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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545-70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17-0053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3-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石屏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负责组织地方税收收入,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二)参与研究综合经济政策,提出完善地方税收管理的建议。

(三)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组织落实地方税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纳税评估、反避税、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地方税发票、票证管理规章制度。

(五)负责办理地方税收减免及其他地方税涉税审批事项。

(六)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七)负责组织规定范围内基金、规费的征收工作。

(八)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九)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石屏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屏县地方税务局属于行政单位,实有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监察室、人教股、计财股、税政股、征纳股、规费股、法规股、科技信息股,稽查局1个,分局4个。

2017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内提素质,外树形象,打造阳光地税”总目标以及“依法治税、阳光办税、征管强税、科技管税、人才兴税、着力培税、服务促税”总要求,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突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合理安排各项收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立足各项方针政策、我局实际情况和各项税收事业发展规划,编实做细各项收支预算。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2017年,我局遵循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积极稳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全局积极做好新一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为2017年各项税收事业计划的开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石屏县地方税务局,属于财政全供给单位中的行政单位。我局现有干部职工89人,其中:在职76人,退休13人;在职的76名干部职工中,行政编制人员39人,事业编制管理人员34人,工勤人员3人,实有车辆11辆(5辆为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待处置)。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石屏县地方税务局财务总收入1,83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4.19万元,其他收入524.82万元。

2017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1,314.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4.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14.19万元(本级财力1,314.19万元)。

2017年我局预算总支出1,83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19万元,占总支出的83.15%,项目支出309.82万元,占总支出的16.8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来看, “201”类支出1,491.76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208”类支出138.63万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的支出);“210”类支出102.47万元,主要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221”类支出106.15万元,主要反映住房保障支出,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管理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9.1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3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8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2.15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3.68%。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管理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82万元,如征管业务、后勤管理服务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