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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1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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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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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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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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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地震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承担本县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开展地震监测、计量和研究工作,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相当于正科级,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8人,内设机构一室一台(办公室、地震台),领导职数设正副局长各1人,办公室主任、地震台台长各1人。
(三)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石屏县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4、协助县政府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5、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着力增强财政实力;坚持为民理财,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着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前身为石屏县地震办公室)成立于1970年5月。1984年7月,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以(石组发[1984]109号)、(劳人干字 [1984]169号)“关于石屏县地震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中明确石屏县地震办公室相当于县属部、委、办、局机构。1997年7月,根据云编办[1996]85号《关于我省地震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县编委以石机编字[1997]10号文件,同意将“石屏县地震办公室”更名为“石屏县地震局”,并明确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7人,内设机构一室一台(办公室、地震台),领导职数设正副局长各1人,办公室主任、地震台台长各1人。
2007年11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石机编[2007]14号文件明确核增县地震局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1名,增编后县地震局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为8名。现有在职人员6人。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石屏县地震局
1.部门实有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员6人。
2.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3.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地震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石屏县地震局财务总收入862608.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2608.3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2608.39元,其中,本年收入862608.3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2608.39元(本级财力862608.3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2608.39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08.39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其中:基本支出,2018年用于保障运转石屏县地震局正常的日常支出835990.5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6.08元,占基本支出的1.28%。项目支出,2018年用于保障石屏县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宏观观测、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减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08类-05款”支出16264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5%,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10类-11款”支出4951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支出。
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0类-04款”支出59784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反映地震事业机构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务等的支出
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列“221类-02款”支出5260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保障公积金的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608.39元。
政府预算支出862608.3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35990.51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6.08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2018年未作预算。
部门预算支出862608.39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990.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6.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21.8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我局无债务,财政未作预算。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基本支出862608.39元,财政拨款862608.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2608.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35990.51元,主要包括:835990.51元(比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96.08元,主要包括:11196.08元(比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21.8元,主要包括:15421.8元(比如: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62608.39元。预算收入共862608.39元,包括:862608.39元(比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预算支出共862608.39元,包括:862608.39元(比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金融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收入预算862608.39元,其中:
208类05款02项收入15621.8元,占1.81%;
208类05款05项收入105019.2元,占12.17%;
208类05款06项收入42007.68元,占4.87%;
210类11款02项收入49514.64元,占5.74%;
220类04款50项收入597844.75元,占69.31%;
221类02款01项收入52600.32元,占6.1%;
与上年对比减少3991.6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形成。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预算总支出862608.3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862608.39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08.39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支出15621.8元;
2.“208类-05款-05项”支出105019.2元;
3.“210类-11款-02项”支出49514.64元;
4.“220类-04款-50项”支出597844.75元;
5.“221类-02款-01项”支出52600.32元;
6.“208类-05款-06项”支出42007.68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政策性正常薪级工资晋升和职称变动职务工资调整形成变动。
2.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医疗费形成变动。
3.按财政、人事要求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形成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局未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地震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我局无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考察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地震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5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7年;运行维护费5330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9670元,是因为2017年财政未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产生的费用未列入财政拨款支出中形成,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地震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5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0000元,减少的原因是我单位会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形成。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XX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部门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其他。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其他。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石屏县地震局国有资产总额1990197.05元,其中:流动资产1433177.05元,固定资产55702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2608.39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852647.02元增加9961.37元,是因为2017年财政未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所发生的日常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没有列入2017年度的支出形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局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附件【石屏县地震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表共14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