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5619-174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301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24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及畜牧业,综合管理全县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科学技术和生态农业、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种畜禽管理、饲料管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以及动物病原微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担负着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及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21年预计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71.2亿元,同比增长6%。预计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50元,同比增长10%。粮食种植面积39万亩,预计粮食总产量11.76万吨(其中:小春粮豆产量2.83万吨,秋收粮豆产量8.93万吨)。
2.农产品供给水平持续提升。突出抓好蔬菜、规模养殖、水果、生物药材等四大产业。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业企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全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群众增收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一是蔬菜产业, 2021年,完成蔬菜种植面积33.32万亩,预计产量86.38万吨,产值9.5亿元。二是水果产业。全县水果种植面积25万亩,预计产量20万吨,产值9.5亿元。三是规模养殖。2021年预计生猪出栏70.1万头,肉牛出栏4.3万头,肉羊出栏8.5万只,家禽出笼221.7万只。实现肉类总产7.05万吨,禽蛋产量11000吨。四是生物药材。2021年,预计我县生物医药累计种植面积预计1.38万亩,产量0.09吨,产值0.36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即: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8 人。其中:行政编制 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 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6人),事业人员 0.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0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0 辆, 实有车辆 15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1,929,742.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26,966.31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02,776.10元,占总收入的1.12%。 与上年对比减少17,610,143.48 ,主要原因为上年结余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且本年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9,038,571.71元。其中: 基本支出 7,115,328.96元 ,占总支出的 7.99%; 项目支出 81,923,242.75元 ,占总支出的 92.0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134,507.37元,下降1.29%,主要原因为上年结余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且本年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15,328.9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68,699.30元,下降9.75%,主要原因上年度全州、全省人居环境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我单位会议支出增加,故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908,720.83元,占基本支出的8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6,608.13元,占基本支出的16.9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23,242.75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03,206.67元,增涨2.38%,主要原因为上年结余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且本年项目较多资金量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情况:红财教发〔2021〕31号 2021年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补助资金765,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1〕46号 石屏县异龙湖北岸生态农业示范项目专项资金2,307,220.00元,石屏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款〔县级〕197,055.00元,石财预字〔2021〕12号石屏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75,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石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5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100,000.00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00元,主要原因为红财社发〔2020〕147号2020年度城乡统筹转户资金60,000.00元,红财社发〔2021〕150号2021年度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40,000.00元;石开组〔2021〕40号石屏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872,462.00元,石财预调整〔2020〕32号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费45,754.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级补助经费44,239.81元,石财预字〔2021〕1号县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8,076.00元,红财农发〔2021〕80号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第三批救灾专项资金2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26号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及统计监测专项资金11,160.00元,红财农发〔2021〕26号农民合作社与农经统计专项资金51,868.00元,红财农发〔2021〕26号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10号石屏县2021年度政策性种植业保险208,200.00元,红财农发〔2021〕57号奶业振兴与畜禽健康养殖1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57号石屏县2021年稳定粮食生产项目498,865.00元,石财预字〔2021〕36号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687,519.50元,石开组〔2021〕41号石屏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1,016,1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号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奖补资金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0号温氏三百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和金锣集团生猪屠宰供应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80,000.00元,红财农发〔2020〕73号2020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475,570.00元,红财农发〔2021〕10号美丽乡村创建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55号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创建项目2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0〕99号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166,400.00元,红财农发〔2020〕110号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124,473.00元,红财农发〔2021〕39号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61,100.00元,红财建发〔2021〕72号2021年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43,300.00元,红财建发〔2021〕57号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50,000.00元,红财建发〔2021〕57号石屏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140,627.51元,红财体制发〔2019〕4号2019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奖励资金66,562.90元,石财预〔2020〕第78号土地确权项目资金66,600.00元,红财农发〔2020〕63号2020年坝心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5,048,577.88元,红财体制发〔2020〕35号2020年人口市民化资金1,1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1号土地确权工作经费60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80号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补助资金200,000.00元,红财体制发〔2021〕24号2021年农业转业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27,640.58元,石财预字〔2021〕1号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国有农场专项经费22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石屏县“一县一业”杨梅产业示范园项目前期费250,000.00 石屏县坝心乡村振兴示范园区项目500,000.00元,消费扶贫项目〔上海帮扶项目〕2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47号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242,726.04 红财金发〔2021〕89号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预算专项资金1,364,364.00红财金发〔2021〕17号2021年度农业保险省级财政保险费1,532,200.00元,红财金发〔2021〕18号2021年度农业保险州级财政保险费460,100.00元,红财金发〔2021〕47号2021年度第二批生意农业保险84,500.00元,石财预〔2021〕1号2021年度县级农业保险398,690.00元;红财农发〔2020〕45号2020年生猪外调项目资金2,435,719.00元,红财农发〔2020〕95号2021年生猪外调项目资金3,203,074.00元,红财农发〔2021〕38号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第二批奖励资金6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899,387.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4% 。 与上年对比增加2,255,591.09元,增涨2.6%,主要原因支出中包括以前年度项目结余支出较大,本年度项目较多且资金量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462,08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对科技先进企业进行坐补助。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5,68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对科技先进企业进行坐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0,36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28,75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 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73,401,11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7%。主要用于农业口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动物防疫、病虫害防控、生产救灾、高原特色项目资金、土地确权、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厕所革命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268,7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生猪外调奖励项目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2,58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 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28,089.18元,完成预算的17.5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71.18元,完成预算的6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18.00元,完成预算的6.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实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4,225.25元,增长1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无涨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11,214.25元,增长13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89.00元,下降 44.2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异龙湖治理工作车辆使用较频繁。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71.18元,占68.61%;公务接待费支出8,818.00元,占31.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9,271.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9,271.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生产救灾情况勘查,农业保险工作、非洲猪瘟防控、动物防疫防控、人居环境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8,8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8,8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及外县同部门相互考察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因为我县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做得较好,故县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增多。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7,501.26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93,374.91元,下降38.72%,主要原因为上年度会议较多,会议费支出较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64,951,108.90元,其中,流动资产 13,042,454.66元,固定资产59,577,319.35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1,535,634.89元,无形资产795,700.00元,其他资产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037,824.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465,447.65元,流动资产减少29,261,503.07元,在建工程增加1,592,442.92元,无形资产减少4,051,297.06 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872.21平方米,账面原值5,747,992.16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30项,账面原值911,666.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474,479.11元;出租房屋面积、账面原值,因与办公楼合并记账,故无法分离价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445,370.84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3,88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5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3,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3,0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推进云南省重要的绿色果蔬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1)抓实“绿色(有机)”认证培育绿色产业。抓好产品绿色(有机)认证管理工作。全年完成绿色(有机)新认证产品数40个,已超额完成任务,目前全县“三品一标”产品有效认证数78个。抓好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后的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0余人次,深入认证企业、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综合检查,要求“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包装标识”组织产品标准化生产。并与认证企业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41份。抓好全县“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国家、省级追溯信息平台,上线率达100%。
(2)加大产业基地建设。根据县委安排,着力建设坝心镇万亩高效早熟杨梅、大桥乡万亩红心火龙果、宝秀现代农业产业园等8个优势产业集聚园区建设。宝秀现代农业园区已开始建设,蝴蝶峰农庄正在改善大棚及机耕道路。大桥万亩火龙果特色园区已动工建设,已争取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推进坝心镇2020年产业强镇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1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91万元,整合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2399万元。目前10个子项目都已经完工,等待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坚持做好杨梅、猕猴桃、白萝卜等优势产业品牌打造,特色产业不断壮大,石屏杨梅、火龙果、蓝莓、猕猴桃、白萝卜等农特产品品牌效应不断提升。今年5月,石屏县成功创建为“中国早熟杨梅基地县”,石屏县湖东杨梅专业合作社申报的“鑫湖东”牌杨梅入选2021年十大名品(水果)。抓好冷凉蔬菜基地建设,在南北山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在牛街镇扯直村委会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在哨冲镇他达片区计划投资54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已完成建设任务。开工建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0.95万亩,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70%。
2、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预计2021年全县农业龙头企业49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4家,州级重点龙头企业10家,一般龙头企业24户,现价总产值160928.24万元,营业收入159926万元,利润总额6500万元,上缴税金1200万元,出口创汇430万元,累计带动农户66565户,带动农户增收46500万元。预计2021年石屏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一共5705个,从业人员43629人,农产品加工现价总产值148858万元(农业总产值与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比为1:1.92),营业收入148858万元,利润总额78000万元,上缴税金14000万元,劳动者报酬103309万元。通过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416个,有33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3、推进农业农村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其他稳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32个村,180个村民小组股权量化,量化股本总额7118.8万元,股东总数42649个(其中村级成员股东数437个,组级成员股东数42212个)。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扫尾工作,规范引导农村5.7万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改革工作。完成2020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95万亩、实施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2021年异龙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认真落实惠农补助政策,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8万元,农牧民补奖政策项目资金512.95万元。
4、抓实科技创新引领和农技推广。一是推进全县R&D经费投入工作。指导20家规模企业投入R&D经费统计上报,投入总量为6424.1万元。二是开展企业申报工作,5家企业通过申报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2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入库,其中,石屏尚古堂豆制品有限公司通过评价入库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联合云南中医药大学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团项目并组织我县16人申报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在2021年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中组织我县成长组企业6家,经过初赛、复赛,我县有成长组企业1家,初创组企业1家进入决赛,组织石屏县铭翔种植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项目1项。组织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学院豆制品加工与安全控制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申报赵良忠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组织异龙湖湿地公园申报云南省科普基地。四是扎实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完成牛品种改良6750头,猪杂交改良33210胎次。加快推进石屏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7.96万千瓦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401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