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14-29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30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中心敬老院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规定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以及城市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包括他们的吃、穿、住、医、葬、等综合性工作。贯彻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软件建设,达到管理规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行政会议制度、办公会议制度和每日查房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随时掌握五保老人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做好财务报账管理工作,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做到账目有条有理,做到账物相符,严格出入库登记管理,做好财务基础台账,农副业生产的台账管理工作。

    4、把好食品安全关,制定膳食计划,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不做腐烂变质食物。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院内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菜,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

    5、做好特困对象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做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6、中心敬老院所有员工以院为家,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发挥特长,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积极参加文体活动,陶冶身心,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7、做好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特困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设和配备一定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8、做好特困老人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工作,让他们在敬老院幸福的安度晚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中心敬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7,543.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923.89元,占总收入的14.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43,847.25元,占总收入的44.4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6,772.00元,占总收入的40.94%。与上年对比减少127,422.96元,减少6.29%,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执行封闭管理,入住人员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66,413.57元,减少37.54%,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运营补助费;事业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60,975.93元,减少16.02%,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执行封闭管理,入住人员减少,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99,966.54元,增加34.67%,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失能照护服务机构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1,572,873.7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035.70元,占总支出的90.92%;项目支出142,838.00元,占总支出的9.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了184,646.55元,增加比例13.30%,;主要原因本年调入在职人员及单位增加护理人员,完成部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项目。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4,170.55元,增加5.47%,主要原因是调入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10,476.00元,增加341.38%,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部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430,035.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170.55元,增加5.4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及人员工资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7,4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625.70元,占基本支出的1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中心敬老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83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0,476.00元,增加比例341.38%,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部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提升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完成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92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6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6,413.57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运营补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040.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日常开支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2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5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主要原是疫情期间,敬老院封闭管理,我单位未安排出国(境),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的主要原因财政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中心敬老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本年度无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无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15,707,050.28元,其中,流动资产1,484,284.28元,固定资产14,222,7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00.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1400201111



附件【石屏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202208240957259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