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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03-43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491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7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401000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森林资源管护、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管理、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认真开展森林管护工作。林场干部职工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管护面积6.5101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0090万亩,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9.679万亩。全面落实林长制。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室字〔2021〕3号)的要求,我场制定了《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设立责任管护区51块,林场总林长1人,林场林长2人,林管员51人。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并在县林长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森林督查、查处整治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和植被恢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今年林场在及时监管图斑核查方面,涉及图斑24个,总面积17.6661公顷;在森林督查图斑方面,林场涉及18个图斑,总面积27.3971公顷。2022年6月16日展开督查工作后,在核查过程中,又划分出10个细斑,共计28个图斑。其中违法图斑查处5个,不违法图斑23个。以上两项工作涉及的图斑都已进行处理并进入植被恢复阶段。为核查(实)国家和省级移交的涉及破坏林草资源疑似图斑,我场重新现地核实66个历年图斑,目前到位率100%。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在曲佐营林区实施桉树采伐49.694公顷,采伐蓄积7511.5立方米;在竹园林区实施灾害木采伐拍卖80吨,拍卖成交价24000元;对植被恢复苗木保存率低、未完全恢复植被的违法图斑及废旧砂石场三类地块进行植被恢复,共完成157亩。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稳步实施重点项目。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工作方面,编写《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并按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①完成森林抚育1.05万亩。其中,在龙车营林区实施天然云南松纯林中龄林抚育173亩、天然针叶、阔叶纯林综合抚育7892亩;在脚白亩营林区、曲佐营林区实施人工湿加松集约化经营抚育2435亩。②完成29个监测对照样地,并重做云南松近熟林抚育监测样地及云南松高密度中龄林抚育监测样地。管护房建设方面,申报了老黑山管护房加固改造项目和旧沙管护房重建项目,计划在今年内完成,目前部分资金已到位,两个项目正在进行中。林场通过开展实施以上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森林储备,增强了森林生态功能,不断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

  2.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情况

  2022年,我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预防、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林场于2021年12月1日成立了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所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过签订《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分片负责制责任书》、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宣传、加强火源管理、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上级补助经费及单位自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经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全年无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3.党政、财务及党务工作情况

  ①林场党政办公室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联系上级和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办公室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较好的完成了文件接收登记传阅、场务事务、疫情防控、公务用车管理、工会事务、安全事务的宣传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材料的整理上报、国有林场管理方面以及档案保存移交等工作。②规划财务股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按照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为林场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核算和预决算、财务公开、固定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直报、非税收入清查核实、各项款项征缴以及缴纳保险、业务结算和款项收取等方面的工作。③林场党支部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在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下,开展了推荐提名云南省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工作、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持续深化大讨论活动;开展“我是党员我承诺、我是党员我先上”疫情防控承诺书签订工作;与异龙镇杨广城村荸荠沟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落实党建引领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工作;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确定发展对象1名;按质按量完成“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党务公开和党员“双报到”等工作。

  尽管林场在营造林、森林经营管理和护林防火工作等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自筹资金困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及时改善、职工队伍平均年龄偏大,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待提升、林场管理水平和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客观问题和困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设有: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下辖竹园、老黑山、曲佐、龙车、脚白亩、撒妈扎、方丈、石岩头八个营林区。下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32,65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32,652.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74,183.75元,下降32.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75,612.45元,下降26.0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398,571.30元,下降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较2021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18,862.24元。其中:基本支出9,558,353.24元,占总支出的83.71%;项目支出1,860,509.00元,占总支出的16.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05,390.23元,下降20.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746.70元,增长6.58%;项目支出减少3,495,136.93元,下降65.2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职工工资较2021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58,353.24元。2021年支出8,968,606.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9,746.70元,增长6.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职工工资较2021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4,265.59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087.65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0,50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用于支付森林管护的劳务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2,652.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4%。2021年支出13,708,264.4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75,612.45元,下降2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的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8,47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07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864,11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4,98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08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9,204.7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5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085.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9,20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年久失修、老化,实际产生的车辆运行维修费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904.09元,下降1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703.09元,下降1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1.00元,下降53.9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减少了车辆运行维护费;本年接待上级调研人员次数及人数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督导调研组、州林草局等上级领导对我场森林经营试点工作的督导调研,产生接待批次2次,19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所以也没有使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17,455,341.54元,其中,流动资产14,278,302.05元,固定资产2,774,976.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48,600.00元,无形资产53,463.4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473.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7,932.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36,76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4,164.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8,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364.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164.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2年部门决算表中未填“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三公”经费:指我场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4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表2023081508281698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