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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6-16393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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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19-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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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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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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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2018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503100011000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二、石屏县2018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18年石屏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18年石屏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18年石屏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18年石屏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18年石屏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2018年石屏县政府决算公开空表说明(附件7)
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
——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普传锋
(2019年7月31日)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石屏县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收支任务,石屏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13611”和县委“123”工作思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克服增支减收因素的不利影响,严格按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筹措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2,4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63%,同比增长9.45%,增收7,119万元。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608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9%,同比增长7.89%,增收1,58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3,75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3.33%,同比增长29.4%,增收85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47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9%,同比增长17.24%,增收217万元。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6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3.56%,同比增长8.74%,增收4,46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9,547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2,652万元;非税收入26,069万元,同比增长7.49%,增收1,816万元。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6.8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4,843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支1603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经与省州结算,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6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4,7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438万元,调入资金32,06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万元,收入合计291,09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8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76万元,上解支出4,51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3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3万元,支出合计291,09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397万元,同比增长221.11%,增收2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是加快了土地供应,土地成交量有所上升;清理补缴了以前年度的土地出让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488万元,同比增长855.98%,增支29,985万元。支出增长的原因是本年度争取到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专项债券3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4,3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7万元,上年结余34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总计66,7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3,488万元,上解支出578万元,调出资金32,065万元,支出总计66,1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39万元。
三、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7,826万元,同比下降29.44%,减收28,3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7,333万元,同比下降26.59%,减支24,386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当期收支结余493万元,滚存结余29,6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支数据中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的收支清算数据,2018年收支数据仅为当年实际收支数。
四、2018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石屏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4.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9亿元)。年末,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内的债务余额为120,3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1,45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8,925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2018年共争取到债券资金38,438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0,000万元,用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项目;再融资一般债券1,427万元,用于偿还2018年到期的债券资金;置换债券7,011万元,主要用于置换鸡石公路征地款、异龙湖城河原位生态净化及河口湿地示范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140笔项目债务。2018年,全县共偿还各项债务本息34,983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6,040万元,债务利息18,94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
五、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共计196,772万元,同比下降0.51%,减少1,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94,745万元,同比增长0.04%,增加72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27万元,同比下降34.72%,减少1,078万元。
在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94,745万元中,返还性收入4,161万元,同比增长23%,增加7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5,856万元,同比增长5.06%,增加5,5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4,728万元,同比下降7.76%,减少6,288万元。
六、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在培源增收方面优化质量、求质求效
1.立足实际,巩固现有财源。继续抓紧抓牢烤烟产业不放松。同时,抓好豆制品为主的食品加工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矿产业、电力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我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途径、多渠道融资引资,以政策引资金,以资金建项目,以项目促发展,以发展增活力,搞好跟踪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壮大地方财源。推出小微企业快贷,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我县普惠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3.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替代财源。以项目策划包装为重点,大力发展以异龙湖康体运动休闲、民间民族文化、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品尝地方特色食品等为主的生态观光旅游业,逐步把旅游产业培植成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加快和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二)在收入方面加强征管,应收尽收
1.依法组织收入。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财政收入的分析研判,细化分解收入目标任务,明确征管责任,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2.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切合实际的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核定成本,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税式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
(三)在支出保障方面统筹兼顾、有保有压
1.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严格审批,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事项;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压实部门支出责任,做到工作安排与资金安排相适应。
2.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继续开展好民生资金、扶贫资金、重点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特别是扶贫专项资金清理力度,对安排预算用不出、用得不好的财政资金坚决收回或调整,确保超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全部“清零”。
3.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牢牢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先保障人员工资;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立足大局保重点,对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在资金上全力调配,尽力保证建设发展需要;量力而行保民生,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资金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四)在财政改革方面精细入手、开前堵后
1.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实行综合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
2.扎实推进预算公开。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加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2018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了57个县级部门(2个涉密部门除外)、9个乡镇的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信息。
3.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为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提升国库管理水平,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工作要求,2018年5月,结合石屏县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石屏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全县预算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培训,2018年6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支付正式上线。
4.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石屏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相继制定出台了《石屏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分类纳入预算。一般债务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入年度预算后,通过测算债务收入和支出,对已经举借的债务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三是严控债务限额,规范举债程序。严格按照地方政府性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的相关规定,在县人大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
(五)在财政监管方面全面联动、强化管理
1.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管采治采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年完成政府采购8,850万元,节约资金257万元,资金节约率2.82%。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在用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有效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资产配置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在资产的处置程序上,依据《石屏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把关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清理。2018年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开展清理工作。全县240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共开设行政企事业单位银行账户792个,其中行政单位银行账户258个,事业单位银行账户486个,国有企业单位银行账户48个。通过对全县各单位深入细致的账务检查和资金清理盘活工作,及时对清理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促进各单位账务更规范,账户开设更合理,资金更安全,各类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4.有序推进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管理,全面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出台的一系列扶贫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采取自查自纠、集中专项检查、县级重点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工作,对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监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考评,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的发挥。绩效评价共抽查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82个,占项目总数的70.69%,涉及项目资金42,144万元,占资金总额的93.66%。
5.加强融资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广运用PPP模式,努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
(六)在民生保障方面持续改善、推动发展
牢牢守住民生底线,进一步增强民生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达219,188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75%。
1.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4,114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820人;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17,275万元,领取待遇人员3087人;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5,972万元,领取待遇人员43896人;支付91万人次19,9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金。全县纳入城乡低保对象21504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411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万人,参保率达97%。
2.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年完成教育支出55,992万元。其中,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965万元,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投入“全面改薄”和“长效机制”资金3,065万元,安排12所中小学13,382㎡校舍及运动场建设;安排12所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1,973万元;拨付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797万元,全县16022名寄宿生受到补助;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465万元,为34142名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3.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与各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及资料的审核工作,努力扩大我县各类人员的就业面,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2018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2笔,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03万元。
4.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项惠农补贴通过申报、审核、公示和补贴发放4个环节,如期完成发放工作。2018年,全县共完成惠农补贴发放6项,“一折通”打卡发放补贴资金4,930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6万元、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奖励补贴513万元、退耕还草补贴49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07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79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80万元。
5.支持农开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个和林业部门项目2个。项目惠及4个乡镇,5个村委会,受益农户3291户990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08户2114人,工程于2018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0.88万亩,审定完成投资2,41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完成1,976万元,自筹资金434万元。
6.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项目建设。2018年我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投入1,133万元。其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383万元,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18个项目,惠及21个贫困自然村,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25户2606人;龙武镇法乌村“四位一体”试点村建设项目250万元,补足法乌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法乌村顺利脱贫奠定基础;龙朋镇桃园村委会桃园村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500万元。
(七)在资金保障方面用活政策、提高效益
1.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支出和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需要。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201万元,同比增长1.96%,增支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98万元,同比下降13.29%,减支6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4万元,同比增长76.35%,增支71万元,主要由于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屏县司法局、石屏县林草局等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在车辆编制内新购置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比上年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9万元,同比增长1.92%,增支12万元,主要由于部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高;且2018年下乡扶贫工作增多,车辆使用比上年频繁,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长;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持平。
2.全力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8年,全县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7,372万元,统筹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其中,脱贫攻坚支出1,607万元,其他项目支出5,765万元。通过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应有效益,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3.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8年,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96,77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194,74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2,027万元。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8,438万元。截至2018年底,从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的项目共计38个,实际到位资金30.81亿元,累计报账25.1亿元。通过积极争取资金,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4.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资金投入,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18年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4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609万元、省级资金4,345万元、州级资金960万元、县级资金1,505万元。统筹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类34个项目12,524万元;投入产业发展14个项目5,669万元;投入其他项目2个225万元。
从2018年我县财政决算的情况来看,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但财政运行和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乏力。二是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四是还贷任务艰巨,财力紧张,资金筹措艰难。五是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仍然存在。
尊敬的张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及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石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监督索引号532525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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