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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4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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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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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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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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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201000
石屏县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行党的政策方针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对外开放
实行文化馆对外开放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一年来我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总结往年工作的基础之上,持续推进我县的群众文化免费开放工作。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是群众文化服务的根本,开展群众文化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我馆采取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学习的方法来提高全馆人员整体素质,并结合本馆实际进行讨论,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为对外开放工作提供保障。
(2)持续开展对外开放,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我实施闭馆,暂停对外开放。6月恢复开馆后,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坚持做好消毒、扫码、测量体温等工作。逐步开放书画活动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舞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二楼多功能厅、展览厅 、宣传栏等活动场所,并组织承办一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今年,我馆组织各乡镇文化站及社会文艺团体开展文艺骨干培训2期,培训广场舞《大家和我唱石屏》和《追梦红船》及歌曲《党啊我想对你说》;开展艺术知识讲座4期,培训内容包含乐理知识、曲艺表演和创作、戏剧表演和创作、舞蹈编排等内容,参训学员200人。2022年9月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书法展,展出书法作品80余幅,观展人数达3000人次。协助石屏县老年大学、石屏县棋牌协会等团体举办国标舞培训、形体培训、棋牌比赛等活动4场,参与人
数共计650人。2022年石屏县文化馆累计对外开放服务对象数约1.3万人,群众满意率达97%。
2.充分发挥职能,全面开展群众文化辅导
群众文化辅导是提升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文化宣传全面性的一项重要举措。一年来,石屏县文化馆不断创新,优化辅导模式,圆满完场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今年,我馆共对16家单位及团体提供了文艺作品辅导和创作,辅导作品共计20个,作品内容含盖了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朗诵等艺术表现形式。部分作品在比赛和展演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如苏家宝老师辅导坝心镇编创的曲艺节目《绿水青山初心》在红河州宣传部举办的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宣讲文艺节目比赛中获三等奖。
3.弘扬民族文化,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22年,石屏县文化馆按照国家、省、州、县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开展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
(1)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重大传统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举办了“文化进万家,直播家乡年”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项目宣传展示活动,活动参与人数共计2.5万人,网上讨论次数达420次。截至目前,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讯息56条,浏览量9.6万次;开展非遗直播教学22场,参与人数7500人,讨论次数230次。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有效地宣传了我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增强了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保护,重视逐级申报工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我县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目前申报了5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1个代表性传承人。完成预备申报第三批非遗项目石屏煎鱼、豆腐皮制作技艺和第四批代表性传承人田野调查资料收集、整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彝族烟盒舞传统民族项目、麦秆羽毛画制作技艺、紫石砚制作技艺、豆腐制作技艺等7个项目的资料撰写和整理工作。
(3)加强民间艺术队伍的培养。今年,各传承点开展培训共15期,参训学员约1100人,培养了一批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力量。与此同时,我馆积极组织专家下乡,积极发现辅导培养民间艺人。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我馆组织全县各级传承人召开传承人培训会。会议的圆满成功,为我县民间艺术的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民间文化的传播和发展。2022年11月我馆联合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共建民族民间音乐学田野调查实践基地,至此,我县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步入了新台阶。
4.坚持文艺创作,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石屏县文化馆以习近平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深入基层,承办、协办了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参加省、州展示演出,脚踏实地的推进惠民演出活动广泛开展。2022年8月,由石屏县文化馆协助红河州文化馆编创的广场舞《马缨花》入围第十九届全国群众文化“群星奖”。围绕“喜迎二十的,奋进新征程”这一主题,精心组织,融合社会力量,着力破解惠民演出活动的资金、人员等瓶颈问题,分别到哨冲、龙武、龙朋、牛街等乡镇开展惠民演出106场,观众达2.6万人,极大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活动过程中,积极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演出活动中,实现群众由观众向演员转变,增强惠民演出活动的活力和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内设4个部门即:办公室、群众文化辅导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歌舞团。办公室主要负责:财务、人事、档案、数字化等工作;群众文化辅导中心主要负责: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书法、美术、摄影等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传承人管理、项目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工作;歌舞团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艺下乡演出、对外宣传展演展示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文化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石屏县文化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
(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641,860.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1,860.59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25,801.97元,下降2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3,401.93元,下降24.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2,400.04元,下降92.98%。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县级补助项目资金减少;二是单位之间往来的其他收入减少。
收入与上年相比情况表
2、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678,382.58元。其中:基本支出3,111,754.74元,占总支出的84.6%;项目支出566,627.84元,占总支出的15.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34,529.68元,下降26.6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672.85元,下降2.89%;项目支出减少1,241,856.83元,下降68.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总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上级、县级补助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支出与上年相比情况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1,754.74元,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04,427.59元,减少92672.85元,减少原因:人员调出。
2022年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31,076.67元,占基本支出的81.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678.07元,占基本支出的18.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6,627.8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2021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8,484.67元,减少1,241,856.83元。减少68.67%。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石财预〔2022〕1号建党100周年专项资金84,997.00元,
用于支付建党100周年晚会演出的舞台搭建、演出服装、道具的购置。
2.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彝族烟盒舞)非遗保护专项资金26,688.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彝族海菜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54,568.00元、合计81,256.00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非遗项目活动的支出。
3.红财教发〔2022〕28号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558.90元、红财教发〔2021〕124号文化馆中央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1,954.82元、石财预字〔2022〕1号财政部提前下达2021年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7,631.12元、石财预〔2022〕1号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2,700.00元,合计73,844.84元,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的水、电、网络、聘用人员劳务费用的支出及开展群众文化辅导、活动的支出。
4.红财教发〔2021〕121号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56,53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戏曲进乡村补助资金270,000.00元,合计326530.00元,用于支出2021年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的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1,860.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262.52元相比减少1,193,401.93元,下降24.73%,主要原因:上级、县级补助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69,58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免费开放经费支出、烟盒舞、海菜腔保护支出、戏曲进乡村演出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93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4,0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5,29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要职人员公积金的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95.2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9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以“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8.26元,增长1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28.26元,增长1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公务用车易车载客户端软件、北斗定位车载终端服务费每辆车216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图书馆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
石屏县图书馆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送戏下乡、脱贫攻坚、免费开放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属于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740,484.51元,其中,流动资产12,175.99元,固定资产406,808.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902,010.96相比,本年减少161,526.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6,940.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5.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5.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6、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23年8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201111
附件【石屏县文化馆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