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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52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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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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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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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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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全县土地储备、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年度储备计划;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管理,负责筹集、运作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和储备地块按计划供应,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县土地储备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编制2022年土地储备计划并依法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2.在土地储备中依法开展征地工作。
3.2022年,积极配合相关科室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2宗,面积4.3465公顷,成交金额为7422.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
1.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5,14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5,143.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9,700.69元,增长47.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08,841.44元,增长50.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39,140.75元,增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5,717.07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717.07元,占总支出的50.29%;项目支出1,3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49.7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409,011.22元,下降92.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6,590.28元,下降26.67%;项目支出减少31,912,420.94元,下降95.9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增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土地储备债券项目支出发生。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5,717.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6,590.28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9,432.2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284.80元,占基本支出的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0,000.00元。与上年对减少31,912,420.94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土地储备债券项目支出发生。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完成收储石屏县积祥果蔬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石屏县异龙镇龙泉路与杨广城段交叉口北200米处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3648.58平方米,发生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3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5,14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908,841.44元,增长50.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项目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15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59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45,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0%。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奖励及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土地储备资源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60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35.00元,增长30.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35.00元,增长30.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多,导致本年公车运维费超上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储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资产总额5,313,443.66元,其中,流动资产2,546,226.86元,固定资产2,348,85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18,366.0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四、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0101111
附件【石屏县土地储备中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