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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26-30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29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业机械新产品试验、示范、新技术培训和推广;农业机械数据信息统计;管理农业机械牌证,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审验和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系统,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我站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贯彻实施农机法规,有效推进放心农机进村、农机打假机制健全完善等工作,促进我县农机产品质量提高、农机事业健康发展。出动人员42人次,检查农机经销门市场38个,整顿市场15个,印发材料520份。

  2.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扎实推进:2021年,石屏县分配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金538万元,截止2021年11月4日,已使用资金514.074万元,共录入补贴机具1522台套,其中,报废申请机具1台,占用资金0.1万元;动力机械43台,占用资金155.73万元;耕整地机械639台,占用资金50.605万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台,占用资金0.12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631台,占用资金286.385万元;收获机械7台,占用资金5.29万元;田园管理机械79台,占用资金5.55万元;畜牧机械18台,占用资金2.494万元;种植施肥机械2台,占用资金0.8万元。目前,已经兑付资金208.511万元,涉及机具410台套;其余资金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申请结算。

  3.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结合本县农业发展特点,我站根据《2021-2023年石屏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及时面向全县范围内宣传政策,积极探索、多方面引导或引进先进适用于当地农业生产的农机具向广大农户宣传推广及示范,为老百姓的正确购买农机具提供了正确指引。

  4.异龙湖北岸水稻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25亩):今年5月初,在县农科局的支持下,我单位与红河州农机研究所积极配合,在异龙镇左所村完成了25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种植试验示范进行了机耕、机播、机收。

  5.“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我站根据省、州及县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以今年“六月安全生产月”的行动主题为工作主线,涉氨制冷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共计出动宣传车辆10车/次、出动人员44人/次,对全县农机作业场所、销售门市、维修点及田间运输道路,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宣传。

  6.农机检验:根据云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石屏县变型拖拉机清零计划;严格按照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检验有效期届满连续3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予以强制注销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报废淘汰退出计划,压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有序完成。全县1-10月共检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498台,办理注册登记41台,转出1台,注销登记337台;驾驶证审验换证118本,转入1本,初领40本,与拖拉机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保证书698份。

  7.安全监督管控:根据州、县农机安全重点隐患“清源”行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我县出动人员1506人次,出动车辆41车次,开展联合整治2次,联席会议1次,排查拖拉机681辆,排查驾驶人814人,排查变型拖拉机526辆,发放宣传资料1667份,检查乡镇22个次,检查集市15个,检查农机维修点26个,检查拖拉机培训机构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0 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7,576.79元,上年收入合计2,761,007.15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569.64元,增加2.05%,增加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政策性绩效考核奖增加等。其中: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817,576.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661,007.15元,占总收入的96.38%,与上年相比增加156,569.64元, 增加5.89%,增加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政策性绩效考核奖等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上年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62%。与上年相比减少100,000.00元,减少原因:农技推广项目已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876,433.23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116.23,占总支出的 98.77%;项目支出 35,317.00元,占总支出的1.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度支出合计2,710,138.91元。其中:基本支出2,552,150.71元,占总支出的94.17%;项目支出157,988.20元,占总支出的5.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294.3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8,965.52元,增加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政策性绩效考核奖增加、采购办公设备等;项目支出减少122,671.20 元,减少原因: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1,116.23元。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1,116.23。上年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52,150.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8,965.52 元,增加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政策性绩效考核奖增加、采购办公设备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680,369.6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746.63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317.00元。上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988.20元,比上年减少122,671.20 元,减少原因:项目资金减少。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机化发展与购置补贴20,000.00 元,用于办公室维修6,372.00,购机补贴业务培训1,920.00元,完成购机机具核实、安全生产检查所需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8.00元。农机安全监理专项业务经费补助资金15,317.00元,全部用于办公室维修2021年共完成购机补贴资金5,880,000.00 元,排查拖拉机681辆,排查驾驶人814人,排查变型拖拉机526辆,发放宣传资料1667份,检查乡镇22个次,检查集市15个,检查农机维修点26个,检查拖拉机培训机构3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17,57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7.95% 。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995.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81.44 元,增加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及政策性绩效考核奖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7,16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主要用于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1,0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1,000.00 元,其中办公费1,000.00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166.40 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6,13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 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5,142.1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00,989.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67,11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1%。 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2,131,802.3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2,165.50元(基本工资781,428.00元,津贴补贴375,588.00元,奖金419,509.00元 ,绩效工资410,45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190.5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532.80元(办公费4,057.50 元,电费15.46元,邮电费5,717.73元,物业管理费5,000.00元,差旅费20,428.00元,维修费5,381.00元,专用材料费600.00元,工会经费33,278.16 元,福利费3,00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4.93 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24.00 元(独子奖励金60.00元,遗属生活补助14,664.00元);资本性支出33,3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3,380.00元)。2130110执法监管15,317.00元,其中商品与服务支出15,317.00元(维修费15,317.00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20,000.00元,其中商品与服务支出20,000.00元(维修费6,372.00元,培训费1,9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0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1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47,159.3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62.93元,完成预算的34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62.93元,完成预算的62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初预算不含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省级农业农村发展等项目资金,导致预决算数差异过大。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71.86元,下降 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71.86元,下降 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险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62.93,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262.9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262.9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农机安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8,421,340.15元,其中:流动资产15,272.45 元,固定资产8,035,650.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0元,无形资产 370,417.00 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38.3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1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3项,账面原值49,48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8平方米,账面原值257,982.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00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9,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9,1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站完成购机补贴资金5,880,000.00 元。认真落实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补贴经销商、责任追究等方面管理制度。 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科学、合规、有效。县级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案实施。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701111



附件【石屏县农机管理工作站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