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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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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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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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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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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原名“石屏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成立于1984年10月,因机构改革,2019年3月变更为“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隶属于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为:承担渔业技术推广、渔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技术服务、水产苗种管理等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县渔业工作在县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站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渔业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完成养殖面积9746亩,全年水产品产量2974.23吨。其中:池塘1291亩,产量1330.80吨;坝塘1780亩,产量626.2吨;水库1810亩,产量761.50吨;稻田养鱼4225亩,产量212.73吨;冬水田640亩,产量60吨;捕捞23吨。全年实现渔业总产值 6942.29万元,渔业生产呈现平稳发展态势,水产品市场充裕,价格稳定。
2、推广池坝塘高产健康养殖:充分利用各种鱼类的不同食性,不同水层的关系,实行多品种混养、轮捕轮放、投喂配合饲料等技术措施,确保了池坝塘养殖的健康稳步发展。2021年推广池坝塘高产健康养殖1291亩,预计产量1330.8吨。
3、稻田养鱼:结合近年雨量充裕有利条件,积极抓好稻田养鱼技术推广和冬水田养鱼。全县推广稻田养鱼4225亩、冬水田养640亩,预计产量272.73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4、特色养殖稳步推进:在宝秀、坝心镇实施大闸蟹养殖,面积60亩,投放蟹苗480公斤。预计实现产量3吨,实现产值45万元。同时,在全县积极推广鲟鱼、青鱼、观赏鱼、石蛙、小龙虾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截止2021年底,推广面积4137.9亩,预计产量435.66吨。
5、水库养殖效益明显提高:为提升水库养殖水平,把池塘精养技术运用到水库养殖中,重点做好鱼苗规格、品种搭配,饲料投喂、增氧机使用、捕大留小等方面技术指导。今年水库养殖面积1810亩,预计产量761.5吨。
6、水产养殖新技术培训:县乡技术人员深入第一线指导养殖生产,出动技术人员78人次,出动车辆31次,举办《渔业生态养殖技术》、《名特优养殖技术》、《鱼病防治技术》等技术培训5期,受训人数300余人次。
7、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产养殖业面源污染相关数据及报表上报,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8、完成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在州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完成了全国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工作。
9、开展< 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活动: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用药,稳步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配合渔政科深入异龙、宝秀、坝心等乡镇渔需物资门市、养殖大户开展了< 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活动及执法检查。宣传活动出动执法车 6台次,执法人员 20人次,共检查渔需物资门市6家、养鱼大户10家,与经营户、养殖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6份,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宣传材料近120 份,未发现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限用渔药及伪劣饲料、药品等物资在销售或使用。通过宣传、讲解科学用药知识,努力促使从业人员转变理念,改进技术,发展生态健康养殖。
10、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经营、养殖大户检查,确保渔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要求养殖户销售水产品必须出具合格证。
11、扶贫工作:继续深入贫困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指导贫困户做好农作物、畜禽种养,确保贫困户增产增收。
12、积极做好异龙湖流域水产养殖现状调查工作:拟定清退工作方案,指导异龙、宝秀、坝心三个乡镇做好水库、坝塘以及养殖鱼塘清退工作。
13、积极配合渔政科加强渔政执法,维护渔业安全生产:为切实加强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渔民安全意识,提高渔业安全水平,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县渔业管理站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渔政科制定各类实施方案,确保整个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通过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全县没有发生一起渔业事故,渔业生产平稳,水产品市场繁荣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7294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294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1240053.05元对比减少 167110.27元,减少13.48%。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2942.78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2942.78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的1240053.05元对比减少167110.27元,减少13.48% 。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2942.78元。与上年1240053.05元对比减少167110.27元,减少13.48% 。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29962.78元,占基本支出的95.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01%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渔业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94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与上年的1240053.05元对比减少167110.27元,减少13.48% 。减少原因是今年没有非税收入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71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510.40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21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2%。主要用于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69.52元;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2504.00元。③公务员医疗补助31245.5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24,98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9%。主要用于①工资福利支出782148.56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7.52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00元;④资本性支出16442.4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0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8024.8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678.48元,超出预算的44.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78.48元,超出预算的4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车购置税没有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77571.52元,下降 89.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77571.52元,下降8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新车购置于2021年12月底,税局已经年终结账了,购置税没有在当年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78.4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78.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678.4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的渔业技术推广、渔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病害防治、增殖放流、渔业技术服务、水产苗种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渔业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 435201.73 元,其中:流动资产 4301.25元,固定资产 341098.48元,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 89802.00 元 ,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749.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442.48元,流动资产减少57192.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755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755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801111
附件【石屏县渔业管理站决算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