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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41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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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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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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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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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石室字〔2019〕34号)文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年争取林业项目投资12138.22万元,完成投资2133.4万元;续聘生态护林员262名,全县管护和补偿公益林天然林275.35万亩,受理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179起,查处办结167起,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24‰以内,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实现连续3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0.15%;森林蓄积量829万立方米,林木绿化率72.3%,湿地保护率67.14%,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0.89%,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实现双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科、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0个。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9个。石屏县林木种苗站、.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石屏县木材检查站、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
2.石屏县林火监测中心
3.石屏县林木种苗站
4.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5.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6.石屏县木材检查站
7.石屏县国有林场管理站
8.石屏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
9.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
10.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
11.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9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334(含参公4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2人(离休0人,退休292人)。
实有车辆编制37辆, 在编实有车辆40 辆。实有车辆超3辆原因是2021年10月10日,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0012122),同意我部门购买福田牌BJ5048XYB-E1的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福田牌BJ2037Y3MVV多途越野车1辆。2022年按照红河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云南省公务用车配备通知》(0012216),同意我部门购买福田牌BJ5048XYB-E1的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3,727,30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2,592.91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4,711.87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360,805.34元,下降25.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586,753.61元,下降16.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加0.00%;事业收入0.00元,增加0.00%;经营收入0.00元,增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加0.00%;其他收入减少11,774,051.73元,下降98.29%。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0,560,600.53元。其中:基本支出53,336,061.89元,占总支出的58.90%;项目支出37,224,538.64元,占总支出的41.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380,490.03元,下降21.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22,591.70元,下降7.98%;项目支出减少20,757,898.33元,下降3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加0.00%;经营支出0.00元,增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336,061.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95,118.1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0%,人均180,548.12元/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40,943.72元,占基本支出的4.20%,人均7,918.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224,538.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37,224,538.64元主要用于天然林管护157.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5万亩,省级46.3万亩、实施退耕还林2.19万亩、石屏县异龙湖北岸教场坝至大水段面山生态修复工程467.5亩、草原基况监测面积108135亩、选聘续聘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262名、全县297.94万亩森林全部投保等林业和草原专项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22,59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2%。与上年相比减少28,488,663.01元,下降26.13%,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项目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01,68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死亡抚恤费用和林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37,721.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医疗费用和公务员医疗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91,0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8%。主要用于石屏县异龙湖北岸教场坝至大水段面山生态修复工程467.5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21,26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湿地保护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70,86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9,62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277,655.7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9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04,912.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06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6,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9,628.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277,655.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04,912.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0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由州林草局统一招投标后购入价值277,655.79元特种用途车辆1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6,746.36元,下降2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10,894.21元,下降64.7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712.85元,增长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565.00元,下降65.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车购置比去年少购置1辆、林业项目减少,检查验收公务接待人次减少,费用降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由州林草局统一招投标后购入价值277,655.79元特种用途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造林管护和防灾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检查和营造林项目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997.91元,增加7,794.44元,增长1.4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费用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64,882,336.51元,其中,流动资产32,037,916.69元,固定资产23,621,971.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232,240.40元,在建工程448,600.00元,无形资产442,412.66元,其他资产4,099,195.44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183,05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3,00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09,7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8项,账面原值1,708,582.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1,699.77平方米,账面原值1,308,895.0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73,408.7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7,77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74,6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4,99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98,10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我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部门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保护(项)反映政府用于林业方面的森林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森林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2023081609060190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