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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08-86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51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龙朋镇是乡镇汇总录入户,其主要职能是(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年,龙朋镇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和大力支持下,面对困难与压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省委红河现场办公会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县委“333”工作思路、镇党委“1231”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以打造产业强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全镇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9.01万元,增长 3.72%;完成财政预算支出 2362.84 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亿元,招商引资4.02亿元。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 7.34 亿元,增长 10%。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高效执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 要求,深化落实“1+4”动态监测帮扶,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监测对象风险消除7户23人,累计转移就业9174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设置生态护林员岗位17 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4 个;落实2022年就业帮扶项目,补助省内务工人员130户5.62万元;落实落细医保“三重”保障制度;落实雨露计划29人,发放资金9.7万元;累计发放三批实际种粮补贴157.18万元,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303.87 万元;办理小额信贷12户,贷款60万元;投资10万元完成5户危房改造;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48.3万元,列入整合资金实施的9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农业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全镇共发展粮食种植4.5万亩,实现总产1.4万吨,产值5620余万元;完成经济作物7.4万亩,蔬菜种植5.75万亩,总产17.5万吨,产值1.65亿元,其中规模300 亩以上蔬菜种植基地8个;发展烤烟种植 1.27万亩,产量3.29万担,总产值5522.97万元。深入实施“一村一品”建设,发展蓝莓、樱桃、杨梅等特色水果种植5.6万亩,产量5.8万吨,产值3.1亿元,规模300亩以上水果种植基地5个;野生食用菌产量770余吨,产值6000 余万元;甸中村入选 2022 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亿元村。农文旅融合发展不断凸显。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昆玉红旅游文化带,结合“一湖两城、古韵新城”发展战略为契机,发掘旅游资源,打造龙朋康养小镇。以龙韵养生谷为带动,依托三家村生态资源和竹编文化,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运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发展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发展竹编产业,提高村民经济收入,巩固脱贫成效,推动乡村振兴。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促增收。加强培育市场主体倍增,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成立石屏县龙朋镇龙昇富村经济发展实业有限公司投资运营村集体经济,通过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以石屏县云龙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鸿源蔬菜有限责任公司、石屏欣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龙韵休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为引领的重点龙头企业稳步发展。通过探索多元化运作模式,拓展新销售领域和渠道,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带动群众致富增收。以传统民族文化传承为代表的西嫫文化公司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专注民族服装服饰设计销售,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交流、手工刺绣培训,创新电商、网络平台销售渠道,吸纳低收入群众就业,民族文化产业得以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林长制”,积极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全镇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达 18 万亩、公益林 2.25 万亩,严厉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各类违法毁林开荒案件,恢复林地 320 余亩,完成退耕还林 203 亩,实地调查核实森林变化图斑 49 块,全部已恢复到位。坚持优化“两污”治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各级关于推进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源头治理,探索“两污”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合理运营模式,在甸中河沿线村庄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收集处理污水,共铺设污水主管300波纹管14.4公里,建成18座生物一体化处理设备和3座“预处理-厌氧池-稳定塘组合模式”氧化塘设备,日处理规模达 1300 吨。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制定“一库一策”和“一河一策”,完成镇级、村级河长巡河116余次,投资800余万元实施异龙湖外流域甸中河小流域治理项目,镇级组织清河行动7次,清理淤泥、垃圾等杂物17350立方,投入50余万元开展甸中河清淤和常态化保洁,投资2000余万元实施甸中河生态河道治理项目,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规范垃圾填埋场管理运行,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科学编制“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积极申报小路南村、巴窝九街村创建“美丽乡村”。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加大违规建筑、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和改造力度。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100%完成问题厕所整改,建设无害化公厕6座,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农村户厕共 427 座。

  三、强化项目主导,产业发展持续向好

  重大项目推进成效显著。坚持把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作为推动龙朋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结合实际、主动谋划、放眼未来、把握全局,为龙朋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引擎。组织实施甸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家村委会乡村振兴建设、集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龙朋镇产业强镇建设、农村危房及农村危房抗震改造、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小型基础设施公益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总投资1582余万元;完成龙朋镇 2023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申报,有力推进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农村安全饮水三年专项行动集镇水厂二期建设及管网改造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06亿元。完成石屏县北部产业物流园建设项目、石屏县龙朋镇集镇供水工程可研编制,积极推进石屏县集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滇中引水项目、峨红石高速公路(龙朋段)建设项目征地等工作。产业融合发展规模显现。坚持“巩固升级传统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做强特色产业”思路,构建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持续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做强绿色果蔬精深加工,打好“绿色食品牌”;擦亮龙韵养生谷天然氧吧品牌,发展三家村乡村旅游,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依托镇域内4家省级龙头企业等10余个果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产业示范引领,通过订单帮扶,吸纳就业,带动1300人就近就业,带动全镇5800余户发展种植结球甘蓝20000余亩。

  四、紧盯人民关切,社会事业发展加快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学校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得到大幅度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石屏三中 2022 年度中考高中录取率达92%,较往年提升1个百分点,近几年中考总平均分在全县乡镇中学中连续排名第一。龙朋镇中心小学六年级参加学科质量监测,综合成绩位居全县前列,巴窝小学、六街小学被认定为石屏县第四批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龙朋镇中心幼儿园被认定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卫健事业稳步推进。持续推进石屏县人民医院龙朋分院建设项目、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性病管理中心、胸痛救治单元的建设, 改善就医环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提升工程有效实施。文体事业蓬勃发展。用活 12 个村级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改善提升4 个非遗传习点设施,开展非遗传承培训共600人次,乡土文艺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开展送戏下乡活动 6 场。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书画比赛,评选优秀作品 40 件,在“方志馆”进行展示。民生保障得到优化。认真抓好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乡低保、老龄事业、社会福利等工作,社会公平得到体现。全镇共发放低保及各类救助补贴等资金共计 1127.28万元,救助 50536 人次;全镇共计 25742 人参加 2023 年度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7.88%,共计11008 人缴纳养老保险,完成任务率 101.79%。民族团结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依法规范宗教事务,持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进一步巩固,推荐旧寨村为第四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五、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久久为功

  精准疫情防控。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三级书记+党员+群众”联系机制,制定《龙朋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镇划分 12 个大网格,178 个小网格,做到网格管理全覆盖。完成全镇新冠疫苗80岁以上人群第三剂加强针接种 480 人,覆盖率达 95.05%,疫苗注射率居全县前列,累计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16929 剂,完成率101.62%。2022年,先后集结两批次共30 余名民兵奔赴金平县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组织民兵30余人参加县级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全镇干部职工4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卡点执勤,有效筑牢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防护圈。安全生产态势平稳。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重点项目建设,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处理各类交通违法561起,发放因灾救助资金31万元,开展应急处突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2次,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式总体保持平稳。社会治理不断加强。抓实抓细“10+1+5”和四个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针对重点群体制定包保方案,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涉枪涉爆隐患大排查,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调解及社会管控整治力度,成功调解多元化矛盾纠纷261件,调解成功率100%。同时,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围绕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法治建设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实力有效提升

  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化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承诺公示。落实援企惠企政策。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坚持把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结合小额贴息贷款发放、招商优惠政策等,优化服务和审批流程,不断培育和增加市场主体。全镇企业户达2461 户,从业人员6270人,完成乡镇企业总收入 5.71 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 2.07 亿元,比2021年分别增长 23%、6%、7.1%、8.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党政“一把手”外出招商,紧盯果蔬产业链短板及提高附加值,精准招商,分别赴四川娃子食品公司、英茂现代农业公司、绿丰农业发展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开展招商引资,对企业科技创新、农产品深加工以及产业链延伸、高原特色农业、旅游文化等方面发展提供新思路。今年以来,完成招商引资签约项目4个,签约到位资金3.5亿元。

  七、强化服务职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锤炼忠诚品质。坚持廉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作风效能建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担当实干、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着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转变工作作风,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一严到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纪律、监察、派驻和巡视监督,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朋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负责机关日常政务、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报账、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的日常工作及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资、意识形态、宣传、信息、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企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投资促进、统计、承担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事务、残联、计生、协助项目实施何质量管理。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

  龙朋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等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科技和农村土地开发与利用、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承办农村经济、农村经济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承办畜牧兽医、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村容镇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集镇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担林草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消防救援、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龙朋镇财政所

  3.石屏县龙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 石屏县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龙朋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龙朋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龙朋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龙朋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财政差额供给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2,485,02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28,488.93元,占总收入的3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8,856,539.51元,占总收入的6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367,887.44元,增长68.11%,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项目及工作经费)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247,574.54元,下降34.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财政紧张,导致部分项目工程款未支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1,615,461.98元,增长574.71%,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应急供水专项债项目,该项目收入资金较大,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4,459,681.92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9,986.57元,占总支出的21.5%;项目支出58,449,695.35元,占总支出的78.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279,927.74元,增长80.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2,133.91元,下降10.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财政紧张,部分资金未完成支付;项目支出增加35,092,061.65元,增长150.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应急供水专项债项目,该项目支出金额较大,导致项目支出增长较上年高;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9,986.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04,78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5,206.26元,占基本支出的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449,695.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财预〔2022〕1号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50000.00元; 石财预〔2022〕1号人大代表会议经费27720.00元;石财预〔2022〕1号人大代表活动经费63000.00元; 石财预〔2022〕1号2022年龙朋镇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0000.00元; 石财预调整〔2022〕4号龙朋镇常态化疫情防控道路交通检查点工作经费补助资金40000.00元;石屏县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其他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补助资金20000.00元; 石财预调整〔2022〕49号龙朋镇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自来水场租金)补助资金11800.00元; 石财预〔2022〕1号“河长清河”行动工作经费补助资金50000.00元; 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财政所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500.00元;石财预〔2022〕1号2022年惠农补贴工作经费补助资金20000.00元; 石财预字〔2022〕1号石屏县龙朋镇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64084.00元;石财预〔2022〕1号纪委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党代会经费支出15180.00元;石财预〔2022〕1号2022年县级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专项资金450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暨农函大培训工作经费补助资金3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0500.00元;石财预〔2022〕1号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2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文化站中央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资金173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文化站省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资金70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州级配套免费开放经费补助资金1800.00元;红财教发〔2021〕124号2022年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红财教发〔2022〕28号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1800.00元; 红财教发〔2022〕28号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70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资金25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9000.00元;红财社发〔2022〕132号龙朋镇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资金4300.00元; 石财预〔2022〕1号八一建军节座谈会经费20000.00元; 红财社发〔2022〕63号龙朋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补助资金1070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21号交通道路核酸检测服务点工作经费支出70000.00元;石财预调整〔2022〕215号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经费467116.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9000.00元;红财预发〔2020〕125号石屏县龙朋镇集镇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631000.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9500.00元;红财农发〔2022〕45号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省级)专项资金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8号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700.00元;石屏县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省级补助资金26000.00元;红财农发〔2022〕7号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664400.00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05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5号石屏县龙朋镇2018年陡坡地生态治理第三批补助资金68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1812461.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234631.28元;红财资环发〔2022〕70号2022年龙朋镇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147469.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龙朋镇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家公益林补偿)专项补助资金399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4号2022年中共中央森林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33285.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石屏县2021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167469.00元;石财预字〔2022〕41号2022年县级森林防火经费补助资金40942.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2021年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42200.25元;石财预〔2022〕1号龙朋镇水务服务中心2022年年初预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7500.00元;石财预字〔2022〕62号龙朋镇人民政府应急供水工程前期费用及工作经费补助资金300000.00元;红财预发〔2022〕91号龙朋镇异龙湖入湖河道及外区补水区河道清理整治工程项目(一般债券转贷)专项资金5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6号龙朋镇甸中村委会甸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2〕4号石屏县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小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31号石屏县2022年产业帮扶项目专项资金90260.00元;红财农发〔2022〕50号石屏县就业帮扶项目专项资金604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6号石屏县2022年项目管理费(第一批)补助资金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2〕77号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项目补助资金17000.00元;石财预字〔2022〕1号龙朋镇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专项资金185000.00元;石财预字〔2022〕147号打击盗采矿山资源专项行动经费10000.00元;红财社发〔2021〕212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71号龙朋镇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2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34,847.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28%。与上年相比减少10,511,211.14元,下降30.43%,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财政紧张,导致部分支出未完成兑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10,28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09,775.5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803.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6,220.00元,项目支出762,484.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开展科学技术培训;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30,27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0,317.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58.88元,项目支出111,6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2,40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19,553.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70.0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0.00元,项目支出1,103,3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4,2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28,998.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39.9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440.00元,项目支出122,716.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30,34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5,683.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61.28元,项目支出64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0,255,08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45,613.8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713.8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8,048.08元,项目支出5,446,707.5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改造提升农贸市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打击盗采矿山资源专项行动;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9,16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739,161.44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50元,支出决算为356,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7,04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32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1.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32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050元,支出决算为356,3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7,0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32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两辆公务用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6,030元,下降2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1,3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1,048元,增长23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778元,下降62.5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龙政发〔2021〕60号农服中心购入公务用车1辆,石森草指发〔2021〕8号林草中心购入公务用车1辆,而2022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所以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而又因为新增了两辆公务用车,所以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增加,但增加的金额远远小于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的金额,所以总体上是减少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下乡、学习培训、开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单位人员调研、交流学习、考察、乡村振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651.64元,减少604,037.4元,下降61.85%,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部门资产总额51,345,809.41元,其中,流动资产42,135,576.45元,固定资产2,297,023.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78,254.17元,无形资产734,95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020,473.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3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8,096.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10,242.8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6,74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55,204.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1.1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收入等。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701111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