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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328-33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66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控制;负责农药、农用药械管理、农作物保护知识及农药技术培训;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栽培和生物防治技术运用,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负责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据我县主要病虫害的为害特点,将草地贪夜蛾、粘虫、小麦锈病、稻飞虱、稻螟虫、稻瘟病、玉米叶斑病、水果桔小实蝇等病虫害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共设置30余个病虫预警预报监测点,结合植保三期工程,安装太阳能病虫智能监测测报系统4台,高空测报灯3台,马铃薯晚疫病测报仪1台,草地贪夜蛾实时性诱监测系统11台,果蝇实时性诱监测系统2台。开展定点调查81批次,大田普查141批次,向农业农村部、省、州上报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198期次,印发《植保情报》11期,印发各类技术资料12500余份,为各级政府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指导了全县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2.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及防控情况,小春作物:小春作物病虫害为中等偏轻发生,部分病虫偏重发生,主要病虫害有小麦锈病、白粉病、油菜蚜虫及蔬菜病虫、马铃薯晚疫病等,累计发生面积17.4078万亩次,防治30.474万亩次,挽回损失4140.437吨,避免经济损失1058.5882万元。大春作物:大春作物病虫害为中等发生,主要有稻瘟病、水稻白叶枯病、水稻纹枯病、水稻螟虫、稻飞虱、玉米锈病、玉米叶斑病及经济作物病虫等。今年大春作物病虫比去年轻,总体中等偏轻发生,累计发生48.5335万亩次(含经济作物),同比去年减2.5483万亩次,防治93.162万亩次,同比去年减4.0888万亩次,共挽回损失17310吨,避免经济损失5743.313万元。

  3.宣传培训工作,全年共进行技术宣传培训(含乡镇)212场次,受训1815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技术资料18859份。田间现场防治指导2599余次,接受咨询人数4479人次,街天咨询12600人次。

  4.全县化学农药减量及异龙湖流域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推进情况。2022年度,全县化学农药施用量403.2吨,比上年减1.2吨。其中异龙湖流域化学农药施用量57.7吨,比上年减0.9吨。流域内新安装8个病虫监测点,340台太阳能杀虫灯,发放诱虫板90余万片,害虫诱捕器1万余套,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60%,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0%。推广新型植保器械84台。完成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1期1010人次,发放资料8950余份、生物农药等低毒农药4070包,开展田间技术指导1200余人次。在流域内3个乡镇设立农户农药使用量调查点32个,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对76户农药经营门店开展安全使用农药风险排查及安全用药宣传,发放粘贴《禁限用农药名录》20余份,《致全省农药经营者的一封信》70余份,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画1000余份,开展农药监督抽样15个。

  5.植物检疫工作,上报红河州植保站植物检疫月报12期;出动植物检疫执法车辆45车次,检疫人员218人次,对县内370余亩苗木繁育基地进行苗木繁育产地检疫,检疫合格苗木数量30.7万余株,共签发植物检疫证书34份,其中出省调运11 份,省内调运23份,发放检疫宣传资料850份,咨询232人次。

  6.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工作,开展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工作,成立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先后派出三批6人次,前往昆明、临沧和个旧参加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培训。设置四条踏查路线覆盖全县,踏查面积总计:233.06平方公里,踏查村委会总计85个,踏查农作物有水稻、玉米、茄子、杨梅和火龙果等。完成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种类总计:10种(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水稻白叶枯黄单胞杆菌和草地贪夜蛾等),设置标准样地总计33个,采集标本总计8个,其中,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送检。

  7.承担项目执行情况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建设项目,收到中央资金70万元,完成小麦、水稻、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35120亩,有效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在项目实施中,在有效防控期内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病虫防治效果达到85%,农民满意度达到90%。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建设,收到中央救灾资金22万元。完成小麦等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107万亩。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异龙湖流域农药减量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资金96万元。根据实施方案,在异龙湖流域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安装太阳能杀虫灯306套,安装智能化监测设备8套,其中1套智能虫情监测设备,7套智能性诱监测设备,全部都已完成安装,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属于独立核算机构,设有办公室、财务室、项目办。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7.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0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26,414.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414.13元,占总收入的99.0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9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7,483.45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今年病虫害减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7,483.45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减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20,000.00元,增长100%;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0,970.13元。其中:基本支出1,766,895.33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244,074.80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1,347.97元,下降20.27%,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减少,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997.75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和正常晋升;项目支出减少584,345.72元,下降70.54%,主要原因是病虫害减少,用于病虫害防治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6,895.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3,026.57元,占基本支出的98.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68.76元,占基本支出的1.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植保植检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4,074.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病虫害防治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239,518.80元,完成小麦、水稻、玉米等病虫害统防统治35120亩,有效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在项目实施中,及时发现病虫情,短期预报准确率不低于90%;在有效防控期内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病虫防治效果达到85%,农民满意度达到90%。果树果实蝇优势种生态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技术指导费支出4,556.00元,用于指导统防果树果实蝇示范样板520亩,带动全县果树果实蝇防治1600多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6,414.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减少407,483.45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减少,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05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0%。主要用于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和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91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101.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4,813.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03,03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30,043.6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3,468.76元,病虫害防治项目资金支出239,518.8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4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5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公车加油服务支出9,000.00元,公车定位终端安装及维护费支出2,160.00元,公务用车过路费支出2,84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50.00元,支出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作物灾情相对较少,业务用车减少,一方面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0.00元,下降6.54%,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作物灾情相对较少,业务用车减少,一方面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80.00元,下降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农作物灾情相对较少,业务用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一方面是响应中央八项规定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及农药减量(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3,401,101.24元,其中,流动资产98,762.81元,固定资产81,090.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221,248.2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449.0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了6,137.31元,固定资产减少12,311.76元(属于固定资产折旧减少12,31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石屏县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