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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50-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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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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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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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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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2、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屏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协商一致。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石屏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项目为保障,夯实水利工程建设。完成赤瑞水库、小箐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并试验性蓄水,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提水泵站实现持续提水;完成大练庄河上雨则至鹅脖子段、五郎沟河旧寨至龙井段河道治理工程,何保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方丈水库、曲左水库、龙尾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及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稳步推进石屏灌区石屏片区的征地工作、建设管理工作及老冷沟水库、马鞍山水库、大练庄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推进“一湖两城”综合供水工程总体方案、红河谷灌区规划报告前期工作。年度累计完成“76”代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36085万元,完成中央水利投资计划4127万元。
2、以安全为根本,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一是层层落实水旱灾害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抓好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和物资储备及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逐一落实各类责任人263人,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和运用计划(方案)463个;向各乡镇及各山洪灾害点发放雨衣、水鞋等山洪灾害防御物资300余份;全年投入抗旱资金74.8万元。二是落实水利工程防溺水工作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宣传教育73765人/次,制作警示标识标牌318块,配备救生杆、救生圈等救生设备近百件,年内水旱灾害安全可控。
3、以民生为基础,巩固农村饮水安全。一是严格对照农村饮水安全各项指标要求,全年开展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全面排查6次,畅通“一平台”和“12314”监督举报渠道处理饮水安全问题4个,实现全县集中供水工程100%定价收费,水费收缴率96.4%。二是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年度项目建设,概算投资1418.69万元,实施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两期;统筹谋划并推进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年度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4、以治理为抓手,抓实河湖库渠管护。一是完善河(湖)长工作体系,增设县级河(湖)长、责任单位及企业河长;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共22条(个)及水普名录外6条(个)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高冲水库、阿白冲水库、城河县城段、大水河获县、州美丽河湖命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巡河提醒、通报、约谈工作机制,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及河湖警长制,强化履职培训,全县三级河长共巡河6512次。三是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动态排查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河长清河”、河道堵口行动,落实河道整治经费1500万元,动员企业河长捐资投劳300余万元,重点围绕异龙湖入湖河道及补水区河道累计清理淤泥杂物6万余m³,异龙湖入湖河道水质全面达标。石屏县河湖长制工作荣登红河州2022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红榜”。
5、以保护为导向,科学统筹蓄提调补。一是持续加强对已建补水工程及补水区沿线沟渠、管道的运行管护和综合调度,明确量化目标,全年完成库塘蓄水4121.35万m³,三个提水工程累计提水1519.71万m³,累计向异龙湖实施生态补水5386.5万m³。二是围绕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同步推进调补水的工作要求,委托省级专业技术力量对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调度运行、异龙湖水动力及补水方案研究等方面开展专业技术研究,科学算清水账。
6、以生态为重点,提升水环境保护效益。一是从严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完成《石屏县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及9座水库计量设施安装,节水宣传片《人水和谐润石屏》荣获水利部节水护水志愿服务与水利公益宣传教育专项赛三等奖。二是组织实施石屏县水瓜冲国家重点小流域治理项目;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19个,自主验收11个;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3.99万元;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4199平方公里,被州级提名推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城北河、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2条小流域治理项目被州级提名推荐为“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典型案例;达标达效通过州级验收及省级复核绿美河湖8个。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查处河道内非法采砂、非法取水案件各1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47.1万元。四是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及运行安全监管,确保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目前,未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
7、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制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项目清单机制,持续巩固落实水利项目包保责任制,围绕水务部门重点工作,建立工作闭环,精简流程,提升效率,让干部职工能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抓工作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及农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安全生产科(石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运行管理及固定资产投资科、水政综合执法队,作为本级公开,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5,644,205.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49,227.37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4,978.34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5,097,785.49元,下降60.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615,019.7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财政下拨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减少,二是2022年财政未安排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7,482,765.79元,下降99.46%,主要原因:县发改局未拨入项目前期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058,792.08元。其中:基本支出6,955,609.77元,占总支出的8.69%;项目支出73,103,182.31元,占总支出的91.3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992,564.51元,下降57.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2,573.6元,增长7.96%,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补发行政、事业人员2021年2月至2022年2月基本工资、发放行政人员2021年下半年年度考核奖,二是算公积金缴费基数时,把绩效奖增加进去,缴费基数提高;项目支出减少108,505,138.11元,下降59.7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未给我单位支付已完工项目如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屏县水瓜冲小流域治理项目、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款的支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55,609.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01,091.12元,占基本支出的77.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4,518.65元,占基本支出的22.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103,182.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99,227.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8%。与上年相比减少29,643,933.73元,下降29.22%,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56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01,565.12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8,7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9,961.2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4,043.9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7,777.8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4,462,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
石屏县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支出28,871,366.04元;
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一期)支出4,022,000.00元;
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项目支出1,507,782.96元;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项目支出61,633.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6,006,17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15%。主要用于
水利(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4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大练庄河上雨则至鹅脖子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水利(款)农田建设支出(项)2,81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五郎沟河旧寨至龙井段治理工程项目、石屏县大练庄河上雨则至鹅脖子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支出(项)12,045,132.74元,主要用于石屏县何保寨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石屏县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石屏县何保寨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石屏县2022年度第一期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等项目的支出。
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支出(项)4,640,000.00元,主要用于甸中河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石屏县大练庄水库项目、马鞍山水库、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项目前期费用的支出。
水利(款)水土保持支出(项)1,847,213.05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项目支出。
水利(款)农村水利支出(项)34,940.12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治理支出(项)1,127,950.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管理及河道保洁项目支出。
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支出(项)2,619,6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一期)支出。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1,778,538.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110,526.56元,商品服务支出70,165.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49.00元,异龙湖补水提水设施运维项目支出7,476,247.40元,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支出1,110,950.00元,异龙湖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2022年水资源调度方案研究异龙湖水动力补水方案研究项目支出1,000,000.00元。
水利(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942,795.82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722,668.08元,商品服务支出1,116,627.7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92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35.00元,支出决算为108,512.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641.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8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35.00元,支出决算为108,512.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641.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511.45元,下降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154.55元,增长39.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666元,下降48.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接待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水利设施安全生产调研、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0,426.66元,增加109,426.14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缴费基础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6,576,780.91元,其中,流动资产6,775,268.10元,固定资产600,893.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9,200,618.6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45,781.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215.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75,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99,324.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5,276.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92,466.1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41,581.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建议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111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