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5505-825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487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17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101000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学技术课题的试验研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推广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开发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科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学术交流、实用技术培训与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草原资源调查和普查工作;负责全县草原资源、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实施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2022年是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的第三年。项目已完成种植马尾松2500株,锥连栎1000株、冬樱花630株、黄连木300株、红叶石楠330株和79亩林草互补经营技术种植工作,完成了种植苗木和林草互补种植小班的除草、施肥等抚育管护工作。并根据造林类型、树种和立地条件完成项目5个固定监测样地的调查设置工作。(二)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用苗培育工作。积极按照造林任务要求,培育各类造林用苗木。做好综示区已移袋绿化用大袋苗、红豆杉、黄连木等大袋苗培育管理工作。做好综示区现有的云南松苗、合欢苗、长果大头茶苗的管理工作,对苗木及时进行除草、修枝等工作。(三)做好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和杨梅地的管理工作。在对现有的薄壳山核桃进行施肥、修剪等管理。对合作管理的杨梅地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完成了1000余株杨梅品种嫁接改造,以提高杨梅种植基地的优良品种率。(四)做好综示区对外承包林木种苗基地管理和服务。对基地苗木种植管理进行跟踪调查工作,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严格按规范进行。种苗基地的建设,解决了由于资金技术等不足而引起的种苗生产滞后的问题,保障了苗木质量,同时,大规格苗木的培育,使我县在造林中有大规格苗木可用,大规格苗木造林具有绿化效果好,成林时间短,生态效益见效快的优点,能有效提升我县造林质量,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五)实施异龙湖流域杨梅绿色有机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在异龙湖流域杨梅非休耕区建设杨梅绿色、有机种植示范基地二个,面积总计600亩。其中在坝心镇老街村委会阿洒冲村阿洒冲实施杨梅绿色种植示范300亩,示范品种为早熟杨梅;在坝心镇白浪村委会小寨村朱家山实施杨梅有机种植示范300亩,示范品种为东魁。杨梅绿色有机种植示范项目通过施用有机肥、生物菌肥等优质高效肥料和科学施肥方法,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病虫害为主,采用人工除草,实施喷灌等技术集成应用,在提高杨梅产品品质的同时,有效提高异龙湖面山植被的生物多样性,改良土壤结构,增强蓄水保土功能,使自然景观明显提升,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显著的效果。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初验工作。(六)实施异龙湖南岸杨梅有机及林下种植中药材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在异龙湖南岸坝心镇白浪村委会摆依湾杨梅休耕区建设杨梅有机及林下种植中药材试验基地100亩。试验基地杨梅种植管理施行有机种植,并在林下根据气候和立地条件套种中药材,选择板蓝根、灵香草、糯米香草和莪术等中药材开展林下套种试验。试验项目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在休耕区杨梅种植管理通过施用有机肥、生物菌肥等优质高效肥料和科学施肥方法,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病虫害为主,采用人工除草,实施喷灌等技术集成应用进行有机种植的基础上,根据气候和立地条件在林下套种中药材,选择板蓝根、灵香草、糯米香和莪术等中药材开展套种试验,达到杨梅有机产品和林下经济产品的多样性,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社会、生态、经济综合效益显著的效果。2022年9月30日完成项目初验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本部门车辆属于生产用车,用于苗木综合示范基地生产保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1,165,025.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5,025.6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760.60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760.60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65,025.61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025.6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7,906.92元,下降24.00%。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支付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种苗费。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239.40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调入1人,项目支出减少379,146.3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2年没有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5,025.61元。其中:基本工资331273.00元、津贴补贴27120.00元、奖金29134.00元、绩效工资3345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3990.7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119.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067.1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8.53元、住房公积金67569.00元等人员经费支出1,096,995.17元,占基本支出的94.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8,030.44元,占基本支出的5.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025.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0,760.60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5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退休人员经费,其中: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93990.72元,退休人员办公费300.0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8297.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68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5,18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7451.53元(基本工资331273.00元、津贴补贴27120.00元、奖金29134.00元、绩效工资33451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8.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370.44元(办公费10843.26元、手续费560.00元、邮电费468.74元、差旅费2260.00元、公务接待费235.00元、劳务费13800.00元、工会经费20460.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0.1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23.00元);资本性支出1136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13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5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缴职工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20.1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元,支出决算为7,055.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2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05.12元,增长123.9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60.12元,增长13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00元,下降18.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接近报废,修理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异龙湖面山植被恢复及功能提升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验收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65691.47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4元,固定资产65573.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23.8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593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70.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70.1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70.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
二、一般公开预算:原公共财政预算,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更名为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包括:地方本级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内容包括地方本级预 算支出、转移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 调节基金、增设预算周转金和年末累计结余。
三、固定资产: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101111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表20240103094133931.xls】
附件【石屏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4010309405465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