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2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51-17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3-0140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石屏县委统战部是中共石屏县委主管统一战线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州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3、协助州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组织和协。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关工作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和州委统战部正确指导下,石屏县委统战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定政治立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立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工作,主动作为,为石屏高质量发展提供统战力量。配齐配强9乡镇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健全完善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调整和充实35名网格员。广泛动员和积极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发动48家企业与46个自然村进行结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战部设有:办公室、干部股、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四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13,84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3,844.3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3,620.47元,下降6.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9,700.47元,下降5.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92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支持统战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61,304.79元。其中:基本支出1,922,704.16元,占总支出的93.28%;项目支出138,600.63元,占总支出的6.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4,272.58元,下降9.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416.44元,增长5.74%;项目支出减少318,689.02元,下降69.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22,704.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1,007.20元,占基本支出的91.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696.96元,占基本支出的8.93%。人均费用15608.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600.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度用于保障创建全国民族示范县支出58600.63元,省州补助统战专项经费及“三化治理”经费支出80000.00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3,844.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0%。与上年相比减少238,453.06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部门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9,165.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42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用、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39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85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3,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元,支出决算为3,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291.00元,下降9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291.00元,下降91.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及6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来自省、州级民主党派及相关部门分批到石屏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236.48元,减少99,849.21元,下降44.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书报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269113.39元,其中,流动资产149470.91元,固定资产110876.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765.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49.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709.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表202308140426020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