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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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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7-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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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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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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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附件1
关于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石屏县实际拟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3.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石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
4.承担同上级扶贫部门的业务联系,为石屏县扶贫开发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5.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资金。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7.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屏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8.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紧盯贫困退出目标任务,聚焦贫困人口,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对云南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州安排部署,把扶贫开发工作放在统筹推进“四个全面”中谋划布局,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对照脱贫退出标准,补齐短板,确保2017年末贫困退出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贫困县摘帽。
(一)严格对标,补齐短板。严格按照贫困退出标准,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排查,明确薄弱环节,找到问题短板,逐一建立台账,倒排时间节点,全力攻坚突破。围绕“转、扶、搬、保、救”等路径,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人一套扶持措施,进一步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二)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把产业扶贫作为加快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举措,按照“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传统产业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着力推动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产业大发展带动农民大增收,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着力改造提升烤烟、白萝卜、畜牧、蔬菜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壮大核桃、杨梅、火龙果、生物医药等新兴特色产业,实现乡有主导产业、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近期增收有保障、远期发展有潜力的产业发展格局,为扶贫开发和区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认真抓好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和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进退有序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和帮扶措施精准对接。
(四)继续抓好“挂帮包、转走访”工作。整合帮扶单位(部门)项目、资金,加大对脱(扶)贫发展规划的督促落实,努力做到“挂钩帮扶一户,脱贫一户”,不脱贫不脱钩。
(五)实施易地搬迁,建设美丽乡村。加大搬迁点的建设力度和后续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易地搬迁点产业和就业发展规划,努力提高搬迁户自我发展能力,使得搬迁户“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
(六)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汇集扶贫攻坚强大合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力度,增强扶贫开发合力;改进完善定点扶贫工作,拓展社会扶贫新思路,引导激励社会各界踊跃投身扶贫事业,倡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扶贫部门对扶贫办工作的各项要求,预算编制既要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又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必须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完整性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
4、平衡性原则。部门预算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5、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
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2017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扶贫办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为预算执行和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1、重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突出工作重点。切实保证和落实重点支出需要,积极整合项目支出预算,压缩一般开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4、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本部门预算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三、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我办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属财政全供养的行政单位。我办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县扶贫办),事业编制5人(县社会帮扶项目管理中心)。在职实有人数15人,属财政全供养人员,其中行政10人,事业5人。退休人员4人,属财政供养人员,无离休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办财务总收入202.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32万元。
2017年我办财政拨款收入202.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2.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32万元(本级财力202.32万元)。
2017年我办预算总支出20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科目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4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7万元,主要反映我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科目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95万元,主要反映我办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11.59万元,主要反映我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科目2130501行政运行113.98万元,其中主要反映我办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1.43万元、办公费支出1.5万元、工会经费1.05万元;
6、科目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27.43万元,主要反映我办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14.46万元,主要反映职工缴纳的住房保障支出。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8.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0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办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02.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4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97%;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75%。与上年对比增加93.1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增资、养老保险缴费、行政人员发放车改补贴。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我办预算没有批复项目支出经费。
五、名词解释
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