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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4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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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7-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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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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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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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
(二)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推进乡镇、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中心建设。
(六)负责县级机关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的工作协调,对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八)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确保网络运行正常,信息畅通,并及时整理统计、分析上报相关信息。
(九)指导并督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各乡镇政务服务管理局业务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十三五”发展目标,积极发挥部门预算编制职能作用,坚持厉行节约厉行节约、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实现收支平衡。强化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加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安全性和实效性。
2、基本原则:厉行节约和收支平衡原则;规范管理和注重绩效原则;科学精细和公开透明原则。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归集单位管理车辆55辆(公务用车运行平台相关车辆,不在编)。离退休人员0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单位财务总收入20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04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6.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0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3.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3.04万元(本级财力203.0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01款”支出46.09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机关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2101101款”支出5.4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101102款”支出6.38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2010350款”支出95.1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工作事务支出, “2210201款”支出14.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2080505款”支出25.53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款”支出10.21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3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政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石屏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附件【U0201708086286819454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