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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50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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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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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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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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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2号)、《中共石屏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石发〔2019〕1号)和《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发〔2019〕2号)精神,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可工作;
(1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8)负责消费维权体系建设;
(19)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2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四大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促进信用体系建设;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4.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5.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6.发展有机产品,推动绿色发展;7.加大知识产权运用及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8.强化消费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9.紧盯目标任务,开展招商引资;10.坚决扛起异龙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抓实“湖泊革命”攻坚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和10个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和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注册审批科、网络交易和信用监督管理科、质量广告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派出机构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异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宝秀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朋市场监督管理所、坝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牛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龙武市场监督管理所、哨冲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石屏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3.石屏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车辆超编原因为:固定资产系统录入固定资产时有1辆电动车辆错误录入为机动车辆,电动车辆不需要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4,190,94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0,471.08元,占总收入的99.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472.96元,占总收入的0.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00,269.92元,下降21.99%。主要原因是去年发放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奖1,265,700.00元、收县财政局拨三宗土地出让金2,920,024.80元,而今年发放绩效考核奖104,800.00元,所以本年度收入合计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8,505.64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去年发放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奖1,265,700.00元,而今年发放绩效考核奖104,800.00元,所以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3,081,764.28元,下降96.54%,主要原因是去年收县财政局拨三宗土地出让金2,920,024.80元,而今年没有这项收入,所以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4,413,279.98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5,440.98元,占总支出的96.48%;项目支出507,839.00元,占总支出的3.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26,583.75元,下降20.98%,主要原因是去年发放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奖1,265,700.00元、付三宗土地出让金2,919,376.50元,而今年发放绩效考核奖104,800.00元,所以本年度支出合计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21,165.73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去年发放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奖1,265,700.00元,而今年发放绩效考核奖104,800.00元,所以本年度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05,418.02元,下降86.68%,主要原因是去年支付三宗土地出让金2,919,376.50元,而今年没有这项支出,所以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05,440.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46,228.7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9,212.26元,占基本支出的9.77%。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74,253.18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877.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83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支出明细包括: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0,540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调整〔2022〕12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62,620.00元;(2)根据石财预调整〔2022〕13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66,900.00元;(3)根据石财预调整〔2022〕222号个税手续费返工作经费支出1,020.00元。2、市场主体管理支出50,000.00元。根据石财预字〔2022〕1号市场监管经费支出50,000.00元。3、市场秩序执法支出80,000.00元。其中:(1)根据石财预字〔2022〕1号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支出50,000.00元;(2)根据红财体制发〔2021〕30号红河州财政局下达2021年缉私经费支出30,000.00元。4、药品事务支出54,000.00元。根据石财预字〔2022〕1号药品抽检购买样品经费支出54,000.00元。5、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60,000.00元。根据石财预字〔2022〕1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经费支出160,000.00元。6、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9,700.00元。根据红财行发〔2022〕2号2022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出29,700.00元。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99.00元。其中:(1)根据红财社发〔2022〕133号2022年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3,270.00元;(2)根据红财社发〔2022〕132号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支出32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80,471.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相比减少918,505.64元,下降6.12%。主要原因是去年发放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奖1,265,700.00元,而今年发放绩效考核奖104,800.00元,所以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43,48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9%。
——2013801 行政运行9,282,898.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0,540.00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8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2013812 药品事务54,000.00元,主要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160,0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2013850 事业运行856,342.1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人员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9,7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8,94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0%。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76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881.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0,709.3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职业年金记实缴纳支出。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599.00元。主要用于其他促进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8,93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2,294.7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金支出48,397.93元,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398,239.55元,主要用于 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109.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809,109.08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220.00 元,支出决算为139,71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683.6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2.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0,220.00 元,支出决算为139,718.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68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控因公出国境人员,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因此,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348.30元,增长33.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005.93元,增长3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342.37元,增长76.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多,导致本年度公车运维费超上年;因疫情、七个专项行动省州局出动检查人次增加,公务接待增多,导致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超上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与去年13辆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接待省级、州级各项检查工作的接待19批次,接待人次203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403.36元,减少61,397.20元,下降5.64%,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公用经费减少,所以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7,164,489.28元,其中,流动资产1,202,255.95元,固定资产5,962,22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391.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8,443.73元,流动资产增加653,835.67元,固定资产减少478,443.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流动资产变动原因是:应缴财政款的货币资金822,980.07元应缴未缴,即市场监管罚没收入822,329.20元未上缴,因案件未结案,故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已于2023年7月3日上缴国库;2022年4季度的银行利息收入为650.87元,于2023年1月9日已上缴县税务局,银行存款增加,所以流动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变动原因是:固定资产本年增加3,840.00元,原因是购买2台打印机3,840元。固定资产本年减少482,283.73元,原因是本年计提折旧482,283.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70平方米,账面原值125,191.6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原因是2018年5月一次性收取五年房租收入2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226.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836.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927.3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7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我单位按规定支付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4601111
附件【石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