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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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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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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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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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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政策、法规;配合监督检查殡葬法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处理违法案件;提供遗体接送、冷藏、整容化妆、火化等有偿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我单位的重点任务是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满足不同群体消费需求,以“至优的服务,至尊的态度,至善的关怀”为服务理念,努力为治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周到,优质,惠民”的系列化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馆长室、办公室、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石屏县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度收入合计 2,082,29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1,121.17元,占总收入的88.4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事业收入241,175.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1.5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42,779.47元,下降 23.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544.47元,下降6.1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 0.00%;事业收入减少22,235.00元,下降8.44%;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 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0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9月在职人员减少一人;事业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火化率较上年降低,事业收入相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上级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度支出合计 2,188,234.76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021.51元,占总支出的71.38%;项目支出626,213.25元,占总支出的 28.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5,258.97元,下降25.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26,389.22元,下降12.66%;项目支出减少538,869.75元,增下降46.2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 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增下降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1-9月在职人员减少1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上级拨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2,021.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33,707.54元,占基本支出的78.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313.97元,占基本支出的 21.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殡仪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6,213.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26,213.25元。其中非说收入返还补助资金项目126213.25元,主要用于支付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电费、办公费、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等支出;2022年第一批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项目500000元主要用于对成就落后、污染超标的殡葬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1,121.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29%。与上年相比减少620,544.47元,下降31.6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1-9月在职人员减少1人,省级殡葬项目补助资金减少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58,78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主要用于维持殡仪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殡葬执法队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3,9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3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15,10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03.5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0元,支出决算为15,10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0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81.36元,增长7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021.36元,增长11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维修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遗体接运、殡葬宣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殡仪馆部门资产总额2764446.50元,其中,流动资产233623.05元,固定资产1390523.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403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1944.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64.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864.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