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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52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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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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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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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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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做好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实施扶贫项目;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乡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新哨冲的奋斗目标,真抓实干,合力共为,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健康平稳的良好态势。
1.惠民生、补短板,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勇当疫情防控“逆行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不动摇,以对广大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快疫苗接种工作,一年来,疫苗接种各项指标名列全县前茅;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迅速到户到人。
社保任务圆满完成。狠抓社会保障、就业等民生工程的落实。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02%,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52%,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100%参保,组织就业技能培训6期,培训人数240余人,就业扶贫实现百分之百帮扶,百分之百就业。
民政工作落实到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做好优抚工作。
文化教育工作质量提升。以构建和谐文化为着眼点,加强阵地建设、培育挖掘人才队伍、大力开展文体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文化智力支撑。哨冲镇成功申报为云南省花腰文化保护区核心村镇。
社会面管控稳妥有序。统筹推进“10+1+5”及四个专项行动,以镇村组三级网格工作机制抓实“七个摸清”,严格按照“旬研判、月分析、季研究”的工作要求,对风险隐患及时分析研判,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缉枪治爆行动,常态化做好八类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7件,调解成功301件,成功率98%。
2.清湖水、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突破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556座卫生户厕改造、6座公厕建设。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规范、有序、美丽的乡村新形象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高度重视异龙湖水源保护地工作,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等对甸中河哨冲段、大练庄河哨冲段和他克亩河等河道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成为常态。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自然保护管理,严厉查处滥砍滥伐森林资源和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镇森林覆盖率达79%。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促进村庄风貌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
3.抓机遇、拓领域,文化旅游开创新局面
通过对全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公共服务等要素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梳理、分析,以“聚焦一个定位、塑造一个形象、打造四大核心、形成一轴三区多个重点、实施十二大体系工程”为建设思路,逐步打造“山水林田处·彝居花腰情”的品牌形象,为哨冲镇农文旅融合发展指明方向。
4.优服务、强根基,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
切实增强抓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推动镇域经济稳步发展。完成哨冲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整洁、规范的经营环境提升了群众赶集购物体验。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切实做好石屏嘉泰彝蔬食品有限公司纳入规上企业服务工作,不断夯实本土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基础,最终实现带动农户增收、带动产业壮大的目标。
5.保民生、促发力,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
建立完善定期核查、全面覆盖、动态清零机制,坚持“防返贫+防致贫”相结合,健全镇村组三级动态监测网格,每月对一般农户、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收入、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进行全覆盖监测,对因突发事故、重大灾害、特殊疾病等易致贫返贫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
6.固成果、提成效,农业生产取得新业绩
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推进“2260”高端特色烟叶开发项目。稳步推进白萝卜、甘蓝、花椒、畜禽养殖、务工“五个亿元”产业健康发展。继续探索中药材种植黄精、草乌、白芨,成为具有特色的新经济增长点。
7.抢机遇、勇担当,项目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引擎,勇于担当,全力以赴争项目,集中精力搞建设。完成上海帮扶项目,在旦气村完善产业路、污水管网设施,建成牛羊综合养殖区,在撒妈鲊村建成“花腰彝”文化传承保护场所,修缮传统村落古屋建筑群,修复茶马古道等;实施曲左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水瓜冲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旦气村、哈期黑村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在落水洞村、小海科村、哨冲村等12个自然村实施彩票公益金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夯实了农村产业发展基础。
此外,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统计、档案、防震减灾、老龄、残联、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哨冲镇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石室字〔2019〕51号),哨冲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石屏县哨冲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哨冲镇财政所;
3.石屏县哨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哨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哨冲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哨冲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哨冲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 6 个。分别是:
1.石屏县哨冲镇人民政府;
2.石屏县哨冲镇财政所;
3.石屏县哨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石屏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石屏县哨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石屏县哨冲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石屏县哨冲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8.石屏县哨冲镇水务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 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屏县哨冲镇机构编制设置方案〉的通知》(石室字〔2019〕51号),哨冲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哨冲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原因是2021年7月县农科局调拨一辆吸粪车至哨冲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2022年6月县农科局调拨一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至哨冲镇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300,608.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00,216.83元,占总收入的84.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800,391.66元,占总收入的15.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4,759.32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79,118.38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4,359.06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增加以及“2260项目”工资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642,34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7,114.51元,占总支出的36.27%;项目支出24,625,228元,占总支出的63.7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1,924.25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26,029.33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285,894.92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17,114.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72,774.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340.47元,占基本支出的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25,2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主要项目支出为:石财预字〔2022〕39号旦气清真寺风貌改造工作经费400,000元,石单位资金〔2022〕1号石屏县哨冲镇“2260”项目工作经费119,095.43元,石财预字〔2022〕1号石屏县哨冲镇2021年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263,620元,红财行发〔2021〕12号2021年第一批宗教专项经费200,000元,红财行发〔2021〕30号阿式风格清真寺改造补助经费200,000元,红财行发〔2022〕53号2022年第二批宗教专项补助经费450,000元,红财行发〔2022〕16号州级2022年宗教对下专项补助资金350,000元,石财农〔2022〕21号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助资金2,358,784.98元,石财预字〔2022〕1号哨冲镇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补助资金1,313,441.42元,红财农发〔2022〕7号石屏县哨冲镇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178,342元,红财农发〔2022〕78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补助资金231,600元,红财资环发〔2022〕66号石屏县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专项资金1,205,978.67元,红财综发〔2022〕8号石屏县哨冲镇邑堵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9,810.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74%。与上年相比减少5,179,524.37元,下降16.12%,主要原因是2022年农林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06,51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及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5,18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类)人员工资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0,21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主要用于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7,95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等方面支出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7,80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垃圾收运及天然林保护方面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7,68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4,451,95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3%。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8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哨冲镇商贸中心建设。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7,7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哨冲镇中央自然灾害救助。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274元,支出决算为128,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1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274元,支出决算为128,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哨冲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6,379.11元,下降67.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7,75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143.11元,下降10.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6元,下降65.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哨冲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严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厕所革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哨冲镇省、州、县非遗传承人交流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1,274元,支出决算为128,0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厕所革命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哨冲镇省、州、县非遗传承人交流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099.92元,减少63,247.44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部门资产总额14,642,394.69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038.63元,固定资产1,652,194.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458,162.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9,29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77,212.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4,298.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10,474.7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774.1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14,298.9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四)政府会计制度: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它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地反映。
(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801111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哨冲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