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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27-2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472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6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省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县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535个单位,参保人数为18006人。1-12月,完成基金收入14196.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565.23万元,个人账户收入8631.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50%。1-12月,完成基金支出14196.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565.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8631.4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92%。2022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0万元。 

  2022年州级下达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278700人,截至12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274638人,完成率达98.54%。1-12月完成基金收入47586.2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9091.4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6789.17万元,利息收入7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464.00万元,其他收入164.88),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59%;1-12月完成基金支出55137.01万元(其中:基本待遇支出19693.12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77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673.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44%;2022年12月底当期收支结余-7550.7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202.36万元。 

  2. 加强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折不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履行好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加强管理和监督。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细化到具体岗位、具体工作,切实克服和解决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3. 抓好平安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调整充实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以创建为抓手,抓好机关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持续开展局机关安全保卫、值班值守、机要保密等工作,推动平安建设落实落细。 

  二是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县医疗保障局结合自身职责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广泛宣传,积极开展综治工作。针对医疗机构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突出问题,对全县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梳理排查医疗领域行业乱象和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医疗机构责任人,及时责令改正。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定点医药机构“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医保套现、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化解医患矛盾,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 

  4. 强化网络安全,维护医保专网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网络安全工作。将网络安全工作纳入《2022年石屏县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各项重大部署,对我局内部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常规管理。 

  二是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一是做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维护,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凡在网站发布的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方可发布。二是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和防护,按要求安装网络安全防火墙,未发生因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被攻击、中病毒、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三是确保医保专网所有计算机网络安全,明确严禁将医保专网与互联网等网络交叉连接,严禁“一机两用”,账号实现实名制管理、专人专用,确保医保个人信息不泄漏。 

  三是净化网络空间。一是加强网上正面宣传,积极做好涉及医保领域网络舆论管控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按时办理并反馈舆情交办件,2022年无舆情交办件。二是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加强我局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三是加强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工作人员微博、微信、抖音等的使用管理和引导,严禁公职人员利用新媒体传播有害信息和敏感内容。   

  5.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调整充实县医疗保障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把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度。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红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红河州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及时跟进学习新思想,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增强班子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办理执法证,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的法治队伍。 

  6. 党建引领推进医保工作 

  一是抓实参保缴费,推进全民参保。不断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筹资水平逐年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22年红河医疗保障局下达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数为296100人,我县2022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92644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006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74638人),完成率98.83%,确保应保尽保。 

  二是积极应对,强化举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责任网格片区、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排查工作。及时向接种医院拨付新冠疫苗接种费合计170.26万元(21.28万人次),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资金保障。 

  三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做好农村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参保缴费和资助管理工作。 2022年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37433人已100%参加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三重保障待遇政策。2022年共为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办理享受住院待遇9602人次。发生住院医疗总费用4427.71万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4223.56万元,基金报销3793.27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866.3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77.52万元、医疗救助报销649.37万元。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9.81%。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发生。全力做好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工作,2022年向县乡村振兴局推送农村贫困居民患重病、大病住院医疗费用预警监测信息1221条,实现易返贫致贫风险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核查、早帮扶、早销号。 

  四是做好“两病”认定及用药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政策的宣传和审批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特殊病、慢性病有地方看、看得起。2022年共审批办理城镇职工特殊病、慢性病卡6460张,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 

  五是落实医疗服务及医药价格政策。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红河州 2022 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督促县内各公立医疗机构按通知要求进行调整,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调整共计577项,综合调整比例16.74%。其中:调增项目507项,调增幅度21.24%;调减项目70项,调减幅度15.87%。坚持“三个突出”的原则:突出手术治疗类,调整项目314项,平均调整幅度21.4%;突出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调整项目25项,平均调整幅度11.85%;突出向基层倾斜,将原一类、二类医疗机构已调整过的182项中的166项纳入三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整。 

  7. 维护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2022年石屏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就各部门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综合分析了当前我县监管工作现状和典型案例,对如何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进一步统一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的思想。2022年1-12月,县医保局与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工作16次。 

  二是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与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共同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联合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欺诈骗保行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骗保行为、医养结合机构骗保行为、假检测骗保行、假透析骗保行为等5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中,参保人员主动退回骗取资金22559.45元,追缴参保人员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466.06元。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在2022年自查自纠工作中定点医药机构主动填报自查违规费用44140.21元。持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检查、过度诊疗、术中加价以及药品耗材超范围使用、“院外购药”等加重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采取现场检查与病历抽查、人工检查和智能监控、飞行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监督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2家,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对定点医药机构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违规处理告知书》7家,累计追回违规资金19392.77元,累计追回违约金518.18元;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业务系统3家,累计追缴违规资金27046.96元;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自查违规费用44140.21元;对定点医药机构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2家,累计追缴违规资金7948.49元,约谈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11人次;责令定点医疗机构将未清退参保人员的转嫁费用依法上缴国库6147.86元;对参保人员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立案通知书》3人,参保人员主动退回骗取资金22559.45元,对不予行政处罚的参保人员下达《石屏县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4人,作出责令参保人员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追缴参保人员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466.06元;向相关部门和单位移送问题线索10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科、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医疗保险中心、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本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478,372.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6,030.87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2,341.88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72,370.77元,下降17.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52,268.37元,下降17.43%;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0,102.4元,下降21.75%。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县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整合,2022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个人缴费补助全部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县财政没有投入财政补助资金, 所以“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少2,308,995.20元;二是2022年中央能力提升资金比上年增加246,000.00元,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资金比上年增加262,654.00元,所以“2101501行政运行”收入比上年增加693,055.76元;三是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2101550事业运行”收入比上年增加74,011.32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372,370.7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414,319.73元。其中:基本支出6,414,319.7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98,672.99元,下降18.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9,622.99元,下降14.63%;项目支出减少399,050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县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整合,2022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个人缴费补助全部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县财政没有投入财政补助资金, 所以“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比上年减少2,308,995.20元;二是2022年中央能力提升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46,000.00元,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62,654.00元,所以“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566,753.54元;三是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2101550事业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74,011.32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498,672.9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14,319.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46,792.29元,占基本支出的8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7,527.44元,占基本支出的1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收到的红财社发〔2022〕15号、红财社发〔2022〕102号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9980元;收到的石财预〔2022〕1号县级项目工作经费50000元,因做项目挂接时误列为“2101501”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所以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6,030.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减少1,352,268.37元,下降17.43%。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县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整合,2022年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个人缴费补助全部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县财政没有投入财政补助资金, 所以“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比上年减少2,308,995.20元;二是2022年中央能力提升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46,000.00元,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262,654.00元等原因,“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713,158.16元;三是调入非参公事业人员1人,“2101550事业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74,011.32元。综合以上原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352,268.3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91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68,82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07,034.92元、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034.2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0,602.6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000元、行政运行支出4,383,857.17元、事业运行支出249,298.2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28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主要用于本部门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45元,支出决算为5,22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26.6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26.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7045元,支出决算为5,22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2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大部分会议和培训都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大大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步减少; 2.接待费用标准降低;3.加强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杜绝挥霍和浪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54.66元,增长3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54.66元,增长34.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国家智慧医保平台正式上线,接待系统工程师现场对单位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本年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增加2次,接待人次比上年增加76人次。因此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1354.66元,增加34.9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平台两定机构业务培训产生的接待4批次、89人次;州医保局业务指导接待5批次、35人次;计算机办公应用及网络知识培训接待2批次、12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045.1元,比上年增加810,124.38元,增长227.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取数只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不包含在内)。2021年度本部门发生项目支出399,050元,而2022年度本部门无项目支出,全部为基本支出,加之体检费比上年增加26,000元,邮电费增加20,730元,办公费增加27,121.71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46,449元,维修费增加139,217.95元。综合以上原因,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227.61%。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员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购买办公设备的资本性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35,262.77元,其中,流动资产86,542.8元,固定资产348,719.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47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1,952.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1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1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1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401111



附件【石屏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