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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523-92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8-0015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3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门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屏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办发〔2015〕87号)文件精神,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能整合,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23个工作部门之一,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1、取消国家和省、州、县文件明确取消的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有关职责。

2、划入(1)将原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石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划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3、增加(1)增加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黑名单”制度的职责。(2)增加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职责。

4、加强(1)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2)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大力整合市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3)加强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4)加强基础项目检测和初级检验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完善技术保障体系,提高产品(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根据国家、省、州、县的规定,需要取消、承接、增加、加强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政策法规科、注册登记科、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质量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申投诉举报中心)。派出机构9个,包括:异龙所、宝秀所、龙朋所、坝心所、牛街所、大桥所、新城所、龙武所、哨冲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如下:1.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2.扎实开展抽检工作,提高监管效能;3.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提升名特优产品知名度;4.创新监管方式,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5.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6.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8.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9.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10.结合职能,积极开展提升人居环境工作;11.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营造社会共治氛围;12.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13.结合职能,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14.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总体思路:依据石屏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已经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本部门预算编制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已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没有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924233.92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1924233.92元,其中:基本收入11924233.92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2742000元对比减少817766.08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支出为1192423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4233.92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与上年12742000元对比减少817766.08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4233.92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40744.24元,其中基本支11924233.92元,项目支出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1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540987.79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542257.86元,主要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还有上年执行数包含全年住房公积金。

2.201(类)15(款)50(项)2018年预算数为465075.6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59578.18元,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减少。

3. 201(类)17(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957541.53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14374.43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4. 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2728.8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64885.73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还有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5. 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682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820元,主要是上年事业退休人员工资并入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发放。

6.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3909.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1770.8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7.208(类)05(款)06(项)2018年预算数为529563.84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29563.84元,主要是增加了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8.210(类)10(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579305.0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6364.6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9.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89882.86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7739.31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10. 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6614.46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6614.46元,主要是上年事业单位医疗并入行政单位医疗款项支出。

11. 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21804.32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21804.32元,主要是上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并入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款项支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24233.92元。

政府预算支出0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元。

部门预算支出11924233.92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95661.9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142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148.8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11924233.92元,财政拨款11924233.9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24233.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元。单位自筹0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0895661.9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11160元、津贴补贴4251780元、奖金250930元、绩效工资133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3909.6元、职业年金缴费529563.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5759.3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074.84元、住房公积金721804.3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51423.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400元、工会经费60223.2元、其他交通费用7038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148.8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64140.8元、生活补助13008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924233.92元。预算收入共11924233.9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24233.92元、其他收入0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 上年结转0元等;预算支出共11924233.92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3604.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3022.2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05802.38元和住房保障支出721804.32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1924233.92元,其中:201(类)15(款)01(项)收入4540987.79元,占38.08%;201(类)15(款)50(项)收入465075.66元,占3.90%;201(类)17(款)01(项)收入957541.53元,占8.03%;208(类)05(款)01(项)收入172728.8元,占1.45%;208(类)05(款)02(项)收入6820元,占0.06%;208(类)05(款)05(项)收入1323909.6元,占11.10%;.208(类)05(款)06(项)收入529563.84元,占4.44%;210(类)10(款)01(项)收入2579305.06元,占21.63%;210(类)11(款)01(项)收入589882.86元,占4.95%;210(类)11(款)01(项)收入36614.46元,占0.31%;221(类)02(款)01(项)收入721804.32元,占6.05%;收入预算与上年对比减少817766.08元,主要减少变动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924233.92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924233.92元,其中,基本支出11924233.92元,项目支出0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5(款)01(项)支出4540987.79元;201(类)15(款)50(项)支出465075.66元;201(类)17(款)01(项)支出957541.53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172728.8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6820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323909.6元;.208(类)05(款)06(项)支出529563.84元;210(类)10(款)01(项)支出2579305.06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589882.86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36614.46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721804.32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在职和退休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支出减少;

2.增加了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3.上年住房公积金支出并入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款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0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5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加大了节约的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30000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元,减少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33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000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加大了节约的力度。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000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根据相关政策精神,加大了节约的力度。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无,金额0元,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无,金额0元,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01月0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总额22878315.94元,其中:流动资产4718622.34元,固定资产14502893.09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651923.7元,无形资产4876.81元,其他资产0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1423.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433023.2元,增加主要原因:其他交通费用中的公务交通补贴从人员经费支出调到公用经费中列支。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无级指标,指标值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 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 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工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本级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履行职能的一般性、支撑性项目支出。如业务用房运行维护,立法立规和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外事等项目。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用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如企业注册登记、企业信用监管,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小微企业工作、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商标业务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4、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红盾护农”、市场重大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商品和服务监督管理,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广告业监管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5、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处理系统、消费维权与监督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6、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质量技术监督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