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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41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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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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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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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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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占用征收林地和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和草原专项核查;林业和草原作业设计调查;营造林规划设计。统筹规划林业和草原信息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和行业数据开放共享共用;牵头协调推进林业和草原数据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等;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管理服务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调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与组织完成红河州第四次石漠化调查任务。规划队派出技术力量历经6个月,参与组织完成了红河州第四次石漠化调查,并顺利通过省级、国家级的抽查验收。经调查数据统计,石屏县石漠化土地48万亩,其中:轻度石漠化22.5万亩,中度石漠化22.5万亩,重度石漠化2.9万亩,极重度石漠化0.1万亩。
2、组织完成《2021年石屏县长江上中游溶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及表格填报工作。2022年1-2月份规划队组织完成了《2021年石屏县长江上中游溶岩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的作业设计外业调查、小班区划,因子表补充填写、评审等工作。该项目安排在异龙镇五郎沟河小流域、小河底河小流域,投资736万元,实施面积2.7万亩,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0.2万亩,退化林修复0.5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3、组织完成《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工作。2022年上半年规划队组织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信息技术处完成《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2022年红河州石屏县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该项目安排在石屏县境内的扇尾河、小河底河等9个小流域,投资12944万元,工程建设面积12.94万亩,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2.71万亩,退化林修复10.23万亩。
4、参与完成石屏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2022年1月份参与完成石屏县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被抽查的四人,其中三人分别深入龙朋、龙武、哨冲、牛街等乡镇普查标准样地9个,一人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办公室参与内业整理,按时按质完成普查任务。
5、石屏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调查。参与石屏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调查,完成全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面积30余万亩小班因子补充及现地核实工作,落实2021年退耕还林2.19万亩小班地块。
6、不断完善县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通过项目调查、收集、分析、整理,完成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林草系统内部修改意见征求及县属各部门修改意见征求。
7、林木采伐作业规划设计工作。2022年规划队完成《牛街国有林场桉树霜雪冰冻灾害采伐作业设计》等19起,涉及面积7733亩,蓄积21155.7立方米及八角树25503株,其中7起为采伐简易设计,涉及面积499.5亩,蓄积2242立方米。
8、涉林案件鉴定工作。2022年完成石屏县森林警察大队侦办的25起刑事案件技术鉴定服务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2022年2月份参与调查并撰写了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清水塘村委会海马格一组社员罗跃其少告林霸占具体情况》的汇报,并按要求报州林草局;9月份,根据中共石屏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的函的要求,规划队派出3人技术力量对异龙镇豆地湾村委会毛木咀村王桥洪的林权证及建房情况进行调查,并撰写了《情况说明》报县纪委。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无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详见附件。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06,11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112.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918.21元,增长4.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918.21元,增长4.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06,112.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112.5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727.81元,增长3.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727.81元,增长3.80%;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的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6,112.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892.54元,占基本支出的97.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22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6,11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5,918.21元,增长4.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82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829.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517.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84015.0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502.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11,7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4%。主要用于事业机构1,211,717.14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0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11,04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部门资产总额215.47元,其中,流动资产215.47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2.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52.64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无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8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