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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427-14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56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1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校主要职责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办好本乡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乡中小学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4.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组织开展本乡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副校长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工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财务室、信息技术中心、少团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5人(离休0人,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15,776,757.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76,723.36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33.74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减少510,375.11元,下降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166.03元,下降0.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73,209.08元,下降82.55%。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新城小学和新城中学合并,其他收入包含学校食堂结余34.70万元,石屏县新城乡人民政府拨工作经费19.12万元,石屏县红十字会拨运动会、课桌椅经费3.5万元。2022年其他收入包括石屏县红十字会拨学校运动场建设资金8万元、中学生运动会经费2万元,故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09,071.47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0,923.97元,占总支出的91.85%;项目支出1,288,147.50元,占总支出的8.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1,015.92元,下降0.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505.42元,下降0.62%;项目支出减少40,510.50元,下降3.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20,923.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57,088.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3,835.81元,占基本支出的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8,147.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包括2022年的营养餐专项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6,72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相比减少37,166.03元,下降0.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103,91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6%。主要用于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7,78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5,26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9,76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46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46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学校厉行节约降低支出,进一步完善接待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预算及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96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96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12,313,567.20元,其中,流动资产425,431.25元,固定资产11,531,122.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6,198.00元,无形资产200,815.6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002.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7,719.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6,871元;报废报损资产207项,账面原值877,485.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701111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8160645177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