转退休;2080506款 2018年收入100314.72元,占4.88%,与上年对比减少14978.40元,主要原因有一位职工由在职转退休;2101102 款2018年收入118212.06元,占5.75%,与上年对比减少15463.70元,主要原因有一位职工由在职转退休;213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1432812.34元,占69.68%,与上年对比减少121699.69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2210201款2018年收入124711.20元,占6.06%,与上年对比减少32222.88元,主要是公积金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动物卫生监督所预算总支出 2056251.92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05625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251.92元,项目支出0元。
2080502款支出29414.80元;2080505款支出250786.80元;2080506款2018年支出100314.72元;2101102款2018年支出118212.06元;2130104款2018年预算数为1432812.34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工资变动。
2. 退休人员工资转社保发放。
3. 一位职工由在职转退休。
(三)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44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6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控制接待标准而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9400元。其中:购置费0元,与2017年预算相同,运行维护费494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控制接待标准而形成。主要用于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控制标准而形成。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主要用于0。与上年预算执行数相同。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附件【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