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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12-69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30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展大中专学历教育;负责绿色证书培训;负责农业技能鉴定;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及新型职业农民科技教育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及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短期实用技术培训等;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规,以及有关的规划、计划和行动;承担县域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运营,为转移转化提供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务;组织和承担成果示范、技术推广等科技项目;承担科技政策解读与宣传、培训,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员选派等专项工作;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与组织服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中心始终坚持做好成人函授教育的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按照昆明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完成2018级88人、2019级58人、2020级40人教学任务;认真组织在读生开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函授教学与学生8人完成论文答辩。以提升新农民素质、转变新农民思想观念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2021年分别在7个乡镇组织杨梅修剪管理等学员回访活动13次,回访学员160余人次。共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蔬菜栽培、果树种植、农药经销培训四个培训班,共培训学员26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分别是: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主任室、教务室、绿证办4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 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03,223.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731.16元,占总收入的91.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6,492.50元,占总收入的8.87%。与上年总收入1,473,440.07元相比增加629,783.59元,增幅42.7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1,322,970.03元相比增加593,761.13元,增幅44.88%。其他预算收入与上年150,470.04元相比增加36,022.46元,增幅23.9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收入增加,函授学生增加,教学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4,075.92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63,957.16元 ,占总支出的72.69%;项目支出 550,118.76元 ,占总支出的 27.3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支出与上年1,451,414.18元对比增加562,661.74元,增幅38.77%。基本支出与上年1,314,670.03元相比增加149,287.13元,增幅11.36%;项目支出与上年136,744.15元相比增加413,374.61元,增幅302.3%。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增加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是财政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3,957.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287.1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11月份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30,990.12元,占基本支出的97.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67.04元,占基本支出的2.2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118.76元。与上年对比分析增加413,374.6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增加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费支出452,774.00元,培训任务260人,完成培训任务260人 。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到账600,000.00元,其中2021年完成项目要求理论学习和外出参观学习,完成培训费支出452,774.00元,剩余资金147,226.00元将于第二年对培训学员进一步生产实践培训和学员回访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36,73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16% 。与上年对比增加633,761.1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11月份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杨梅种植技术培训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41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0,85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573,80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等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66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禁止贪污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培训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培训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21,698.32元 ,其中,流动资产175,955.53元 , 固定资产245,742.79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 ,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00.75元,增加原因是货币资金增加89,321.59元,固定资产减少25,120.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5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 (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901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