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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457-094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49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聚焦危化品、非煤矿山、煤矿、工贸、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33名县处级领导、10余个行业部门对口挂联94个重点企业、商会,做到全县所有企业“全包联”、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时段“全监管”,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3.年初县政府与9乡镇、19家安委会成员单位,6家重点企业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责任书,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层层压实安全防范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底线。

  4.按照《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制定印发了《石屏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方案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属各有关部门对照15条措施69项内容清单,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5.根据省、州安委会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关工作安排,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全面摸排全县范围内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形成《石屏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针对风险点位置深入分析研判风险等级,制定了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了管控责任部门及管控责任人,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排查大风险、消除大隐患、预防大事故。

  6.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道路交通方面:一是深化打非治违,严打非法营运。二是涉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是深入推进治超工作。四是整治公路沿线马路市场,对管辖的白马庙、大水城、仁寿村3个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五是积极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在四个平交路口安装减速带,累计完成安装40余米。建筑施工方面:对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进行重点排查。煤矿方面:严格落实“双盯守”要求,压紧压实包保、盯守、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煤矿企业落实煤矿停产停建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累计对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共16矿次,发现隐患19条,已整改19条,整改率100%,下达了11份日常巡查记录。非煤矿山方面: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91家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8条,现场督促整改119条,限期整改29条,已完成整改24条。立案查处4座非煤矿山,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共计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自建房方面:按照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排查录入全国房屋和市政普查系统639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322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3171栋。经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54栋,并已按要求贴牌标识。城镇燃气方面:一是对全县15家液化气供应站、1家二甲醚供应站、1个燃气储备站、2家天然气燃气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共排查一般安全隐患29处,整改19条,其他项在有序整改中。二是下发《关于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告知书》。截至目前,经营户安装户燃气报警器739户,安装率达到100%,居民使用燃气用户599户,已安装262户,安装率达到43.74%。危险化学品方面:一是聘请危险化学品专家对我县辖区内26家危化品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发现隐患167条,督促整改145条,限期整改22条,对1户危化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二是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1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完成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对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四区分离”技术改造,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和生产作业区已实行四区分离。工贸:以涉爆粉尘、建材及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安全管理为重点,继续聘请专家对我县辖区内9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隐患52条,督促整改41条,其余11条正在整改中。旅游方面: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监管职能,全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24家责任单位开展督导检查7次,出动检查人员32人次,共发现安全隐患3条,已完成整改3条,整改率100%。校园安全方面:一是及时修订《校园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消防、地震等专项应急预案。幼儿园每季度、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22年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动协同当地政府、水务部门、社区、村组加大对学生和家长“五个一”防溺水宣传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防联控机制,提醒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危险水域巡查制度和分包责任制。三是开展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制定2022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

  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1月共投入救灾资金373.62万元用于冬春救助,其中现金救助205万元,物资救助折合人民币168.62万元。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5万人。8月投入79.80万元,用于救助汛期受灾困难群众,其中现金救助71.72万元,物资救助折合人民币8.07万元,汛期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031人。

  8.开展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宣传演练。6月1日,红河州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红河行”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屏县举行,各乡镇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参加了启动仪式。通过安全生产知识抢答、安全承诺签字、救援装备展示等活动,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红河行”活动拉开了帷幕。组织开展19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手提袋1万余份。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期间,全县共组织宣传活动66次、粘贴标语728条、发送短信50条、摆放展板85块、发放防灾宣传手提袋21000个,发放涉灾宣传资料38800(本、册、张、等)、发放应急包、开展防灾减灾演练45次、参与灾害演练人数5600人、参与宣传活动单位40多个、参与活动群众37600人,通过宣传、演练活动,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防灾减灾氛围,提高和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的安全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灾害气象灾害防御中心

  2.石屏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949836.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05840.13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3996.25元,占总收入的0.6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075128.99元,下降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033225.86元,下降42.1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41903.13元,下降48.7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减少;二是其他收入主要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农房保险补助的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964762.8元。其中:基本支出5742137.41元,占总支出的82.45%;项目支出1222625.39元,占总支出的17.5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59602.19元,下降42.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1150.4元,下降9.77%;项目支出减少5570752.59元,下降8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退休1人;二是2022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2137.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18300.04元,占基本支出的94.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323837.37元,占基本支出的5.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2625.3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亚洲象安全防范项目支出23949.00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支出415876.39元、自然灾害防治支出220000.00元、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62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5840.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5%。与上年相比减少5033225.86元,下降42.1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央、省、州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602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878.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3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2021年亚洲象防范所需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207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单位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969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自然灾害补助支出等。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17.00元,支出决算为7015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621.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917.00元,支出决算为70155.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621.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支出量,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当年接待省、州安全检查18批次241人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884.97元,下降35.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246.97元,下降5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362元,增长464.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减少公务用车支出量,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当年接待省、州安全检查18批次241人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接待上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914.7元,减少6714.5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减少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培训和检查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584.00元、邮电费21595.50元、差旅费20622.00元、租赁费2800.00元、公务接待费2365.00元、劳务费1408.55元、工会经费24892.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7.09元、其他交通费用158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085377.08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5.06元,固定资产459012.8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71039.2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7650.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6508.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9806.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690.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0116.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806.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1111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