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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521-37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23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3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加强公务员管理职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2.加强促进就业创业职责,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加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4.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5.统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6.整合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职责,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管理,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

  7.根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石屏县公务员局、石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职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执法监察科、基金监督科、石屏县医疗生育保险局、人事科。

  (三)主要工作

  2018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研究拟订相应的政策、规章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民工工作政策及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支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7人,其中:行政编制23名,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41名,事业编制38名,工勤人员编制5名。在职实有人数9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890719.97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2890719.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90719.97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341032.18元,主要原因:实现健康扶贫30条中社会兜底资金增加;新农合并入我局,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支出为22890719.9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5682.66元,占总支出的8.5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67979.81元,占总支出的37.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91874.78元,占总支出的39.28%;农林水支出2683200元,占总支出的11.72%;住房保障支出701982.72元,占总支出的3.07%。与上年对比增加7341032.18元,主要原因:实现健康扶贫30条中社会兜底资金增加;新农合并入我局相关经费增加,预算支出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90719.97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2991728.95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0719.97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10(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923682.6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82679.38元,主要是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支出相关经费减少;

  2.201(类)10(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22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800元,主要是军队转业人员数增加,经费增加;

  3.208(类)0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767903.33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17317.68元,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费用减少;

  4.208(类) 01(款)09(项)2018年预算数为2452509.7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6716.46元,主要是社会保险经费机构相关经费减少;

  5.208(类) 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91989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03890.18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6.208(类)05(款) 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4748.4元,较上年执行减少50224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相关缴费减少;

  7.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529899.3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9899.36元,主要是2017年缴费是扣个人部分职业年金到基本账户中缴存;

  8.208(类)99(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93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1249元,主要是军转干部人员数减少;

  9.210(类)01(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86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60000元,主要是2017年是在2101199款项列支;

  10.210(类)11(款) 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6896.5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2315.64元,主要是人员变动,相关缴费减少;

  11.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2234.2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42234.26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缴费增加;

  12.210(类)13(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550274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580644元,主要是全面推进健康扶贫30条,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社会兜底资金;

  13.213(类)01(款)52(项)2018年预算数为26832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873977.92元,主要是大学生村官人员数减少,相关费用支出数减少;

  14.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01982.72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8100.84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公积金缴费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890719.97元。

  政府预算支出22890719.97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801043.45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92243.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97433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

  部门预算支出22890719.97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01043.4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2243.5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97433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基本支出22890719.97元,财政拨款22890719.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890719.9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801043.4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7176元、津贴补贴3532992元、奖金24309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9360.19元、伙食费补助0元、绩效工资7147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4748.4元、职业年金缴费529899.3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57066.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元、住房公积金701982.72元、医疗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92243.5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4500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0元、被装购置费0元、专用燃料费0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58343.52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5394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97433元,主要包括:离休费0元、退休费189489元、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2823200元、救济费0元、医疗费补助8362744元、助学金0元、奖励金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00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2890719.97元。预算收入22890719.97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90719.97元、 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3787400.53元;预算支出共22890719.97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90719.97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算22890719.97元,其中:

  1.201(类)10(款)01(项)收入1923682.66元,占收入预算的8.41%;

  2.201(类)10(款)06(项)收入22000元,占收入预算的0.1%;

  3.208(类)01(款)01(项)收入3767903.33元,占收入预算的16.46%;

  4.208(类)01(款)09(项)收入2452509.72元,占收入预算的10.71%;

  5.208(类)05(款)01(项)收入191989元,占收入预算的0.84%;

  6.208(类)05(款)05(项)收入1324748.4元,占收入预算的5.79%;

  7.208(类)05(款)06(项)收入529899.36元,占收入预算的2.31%;

  8.208(类)99(款)01(项)收入300930元,占收入预算的1.31%;

  9.210(类)01(款)99(项)收入860000元,占收入预算的3.76%;

  10.210(类)10(款)02(项)收入1000000元,占收入预算的4.37%;

  11.210(类)11(款)01(项)收入1426896.52元,占收入预算的6.23%;

  12.210(类)11(款)02(项)收入202234.26元,占收入预算的0.88%;

  13.210(类)13(款)99(项)收入5502744元,占收入预算的24.04%;

  14.213(类)01(款)52(项)收入2683200元,占收入预算的11.72%;

  15.221(类)02(款)01(项)收入701982.72元,占收入预算的3.07%;

  上年对比增加7341032.18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实现健康扶贫30条中社会兜底资金增加;新农合并入我局相关经费增加,预算收入增加。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890719.97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2890719.97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0719.97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 01 01款支出1923682.66元;201 10 06款支出22000元;208 01 01款支出3767903.33元;208 01 09款支出2452509.72元;208 05 01款支出191989元;208 05 05款支出1324748.4元;208 05 06款支出529899.36元;208 99 01款支出300930元;210 01 99款支出860000元;210 10 02款支出1000000元;210 11 01款支出1426896.52元;210 11 02款支出202234.26元;210 13 99款支出5502744元%;213 01 52款支出2683200元;221 02 01款支出701982.72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新农合并入我局,人员增加,故人员经费开支相应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5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X年预算数减少4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减变动主要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5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8年运行维护费45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少0元,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车辆编制数3辆未改变,运行维护费不变,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35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0000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厉行节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0,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月1日,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8600391.38元,其中:流动资产4520095元,固定资产4080296.38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500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0项目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