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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31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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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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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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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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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石屏县卫生健康局直属单位,承担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等以下工作: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请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对本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和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 2022年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4744人次,建档率88.00%;完成规范化电子档案数24873人次,电子建档率 63.00%。开展健康知识讲座12次,参加群众524余人次。针对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5种,全年发放宣传资料54130份。
(2)常规疫苗接种 目前共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记疫苗冰箱温度记录,2022年1—12月出生 156人,建卡156人,建卡率100%。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3)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管理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老年建档人数6728人,体检人数(完成体格检查)6531人。高血压建档人数4082人,体检3981人,规范管理人数 3714人,规范管理90.98 %。糖尿病建档人数864人,体检855人,规范管理人数706人,规范管理率81.7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281人,体检222人,规范管理人数222人,规范管理率79.01%。管理结核病人5名,各项指标都能达到上级的要求:结核病的转诊率为100%。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登记传染病267例,按要求报告267例,报告率为100%,及时报告100例,及时报告率为100%。
(5)妇幼保健管理 共有产妇213人,农村孕产妇203 人,非农孕产妇 5 人,其中活产数213人,农村活产数209人,非农活产数 4 人,孕产妇保健建卡192人,保健覆盖率90.14%,孕产妇系统管理192人,系统管理率90.14%,高危孕产妇管理143人,高危管理率为100%。2022年共有产妇208人,出生活产数213人,住院分娩产妇数 213人,其中农村孕产妇203人,非农孕产妇5人,新法接生产妇208人,新法接生率为 100%,住院分娩活产数213人,其中农村活产数209人,非农活产数4人,住院分娩率为100%。全镇共有7岁以下儿童2488人,保健管理2245人,儿童保健覆盖率90.23%,3岁以下儿童 736人,系统管理669人,系统管理率90%。
(6)卫生监督协管 全年认真开展和履行卫生监督协管站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宣传培训和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管供水单位 2 家、学校 15 所、医疗机构 27 家、公共场所 37 家,巡查总户次334次,开展宣传教育2次和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职业卫生3家。
(7)中医药健康管理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5290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704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18167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6529人;孕产妇签约81人;0—6岁儿童签约2045人;高血压患者签约4027人;糖尿病患者签约率859人;肺结核患者签约3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254人;残疾人签约1388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24人。
(9)2022年事业收入12,673,259.60元,其中门诊收入5,626,142.10元,住院收入7,047,117.50元。事业收入较去年增加2,432,619.91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内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口腔科、医技科、妇产科、药剂科、亚房子门诊综合科、财务科、感控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科、后勤保障科、医务科、医教科。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现有车辆主要用于120急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体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5,791,473.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5,421.84元,占总收入的49.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2,673,259.6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49.14%;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2,792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11,313.06元,增长1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296.76元,增长2.45%。原因为人员工资变动、社保缴费增加,上级增加拨付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2,432,619.91元,增长23.75%。主要原因是2022年7月单位搬迁至新院区,就诊条件得到提升,就诊患者大幅度增加,医疗收入增加。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下降228,603.61元,下降43.84%。主要原因是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结算资金由上级主管部门转拨并计入其他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6,388,861.92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5,590.29元,占总支出的87.25%;项目支出3,363,271.63元,占总支出的12.7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4,678.38元,增长11.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70,247.27元,增长36.61%。变动主要原因为2022年乡村医生工资、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计入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医院搬迁新购大型医疗设备、办公设备;项目支出减少3,425,568.89元,减少50.46%。减少原因为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工资、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由原来项目支出调整至基本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25,590.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08,809.17元,占基本支出的50.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16,781.12元,占基本支出的4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63,271.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710,507.00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0,900.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88,932.00元,2100302 乡镇卫生院支出186,862.12元,2100399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6,070.51元。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5,421.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6%。与上年相比增加307,296.76元,增长2.4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社保缴费增加,受疫情影响,各项防疫费用及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4,91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其中,2080502款事业单位退休支出55,498.2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137.1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66,276.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5,50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74% 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和考核发放,家签经费兑现,乡医工资发放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05,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35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49元,增减少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49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将部分线下会议改为视频会议,差旅费减少,同时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减少。
(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无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35,967,057.74元,其中,流动资产6,863,016.52元,固定资产6,635,457.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2,468,583.93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617.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66,588.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1,203,516.8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48,1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5,1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0,9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801111
附件【宝秀卫生院2022年决算公开--整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