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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54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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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7-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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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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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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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机关工委2017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关于石屏县直属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石屏县直属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名,现实有人数4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1名。工委下设工会、团工委,内设政工股和办公室。工委辖19个党总支,115个党支部(包括9个直属党支部),共有党员1717人。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工委切实履行工作职能,以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帮困等为民服务活动,有力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工委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工委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协会发展。并按照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逐步建立公平、公正的预算编制机制,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努力达到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分配,确保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考虑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
4、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的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它收支项目。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石屏县直属机关工委预算总收入41.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41.2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款支出,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3102”款支出,主要反映工委业务支出;“208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工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住房公积金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
附件【U02017080862874537557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