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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19-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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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8-0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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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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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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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接待范围内的相关接待工作。
3、负责在县行政中心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办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不包括县委常委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县政协主席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服务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5、负责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房屋管理和固定资产及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机关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行政中心文明建设。
7、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及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8、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各类所赠物资的管理。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设有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下设2个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划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2、围绕岗位职责,努力抓好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机关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关事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3、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牢固树立“后勤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服务中体现境界和水平,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完成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安保、餐饮、会务、保洁、绿化等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工作,强调“精细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服务保障要求,增强精益求精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满意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预算编制改革的力度,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编制 ,建立健全管理规范、结构合理、公开透明、约束有力和讲求效益的预算管理机制。
2、总体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部门预算工作,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有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当前财政各项工作要求,编制各项经费支出预算。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91,283.55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391,283.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3,168,847.65元,占总收入的9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30,517.52元,占总收入的3.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43,926.06元,占总收入的1.30%;住房保障支出收入47,992.32元,占总收入的1.41%;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根据《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石编〔2017〕1号)于2017年1月25日成立,无上年预算数。
支出为3,391,283.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8,847.65元,占总支出的9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517.52元,占总支出的3.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26.06元,占总支出的1.30%;住房保障支出47,992.32元,占总支出的1.41%;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根据《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石编〔2017〕1号)于2017年1月25日成立,无上年预算数。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1,283.55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782,354.50 元,其中基本支1,782,354.50元,项目支出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201(类)0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74,178.9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094,787.35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常运行支出预算列入保运转支出。
2. 201(类)03(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2,615,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2,615,000.00元,主要是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机关支出上年无决算数。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正常运行支出列入预算。
3. 201(类)03(款)50(项)2018年预算数为279,668.67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11,254.65元,主要是事业运行支出增加。
4.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93,226.8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4173.60 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5.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37,290.7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7,290.72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上年无决算数。
6. 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0,465.8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029.68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7.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3,460.2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460.24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8.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7,992.3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47,992.32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调整。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91,283.55元。
政府预算支出3,391,283.55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16,148.83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134.72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0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00元。
部门预算支出3,391,283.55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6,148.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134.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3,391,283.55元,财政拨款3,391,283.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91,283.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单位自筹0.0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216,148.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2,436.00元、津贴补贴223,476.00元、奖金15,97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36.93元、伙食补助费0.00元、绩效工资88,5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226.80元、职业年金缴费37,290.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952.06元、住房公积金47,992.32元、医疗费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134.72元,主要包括:水费70,000.00元,电费190,000.00元,物业管理费534,300.00元,维修(护)费395,000.00元,工会经费3,834.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7,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391,283.55元。预算收入共3,391,283.55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1,283.55元,其他收入0.0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元、 上年结转0.00元等);预算支出共3,391,283.55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8,847.65元、教育支出0.00元、科学技术支出0.00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517.52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926.06元、金融支出0.00元和住房保障支出47,992.32元等。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3,391,283.55元,其中:201(类)03(款)01(项)收入274,178.98元,占8.08%;201(类)03(款)03(项)收入2,615,000.00元,占77.11%; 201(类)03(款)50(项)收入279,668.67元,占8.25%;208(类)05(款)05(项)收入93,226.80元,占2.75%;208(类)05(款)06(项)收入37,290.72元,占1.10%;210(类)11(款)01(项)收入20,465.82元,占0.60%;210(类)11(款)02(项)收入23,460.24元,占0.69%;221(类)02(款)01(项)收入47,992.32元,占1.42%。与上年对比增加3,391,283.55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91,283.55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391,283.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91,283.55元,项目支出0.0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01(项)支出274,178.98元,占8.08%;201(类)03(款)03(项)支出2,615,000.00元,占77.11%; 201(类)03(款)50(项)支出279,668.67元,占8.25%;208(类)05(款)05(项)支出93,226.80元,占2.75%;208(类)05(款)06(项)支出37,290.72元,占1.10%;210(类)11(款)01(项)支出20,465.82元,占0.60%;210(类)11(款)02(项)支出23,460.24元,占0.69%;221(类)02(款)01(项)支出47,992.32元,占1.42%。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根据《石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石编〔2017〕1号)于2017年1月25日成立,2017年5月正式开展财务收支工作,人员变动影响行政、事业基本支出。
2、2018年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正常运行,用于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维修费及保险费等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数。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25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255,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2018年县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正常运行,用于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维修费及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55,000.00元。其中:购置费1,200,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0,000.00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计划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运行维护费955,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5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维修费及保险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0,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0,0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808,932.51元,其中:流动资产651,392.51元,固定资产157,540.00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75,134.72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825134.72元,主要用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保险费及维修费;维修(护)费395,000.00元,主要用于县政府、县委两栋楼国有固定资产维修费及电梯维修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175,134.72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部门属于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数。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编制表_201801260344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