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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1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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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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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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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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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石屏县文物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
2、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
3、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
4、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设有:0(科室、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抓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规划项目立项上报工作,争取国家、省、州文物专项资金,加强文物保护修缮工作。继续李恒升私宅、企鹤楼三佛殿的修缮工程,洄澜桥阁的环境整治项目工程,龙港村广胤寺、郑营长春阁、郑营武氏宗祠和石屏古城十项古民居修缮工程的推进工作。
2、继续推进石屏县玉屏书院博物馆建设工作,抓好陈列布展施工,为博物馆开馆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8年春节期间开馆。
3、继续推进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拯救老屋行动”整县项目。
4、继续配合县文体旅广局综合执法大队、县消防大队加强全县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各管理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文物安全。
5、继续配合住建局、财政局做好古城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工作。
6、全面完成可移动文物 “一普”扫尾工作,汇总完善相关资料;继续推进馆藏纸质文物修复工作,采取措施,加强“一普”后续馆藏文物保护工作。
7、按照文物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县级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公布;争取完成州级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上报州文体广电局。
8、继续加强文物干部队伍的培养、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着力增强财政实力;坚持为民理财,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018年部门预算按“保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编制2018年预算遵循“四性”原则,即:
1.合法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没有在本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截止2018年12月统计,本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018年部门预算表(附件14张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80569.58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880569.5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880569.58元,占总收入的10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3109.83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2人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支出为880569.5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0569.58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3109.83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2人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880569.5元,比上年执行数增1777.75元其中基本支880569.5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70205款2018年预算数为148670.95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06710.95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去年人员9月就位,支出4个月工资。
2. 2070299款2018年预算数为458410.83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0807.86元,主要是公用支出减少。
3. 2080502 款2018年预算数为21818.4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6000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减少,退休人员减少1人。
4. 2080505款2018年预算数为106188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8168.8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5. 2080506款2018年预算数为42475.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元,主要是职业年金只是预算数,要有人员退休后才发生缴费金额。
6. 2101102款2018年预算数为50604.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527.46元,主要是博物馆人员支出增加。
7. 2210201款2018年预算数为52401.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3.20元,主要是博物馆人员支出增加。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0569.58元。
部门预算支出880569.58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775.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18.4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基本支出880569.58元,财政拨款880569.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80569.5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46775.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8,760.00元、津贴补贴155,520.00元、奖金20,730.00元、绩效工资166,3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188.00元、职业年金缴费42,475.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784.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536.58元、住房公积金52,401.60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支出1227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00.00元、工会经费4,975.20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18.4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1,518.40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收支总预算880569.58元。预算收入共880569.58元,包括:880569.58元(比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等);预算支出共880569.58元,包括:880569.58元(比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收入预算880569.58元,其中:2070205收入148670.95元,占总收入的17%;2070299收入458410.83元,占总收入的52%;2080502收入21818.4元,占总收入的2%;2080505收入106188元,占总收入的12%;2080506收入42475.2元,占总收入的5%;2101102收入50604.6元,占总收入的6%;2210201收入52401.6元,占总收入的6%。与上年对比增223109.83元,主要增加原因分析博物管增加2人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0569.58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80569.58元,其中,基本支出880569.58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205支出148670.95元;2070299支出458410.83元;2080502支出21818.4元;2080505支出106188元;2080506支出42475.2元;2101102支出50604.6元;2210201支出52401.6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博物管增加2人编制,人员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00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9000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国有资产总额11494580.78元,其中:流动资产9895420.78元,固定资产1599160.4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